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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019届高考语文总复习专题二文学类文本阅读考题帮练习题组1小说1.[2017山东,19—22,18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七叉犄角的公鹿(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2/42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叉,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叉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叉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叉一叉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㉑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叉犄角的公鹿》,有删改)3/42【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1.本文以“我”与特吉的冲突开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答案①通过紧张的冲突,引起读者阅读兴趣,把读者迅速带入小说情境;②引出下文“我”去打猎的故事;③交代“我”的孤儿身份,与继父的情感隔阂,以及“我”对亲情的渴望;④初步刻画“我”性格的倔强和好强。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分析作品结构,把握文章思路的能力。解答此类题目,必须先概括内容,然后再根据内容思考其作用,一般从内容和结构两大角度分析。从内容上看,“我”与特吉的冲突引出了“我”的身世,具有造成悬念、吸引读者的作用,而在冲突过程中,也刻画了“我”的人物形象;从结构上看,小说的开篇一般具有引起下文的作用。另外,还可从艺术效果的角度去分析。2.本文第⑬—⑱段描写公鹿与狼搏斗的过程,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4分)答案①动作描写。从正面对公鹿与狼恶斗的过程做了细致描绘,如公鹿忍着剧痛攀爬石崖的姿态,恶狼弓腰、咧嘴,凶残地发起进攻时的动作细节等,生动传神。②比喻的修辞手法。把被鹿角叉起的狼比喻成石头,表现公鹿的勇猛。③侧面烘托。通过“我”的心理描写,烘托出狼鹿恶战的紧张气氛,表达“我”对公鹿的赞美,强化对公鹿形象的塑造。(或:通过写狼的凶残,侧面衬托出公鹿的勇猛和机智)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分析作品的体裁特征和表现手法的能力。题干既然说是“描写公鹿与狼搏斗的过程”,那么“表现手法”就应该从描写的手段和方法去思考。“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等都是动作细节描写,生动地展现了鹿与狼搏斗的过程。“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对狼的狼狈落败进行描写,表现了鹿的勇猛。“真有一手”“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这只狼真坏”等“我”的心理活动,展现了“我”的感情倾向,表达了对鹿的赞美,强化了鹿的形象。3.请简要概括七叉犄角公鹿的形象特征。(4分)答案①体格健壮,长有漂亮的犄角。②刚猛傲然,斗志高昂。③沉稳而有智慧。④有头领气质和牺牲精神,时时保护弱小。解析本题考查考生鉴赏作品的文学形象的能力。解答本题要找准文中描写公鹿的语句,从“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很有气势”可以概括出公鹿“体格健壮,长有漂亮的犄角”的外形特征。特吉对公鹿的评价、公鹿与狼的搏斗等体现了公鹿的“刚猛傲然,斗志高昂”。公鹿在负伤的情况下,从容面对狼的进攻,“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等体现了公鹿的“沉稳”“有智慧”。“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等体现了公鹿的“头领气质和牺牲精神”。4.本文结尾写到“我”下意识地去摸枪栓,那么“我”会再向公鹿开枪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4/42答案看法一:不会再向公鹿开枪。①公鹿健硕的体态,它在与恶狼搏斗中展现出的勇气和智谋都让“我”着迷。②“我”从公鹿身上汲取到作为男子汉应有的不屈气概,这让“我”对它心生敬意。③公鹿对鹿群的保护,触动了“我”内心的痛处,“我”不忍母鹿和小鹿失去公鹿。④公鹿已受重伤,“我”此时如再开枪,胜之不武,并不能证明“我”具有让全部落的人都服气的狩猎能力。看法二:会再向公鹿开枪。①“我”已意识到自己是一名猎手,而不是看热闹的孩子,“我”负有狩猎的使命。②公鹿的刚猛和骄傲激发了“我”的斗志,“我”也应该展现出“我”的勇气和骄傲。③“我”需要通过猎鹿向特吉证明自己可以不再仰人鼻息。④公鹿已经受伤,无法快速奔跑,是狩猎的大好时机。(任选一种看法作答,答对三点理由即可)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的能力。这是一道比较典型的探究题,回答“开枪”和“不开枪”都可以,在分析时可以从“我”的心理变化、故事情节的发展以及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等角度入手,切记不要围绕一点重复论述,要分点分条,理由简明完备。2.[2017江苏,13—16,20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一个圣诞节的回忆【美】杜鲁门·卡波特请设想一下二十多年前一个十一月的早晨,一个白发剪得短短的妇人站在窗口,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巴迪,去把我们的车推来,我们要烤三十个水果蛋糕呢。”那时我七岁,她六十光景,我们是很远的表亲。从我记事起,我俩就住在一起。她叫我“巴迪”,为了纪念她以前最好的朋友。那个巴迪早死了,当时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她现在仍是个孩子。我们把童车推进山核桃树丛。童车是我出生时买的,快散了,轮子摇来摆去,像醉鬼的腿。奎尼是我们养的一条小狗,她挺过了一场瘟疫和两次响尾蛇的噬咬,现在一路小跑跟在小车旁。三小时后我们回到厨房,把拉回家的满满一车风吹自落的山核桃的壳剥去。欢快的裂壳声像是微弱的雷鸣,核桃肉散发着甜美的香气。奎尼求我们给她点尝尝,我的朋友时不时偷偷给她一点,但我俩是绝对不可以吃的,“这些山核桃还不见得够做三十个水果蛋糕呢”。明月高照,小车空了,碗满满的。第二天,我最喜欢的事开始了:大采购。樱桃,柑橘,香草,葡萄干,威士忌,大量的面粉和黄油……嗬,简直要一匹小马才能把车拉回家。我们没钱,但每年总能用尽各种办法,筹到一笔水果蛋糕基金:卖破烂,卖摘来的一桶桶黑莓、一罐罐自制的果酱、苹果冻,为葬礼和婚礼采集鲜花。黑炉子加足了煤和柴火,烧得像一只发光的南瓜。打蛋器旋转着,调羹在一碗碗黄油和糖里搅动,香草让空气变得甜甜的,姜又增加了香味。厨房里浓香扑鼻,弥漫到整幢屋子。四天后,大功告成,三十只蛋糕放在窗台、搁板上晾着。蛋糕给谁呢?朋友呗。不一定是邻近的,大半倒是只见过一次,甚至素未谋面的,我们喜欢的朋友。例如罗斯福总统,一年来镇上两次的小个子磨刀人,帕克(班车司机,他每天在尘土飞扬中嗖的一声驶过时和我们互相挥手招呼)。是不是因为我的朋友太害羞了,才把这些陌生人当作真正的朋友?我想是的。我们的纪念册里有用白宫信笺写的答谢信,有磨刀人寄来的一分钱明信片——它们让我们觉得和外面丰富的世界联系在一起。5/42厨房空了,蛋糕都送走了,我的朋友要庆祝一下——还剩下一点威士忌。奎尼分到满满一勺,倒在她的咖啡碗里(她喜欢菊苣香的浓咖啡),我们平分剩下的。奎尼躺在地上打滚,爪子在空中乱抓。我身子里热烘烘地冒火星,像快要烧成灰烬的木柴。我的朋友围着炉子跳圆舞曲,两只手提起那身蹩脚的花布连衣裙的裙边,就像是舞会上穿的礼服,唱着“指给我回家的路”。下一个任务就是准备礼物。我想给她买整整一磅樱桃巧克力,不过,我给她做了只风筝。她希望给我一辆自行车,不过,我肯定她也是给我做风筝——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也一样。我们又凑了五分钱给奎尼买了一大根还有余肉可啃的牛骨头,用彩纸包起来,高高地挂在圣诞树顶上一颗银星边。奎尼知道那是牛肉骨头,馋得坐在树下呆望着,该睡了还不肯走。我的兴奋不亚于她,踢被子,翻枕头,就像是热得不可开交的夏天夜晚。我的朋友手持蜡烛坐到我的床沿:“我一点也睡不着,心像兔子一样乱跳。你说罗斯福夫人会在晚餐时端上我们的水果蛋糕吗?”我俩在床上挤作一团,她在我的手心里写“我爱你”。“你的手比以前大了。我想我大概不愿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还能继续当朋友吗?”我说我们永远是朋友。这是我们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我上了军事学校。我也有了新家,但那不算数。我的朋友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而我再也没回去过。她还待在那里,有奎尼做伴,后来只剩她一个人。(她写道:“昨天,梅西的马踢伤了奎尼,伤得很重。谢天谢地,她没有太痛苦。我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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