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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预算网临建搭设可能导致植被、耕地、地下文物破坏,机械噪声、废气排放,扬尘,固体废弃物排放,废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等。3.1.1.2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有试验废液、废渣排放等。3.1.1.3施工测量可能践踏耕地,形成废弃物等。3.1.1.4清理地基时造成植被破坏,机械噪声、废气排放,扬尘,废弃物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以及运土车发生遗洒等。3.1.1.5挖方及借土过程造成植被破坏、地下管线、地下文物破坏,水土流失,机械噪声、废气排放,扬尘,爆破振动及噪声,废弃物、废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等。3.1.1.6洒水或风干碾压、检测、重复填土至设计标高及削坡整形过程机械噪声、废气排放,扬尘,废渣土、废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使用核子密度湿度仪含有射线源等。3.1.1.7紧急情况下环境因素包括可能发生的油品、爆破用炸药、化学品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材料意外遗洒、泄漏、着火,恶劣天气,临时停电,发电机自燃,核子密度湿度仪遗失或用电设备发生意外事故产生大量废气、废弃物污染大气、土地、地下水。3.1.2人员要求3.1.2.1路基施工对企业的要求路基施工企业必须在从事路基施工前,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级别、类型相符的路基施工,避免因企业不具备相应路基施工能力而发生植被破坏、地下文物破坏,水土流失,机械噪声、废气排放,扬尘,爆破振动及噪声,废弃物、废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等。3.1.2.2路基施工对人员的要求1.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维修工等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级别的岗位操作证,按考核合格后的项目、权限和相应的国家与地方规范、操作规程,从事与所持证书规定范围内工作;避免因人员素质能力不能满足要求而发生质量、安全和环境的意外事件。2.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相应机械设备的操作要领后方可进行路基施工,避免因人的误操作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保养造成设备部件报废、机械设备事故浪费资源、噪声超标、机械设备漏油等。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了相应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机械操作。严禁设备超载运转。工程项目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机械操作人员作必要的交底,使其了解设备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应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3.每项作业活动操作前项目部应组织对作业人员针对该项作业活动所涉及的噪声、扬尘、废弃物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环境操作基本要求、环境检测的关键参数、应急准备响应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专项环境交底或综合交底包括以上环境方面的内容,避免因作业人员的不掌握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而造成环境中国工程预算网筑业软件污染或事故。3.1.3材料要求3.1.3.1进场材料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要求。为做好材料及资源消耗控制,施工项目应加强材料及资源管理,制定详细的节约材料及资源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员工宣传节约资源、能源的知识、技术、措施和方法。3.1.3.2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同时根据具体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通过提高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来实现减少材料及资源消耗。3.1.3.3施工过程中通过自检、互检、交叉检等检查验收方式严格执行项目中间验收,发现有偏差及时纠正,杜绝材料及资源浪费。3.1.3.4水泥、电缆电线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质量、安全或环境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验收,以免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质量、安全和环境问题。3.1.3.5材料保管应防雨、通风,露天存放时必须加苫盖,以免受潮变质。水泥等粉料和用于回填的土方等应加以覆盖或进行封闭存放,防止被风吹洒产生扬尘。3.1.3.6材料库房和机械、发电用油料等易燃品和炸药等易爆品,应专门存放;储存和使用时在10m以处严禁有易燃物,并有禁火标志,以防火灾引发安全和环境事故。3.1.3.7材料运输应防止遗洒和扬尘,运输粉状、防潮要求的应使用带覆盖装置的车辆,车厢应关闭严密,装运高度应留出渣土与车辆槽帮上沿10~15cm。施工现场离居民区较近时,应在现场出口处设设立洗车槽,车辆出去前进行清洗,达到目视无尘或无泥,以避免将施工现场的泥土带人居民区产生扬尘;清洗废水应经两级沉淀才能排出并应尽可能就地再利用。3.1.4设备设施要求3.1.4.1为工程项目配置机械设备时选用应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产品;选用技术先进、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安全可靠的设备,以保证设备产生的噪声及废气在单位界域边缘低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限制使用的设备和淘汰的产品。在进行工艺和设备选型时须考虑资源节省和污染预防,优先采用技术成熟、能源资源消耗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现场所有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对各项指标(如噪声、废气、油污泄漏等)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进场。3.1.4.2为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和废气,施工时应做到1.在城镇居民地区施工时,由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声及废气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否则应采取增加废气处理装置和消声措施。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土石方挖运施工阶段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路基桥涵施工需要进行基础打桩时,打桩施工阶段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噪声限值为昼间85dB,夜间禁止施工。2.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技术状况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设备有异响时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生产,严禁设备带病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在每班工作前应对其要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检查机械和部件的完整情况;油、水数量;仪表指示值;操纵和安全装置(转向、制动等)的工作情况;关键部位的紧固情况;以及有无漏油、水、气、电等不正常情况。必要时中国工程预算网筑业软件要添加燃、润油脂和冷却水,以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减少机械噪声和废气的产生。3.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宜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缓解。3.1.4.3修建包括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在内的临时设施,解决好通讯、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的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和应急响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应规划和设置满足需求的发电用房、沉淀池、排水沟、噪声及扬尘围挡、消防设施等;在征得同意后确定适宜的取土、废土场,分类建好分类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实验室应具有符合使用核子密度湿度仪的要求;临时便道等应尽量硬化。为避免停电影响施工及生产,应自备发电机,电力总容器应考虑全部施工用电、夜间施工照明及生活用电的需要;配电房或发电机应设在地势较高处或架高设置,以防止失火产生火灾。3.1.4.4施工现场沿线处于风景区、饮水区时应设置沉淀池、排水沟等,进行集中沉淀处理;排水沟以确保流畅为宜并与沉淀池接通,连线排水沟宜设置适量的1.5~2.0m3沉淀池;沉淀池、排水沟深度不宜低于农田、地表水平面,以防未经沉淀的施工废水与农田、地表水渗通。沉淀后的水应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达到国家一级或二级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达不到时应用专门的密封严密的运输工具运送到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以防滥排废水污染风景区、饮水区土地和水源。3.1.4.5施工现场沿线应根据施工设备、临时用电,以及材料、油料等堆放集中处设置灭火器材,以2具容量为单位装入固定的木箱或铁皮箱,以便移动和重复使用。发电用房、油料储存地点禁止烟火并有明显的禁火标识,10m内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品。配置适宜有效的消除器材,以防油料储存使用不当、发电机自燃等产生火灾。3.1.4.6根据路基沿线的自然环境,当地可能的恶劣、特殊天气,地下管线、缆线和文物的突然破坏,核子密度湿度仪遗失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计划,并做好应急准备,配置适宜、有效的灭火器材和抢险工具,设置消防通道等其他相关设施。3.1.5过程控制要求3.1.5.1施工准备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路基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地下管线、缆线等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检查施工过程人员能力、设备设施完好、材料储存、应急准备等情况,以防准备不足造成损失和浪费。3.1.5.2临时设施建设1.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耕地占用外,路基施工原则上不得侵占现有耕地,施工过程中应积极与当地居民进行共建活动,施工完毕后,能复耕的应复耕,能造地的要造地,尽量保护耕地。能复耕的土地应事先将所取之土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措施,用于防尘,并在能复耕时及时以原土进行复耕。2.施工前应做好取、弃土场等工程临时占地的设计和恢复,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运土量和运土距离,尽量减少土地占用,保护耕地。规划施工场地的平整时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勘测地形图、场地平整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进行,尽量做到填挖方量趋于平衡、总运输量最小、便于机械化施工和充分利用建筑物挖方填土,并防止利用地表土、软弱土层、草皮、建筑垃圾等做填方。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宜利用闲置房,料场、拌料场地应选在红线范围内或建在闲置场地、边角地或荒地上,不得占用耕地。施工平面布置尽量利用永久征地,严格按总平面规划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减少对耕地或林木的损坏。4.施工中生产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材料加工厂、混凝土厂等,均宜远离居民区(其距离不宜小于10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当无法满足时,应采取适当的防尘及消声等环保措施。积极为施工机械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设备的安装放置应平稳,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应尽量做到平中国工程预算网筑业软件整、硬化;开工前应协助业主与市政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得到批准后再将现场的雨水、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相连。5.临时设施建设过程中其他环境因素及控制方法应满足临时设施搭拆使用的一般规定。3.1.5.3设备、材料进场及设备安装1.机械设备进场时应测试其噪声及废气是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限制使用的设备和淘汰的产品;检查操作人员的持证、培训,以防设备和操作人员不符合要求造成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2.工程施工用的水泥等粉状材料宜存放在室内,当受条件限制在露天堆存时,应采取覆盖、搭棚及设置围挡等防止尘埃飞扬和因水流失的措施。为防止出现材料运输遗洒,粉状材料应采用袋装或其他密封方法运输,不得散装散卸。3.设备安装过程中用来清洗机件的废水、废油及其他废弃物等有害物质不得直接排放于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废水应经沉淀险测,达标后才能排放;废油及其他废弃物应集中并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3.1.5.4施工测量和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1.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并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对导线、中线及水准点进行复测时,不得随意践踏耕地内农作物,增设水准点时尽量利用非耕地,并不得将水准点设置在高压线附近。2.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以保证其能满足测量精度要求,避免因测量偏差而造成桩位、标高、放线等失误返工浪费和废弃物的产生。3.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施工中宜在不大于1.6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边桩、控制桩应定位准确并在施工前复测其是否位移,以防出现超挖、超填而导致材料浪费和废弃物的产生。3.1.5.5进行公路土工试验的试验废液、废渣等有害物质不能随意倾倒,应统一回收,集中处理。使用新材料(如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堤时,除应按相关规范作有关试验外,还应作对环卫有害成分的试验,同时提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1.5.6清理地基1.前期清理工作中,不得在未经业主和相关部门批准的情
本文标题:3.1 路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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