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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建筑安全监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理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行为,我委成立三个专项检查小组,于5月2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安全监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共检查59家监理单位(综合资质1家、甲级26家、乙级20家、丙级12家),其中本地监理单位44家,外地监理单位在昌项目部15家;检查市区范围内在建工程监理项目63项;对存在问题的3家施工企业项目部和7个监理项目部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二、好的方面(一)受检监理单位高度重视。绝大多数受检监理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建筑安全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了安全监理排查治理工作,并在去年全市建筑安全监理专项检查基础上,强化安全监理意识,规范安全监理行为,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监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理水平。如: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通能咨询有限公司、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和南昌新世纪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安全监理工作十分重视,检查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积极配合。(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多数监理单位成立由企业法人或总工程师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形成纪要,对所监理的工程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如:江西科能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和江西通能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均于2005年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企业设立安全总监,项目密集地区设立安全巡视员,建立了周报、月报、旬报安全信息制度;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西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江西省民防建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分别制定自身安全检查表,由工程部或安全科定期对项目现场的监理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资料详细,有检查小结。(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南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意见(试行)》,规范开展安全监理工作。1、大多数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按要求组建了项目安全监理机构,并委派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责任到人;项目监理部认真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现场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督促落实整改。如: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监理的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工程、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昌宾馆改造工程等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安全监理工作扎实,资料收集清晰完备。2、现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在监理过程中,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较为规范,受检的在监项目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现场监理资料收集和归类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分类清晰,基本与工程进度同步,与去年相比安全监理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如: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监理的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工程,编写了完整的安全监理专项日记。3、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控比较重视,编制专项安全监理旁站方案并按方案进行监理。如: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昌宾馆改造工程,对深基坑开挖编制了《基坑开挖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建筑物沉降观测成果表》和《专项安全监理旁站方案》,并附详细的旁站记录;江西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江西教育发展大厦工程的监理项目部从起重设备安装阶段(基础、分段)、使用阶段(日常保养、顶升加节、塔式起重机附着墙)、拆除阶段的重点部位进行了旁站记录、审查、检查验收资料归档,做到了全程监督。三、存在的问题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监理单位发展不平衡,安全监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主要体现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和监理人员监理水平等方面,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部分监理单位虽然建立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但具体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部门安全职责和岗位安全职责的考核以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等方面,如:上海福达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上海建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昌市高新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南昌中裕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未制定安全例会制度、未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未成立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文件资料管理混乱。2、部分监理单位项目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变更后或经专家论证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二次审查不到位。如: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凤凰苑工程,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经专家论证重新编制后,监理项目部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二次报审并履行审批程序;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恒茂瑞都新苑工程,监理项目部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类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签审人员未核实其真实身份。3、部分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意识不够,业务水平不强。监理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对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物料提升设备、施工临时用电等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不能很好地指导施工,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即使发现了也不能提出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理。如: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朝阳绿洲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监理单位对现场下发的监理通知书未进行复查,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验收、检测、备案资料不全。4、绝大多数监理单位未按《南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理。5、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不到位,监理记录可追溯性差。大多数监理项目部监理日记记录简单,内容不能反映施工现场每天的主要安全监理活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理通知单记录公式化,无法追溯整改结果。6、部分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将施工企业拒不整改隐患等问题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如: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东城一品2#-7#商业住宅楼工程,现场搭设的悬挑架采用槽钢作为悬挑梁,并且搭设高度超过15米,悬挑梁只在末端设置一处固定环,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上海福达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监理的南昌华巨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外脚手架方案审批不符合要求,并与施工现场搭设不符,部分支模架与外脚手架相连接,上述问题监理项目部均未及时发现。四、情况通报对此次检查情况较好的监理单位,在我市全行业进行通报表扬。名单如下: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西昌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科能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和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监理单位。望各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做好安全监理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监理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规范监理行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二○一○年八月十日主题词:建筑安全监理情况通报抄送:市安监站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8月10日印发
本文标题:2010年全市建筑安全监理专项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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