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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记录年月日建5-1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基础分项工程名称:砖基础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泰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交底内容:1、本工程设计要求砖MU10,M7.5水泥砂浆。2、砖在使用前应先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水泥、砂应做试验,砂浆应做试配。4、砌砖前应在已浇完的砼基础上弹好中心线、边线。5、砖基础第一步宽度为490、高度为120。6、第一步砖的收顶应为两个丁砖。7、基础构造柱不留马牙槎,但应比构造柱尺寸每侧宽60mm,370砖墙设3φ6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1m,并加设90°弯钩。8、砌体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9、宽度大于300的予留洞,应设过梁。10、基础砌体砂浆应留一组试块。11、允许偏差:(MM)轴线位移:10标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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