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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一、主营业务收入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2.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2)合同中存在企业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应收合同价款,借:长期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实现融资收益合同中存在客户为企业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已收合同价款,借: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贷:合同负债【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3)企业收到的对价为非现金资产时,应按该非现金资产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借: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关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二、其他业务收入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3.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参见“主营业务收入”科目。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三、主营业务成本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2.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3.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1)期末,企业应根据本期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服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科目。(2)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四、其他业务成本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3.其他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五、合同履约成本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3.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履约成本时,借:合同履约成本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2)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合同履约成本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履约成本。六、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3.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1)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七、合同取得成本1.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3.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合同取得成本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2)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销售费用等科目贷:合同取得成本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八、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1.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3.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1)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九、应收退货成本1.本科目核算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注】发出商品属于企业自己的存货,但应收退货成本代表的是一项退货权资产,该资产控制权已经被客户控制,不属于存货。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3.应收退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发生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的,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2)结转相关成本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借:应收退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倒挤差额)贷: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已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流动性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十、合同资产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3.合同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合同资产、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借:应收账款贷:合同资产(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十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本科目核算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1)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十二、合同负债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3.合同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合同负债(2)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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