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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因此《评定表》的填写,应遵守以下规则: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及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2.《评定表》应使用钢笔,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3.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或繁体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4.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pa、m、m3、t…….等)。5.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例:95.0%。6.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例:…..表面有裂缝纹。7.表头填写: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名称填写;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工程量;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9.检验记录: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10.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当实测数据多时,可填写实测组数、实测值范围(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数。11.]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用斜线“/”表示。12.表1~表7评定表从表头至评定意见栏均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合格后填写,“质量等级”栏由复核质量的监理人员填写。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时,如对施工单位填写的质量检验资料有不同意见,可写入“质量等级”栏内或另附页说明,并在“质量等级”栏内填写出正确的等级。13.单元(工序)工程表尾填写:①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名。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签名。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当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参加联合小组核定其质量等级。②建设、监理单位:实行了监理的工程,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③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等使用化名,也不等由旁人代签名。为区分原表与示例填写内容,示例表在既有原表文字,又有示例填写的部分时,将示例部分用楷书体表示,填写的数据用斜体打印。
本文标题:填表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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