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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监理现场检查要点深基坑工程概述:建筑基坑是指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及地下室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有三种施工顺序:边开挖边支护、先作护壁后开挖、先作挡土桩(板)后边开挖边支护。常用的基坑支护结构形式:1、排桩或地下连续墙2、锚杆及土钉墙支护3、水泥土桩墙支护4、坡率法5、组合形式排桩—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地下连续墙—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水泥土墙—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构土钉墙—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坡率法—通过调整、控制边坡坡率和采取构造措施保证边坡稳定的边坡治理方法。深基坑支护的基本要求:1、技术先进,结构简单,受力可靠,确保基坑围护体系能起到挡土作用,使基坑四周边坡保持稳定。2、确保基坑四周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在基坑土方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期间,不因土体的变形、沉陷、坍塌或位移而受到危害。3、通过排水、降水、截水等措施,使基础施工在地下水位以上进行。4、经济上合理,保护环境,保证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在监理深基坑工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审查建设、勘察、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并由总监发布开挖令;2、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3、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及安全措施的落实;4、检查各项观察监测记录;5、对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会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研究处理。有关的现行标准、规范和其他文件要求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4、《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1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监理现场检查要点一、基坑开挖1、检查施工方案。开挖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批准,是否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强条: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2、检查应急预案。基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有切实可行的基坑堵漏、防坍塌等抢险措施。3、检查施工机械及设备。施工单位进场的土方施工机械及设备完好情况,严禁带故障作业。4、检查土方开挖是否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进行放坡、分层开挖或采取支护措施(强条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强条2: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5、检查土方堆放是否严格按规范要求堆放。开挖出来的土方必须及时运离基坑(槽)边,不得堆放在坑边四周1.2m范围内,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6、检查基坑的临边防护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防护栏杆的横杆应设2~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2m~1.5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m。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7、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上下基坑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宽度不应小于1m。8、检查现场的排水降水设施。基坑边坡的顶部应设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宜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地下水位高的基坑,在开挖前一周采取降水措施将水位降低到要求的深度,地下水位应保持低于开挖面500mm以下。9、夜间工作时,检查现场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机械设备的照明装置是否完好无损。10、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员是否在场随时测量,以保证基底标高和基坑线。11、采用机械挖土的,检查基底以上200mm厚土是否由人工挖除铲平。(强条: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12、检查第三方监测单位是否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及时提供监测报告。13、基坑开挖中,遇到异常软弱土层且有流砂、管涌、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现象发生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采取防护加固措施。14、土方开挖中如发现古墓、古物等地下文物或其他不能辨认的液体、气体及异物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做好现场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15、基坑(槽)验收。基坑开挖完毕应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鉴定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强条: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表7.1.7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米;3)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二、深基坑支护1、检查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是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经审查合格。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基坑支护过程中所涉及的电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强条: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3、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工程案例(一)、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检查施工机械及设备的完好性,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及安全使用;检查测量控制点,要求合理布置、通视好,不影响施工过程放线;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准备就绪情况。1、钻孔施工监理检查要点(1)、检查孔口护筒设置。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粘性土中的护筒埋设深度不宜小于1.0m,砂土中的护筒埋设深度不宜小于1.5m。(2)、在钻进过程中发生斜孔、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现象时,应停钻,待采取相应措施后在进行钻进。(3)、废弃的浆、渣应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环境。2、钢筋笼制作及吊装施工监理检查要点(1)、检查钢筋数量、规格、长度、焊条规格、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等应满足设计要求。(2)、主筋焊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d,同一截面接头数不大于50%,且相邻接头错开35d(d为主筋直径),主筋保护层厚度为50mm。(3)、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规定: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主筋间距±10箍筋间距±20钢筋笼直径±10钢筋笼长度±100(4)、钢筋笼搬运和吊装时应防止变形,注意钢筋笼的方向性,钢筋多的一侧应放在挡土面,就位后应立即固定。3、水下混凝土灌注施工监理检查要点(1)、检查泵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坍落度。1)、实测混凝土的坍落度商品砼的坍落度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超出偏差范围的应退回生产厂,不得随意加水或任意改变水灰比进行使用。混凝土坍落度的实际值应在见证员见证下由取样员在交货地点实测并经供方确认。实测值与合同规定的坍落度值之差应符合表中规定:坍落度允许偏差规定的坍落度允许偏差≤4050~90≥100±10±20±302)、留置混凝土试件。取样员应在商品砼生产企业代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员的见证下按规范规定留取混凝土试件,并经各方确认和设置标记后,送工程所在地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2)、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混凝土灌注施工必须连续,每根桩的灌注时间按第一斗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注过程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录备案。(3)、检查试块留置。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³的桩,每根桩的桩身砼应留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³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4、冠梁施工监理检查要点(1)、待桩身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约7天)后,才能开挖上部放坡部分土方,挖冠梁沟槽,破桩头到桩顶设计标高,按10%的比例做低应变测试抽检桩身混凝土质量。(2)、桩身混凝土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可绑扎钢筋、装模板,浇筑冠梁混凝土。(3)、要求分段施工,分段处的混凝土面应凿毛以保证管梁混凝土的完整性、连续性,每一段留1组混凝土试块。(二)、土方开挖与锚杆喷射砼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锚杆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应力等进行检查,按规定留置混凝土试块、水泥浆试块,旁站监理锚杆抗拔力实验。1、土方开挖(1)、检查土方是否分层开挖。土方开挖后,应立即支护,暴露时间不得超过48h,在完成上一作业面锚杆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再进行下一层土层的开挖及锚杆喷射混凝土的施工,不允许一次挖成再行支护的施工方式,严格做到开挖一层、支护一层,上一层未支护完成,不得开挖下一层。(2)、检查是否按照基坑土方开挖方案图进行开挖。要求开挖要到位,不得欠挖,严禁超挖。(3)、机械开挖后,应及时对壁面进行人工修整。2、锚杆钻孔(1)、开挖出的边壁人工修整后,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孔位,作出标记。(2)、孔径允许偏差±5mm。(3)、孔深允许偏差±50mm。(4)、成孔倾角偏差±5%。(5)、孔距允许偏差±100mm。3、锚杆制作与安放(1)、检查锚杆原材料型号、规格、品种以及锚杆各部件质量和技术性能是否符合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锚杆钢筋的接头。应采用焊按的搭接接头(或采用闪光对焊),焊接长度为30d,且不小于50mm,并排钢筋的连接也应采用焊接。(3)、锚孔造好后,应尽快安放制作好的锚杆。安放锚杆时,应防止杆体扭压、弯曲、
本文标题:深基坑工程监理现场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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