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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规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文物保护规划)是我国近年发展起来的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手段。文物保护规划是专门对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资源整体保护综合性科技手段,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工作中属于关键性环节,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属于新兴科技门类。第一阶段(1990--1995)初始阶段,无体例模式1900年随着1990年国家对文物工作支持力度的加大,包括加大经费投入,文物保护修缮的工程量明显加大,开始需要制定更具计划性的工程规划;其次90年代后的世界文化遗产审报工作也开始提出编制保护规划要求,于是文物保护规划开始了初步的探索阶段20年代90年代以后20年代90年代以前我国基本没有独立体例的专业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第一阶段(1990--1995)1在以往的文物保护工作模式上进行的工作计划类型,主要规划目标为保护工程。3按照旅游要求编制的详细规划类型,主要规划目标为展示工程。2参照《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编制要求》(1994)进行的专项规划类型,主要规划目标为整治工程。这一时期的文物保护规划文件编制模式可按照主要内容分为3种类型:第一阶段(1990--1995)▲单纯的工程规划目标▲不同的专业技能限定▲缺乏独立规划体例和规范▲缺乏规划理论与保护理念我国文物保护规划的早期特征以上3种文物保护规划的早期倾向形成于第一阶段、延续至第二阶段,反映出我国文物保护规划的早期特征:第二阶段(1996-2002):体例与技能的初步探索由于大遗址保护问题引发的遗产地保护规划需求全国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事业十五发展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1995年底1997年底3月1997年底10月2001年•1995年底,大遗址的保护概念及其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由资源紧缺引发文物保护问题,将文物保护规划的目标推向更为综合的、系统的资源保护方向。•1997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体制。•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抢救与保护工作。•不仅强调了文物工作方针,还提出了文物保护规划与当地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的要求。因此将文物保护规划的目标从单纯工程规划层面提升到了社会协调的层面。《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199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保护理事会中国委员会ICOMOSCHINA与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开始编制《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在历经5年的编撰过程中,《准则》吸收了《巴拉宪章》(1979)的内容,明确了文物保护规划在文物保护总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基本情况1保护总原则和预期总目标2保护措施3规定利用功能4展示陈列方案5管理手段6•伴随着《准则》5年来的研讨和制定过程,保护规划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初步引入了我国。•2002年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期间,在国家文物局和各学科专家的直接指导下,展开了一系列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探索工作。第三阶段(2003-2004):规范与体系的初步建立•这一阶段国家文物局将各项法规体制建设的作为工作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的规范与体系建设也获得明显进展,有效推动了全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进展,明显促进了保护规划的科技含量提高。•《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5月1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2003年7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04年8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04年8月)•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由国家文物局审批的文物保护规划开始、至2004年国家文物局发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为止,基本属于一个完整的缘起和初创时期。这一过程又可按照科技进展和成果划分非下列3个阶段2003-20043212003-2004规范与体系的初步建立1996-2002体例与技能的初步探索1990-1995初始阶段,无体例模式•至此,我国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从管理模式到设计理论、规范,经由《准则》引入的国际理念与基本手法,结合我国文物保护、自然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城市规划等领域的法规、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深化的过程,初步构筑了既符合国际遗产保护理念、又富有“中国特色”的保护规划管理程序与基本的规划编制体例规范。这一进展标志了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科技能力开始出现了整体层面的进步。文物保护规划特征•规划性质:资源保护•规划目标: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遗产的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规划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保护原则:真实性、完整性与延续性•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文本•第三章规划图纸•第四章规划说明与基础资料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共分四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目的和依据。为统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适用范围和与相关标准、规范的关系。本要求是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除遵守本要求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一)规划文本•(二)规划图纸•(三)规划说明•(四)基础资料汇编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设计成果的组成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要求清晰准确,图例统一,图纸表达内容应与规划文本一致。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规划说明•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与重要性、现状、管理等各项评估的详细内容,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基础资料汇编•内容包括有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基础资料与规划依据等。第二章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各类专项评估、规划原则与目标、保护区划与措施、若干专项规划、分期与估算五部分基本内容;规模特大、情况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文本还应包括土地利用协调、居民社会调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总则专项评估规划框架保护区划保护措施展示规划管理规划规划分期投资估算环境规划附则总则编制内容•表述规划对象的概况(含行政区划、类型、保护级别与公布时间)和规划性质、编制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等。•1.总则•1.1规划背景•1.2规划性质•1.3指导思想•1.4编制依据•1.5规划范围•1.6规划期限专项评估编制内容•明确保护对象,提出价值评估(含文物价值与社会价值)、现状评估、管理评估、利用评估的结论和主要破坏因素或现存主要问题。评估与研究专项评估的主要步骤1、基础资料收集:包括档案、文献与地形图。•一切与保护对象有关的历史资料与文献都会对我们正确认识保护对象提供依据。•一切工程档案资料对于我们认识保护对象都至关重要,都将成为文物保护对象未来真实性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幅全要素地形图是了解保护对象所处环境和编制规划图的基础资料。•获取文物本体以及附属文物的图文描述,真实记录其布局与形制、结构与构造、材料与工艺。•获取文物本体保护管理情况、残损情况、破坏因素以及保护利用等信息。•获取文物本体所处区域的水文、地质、气候、地形地貌、人口、植被等各种环境参数。•获取文物本体所处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现状。•获取文物本体所处区域的相关规划。•获取利益相关者信息。•获取相关非物质文化信息。2、现场调查与研究3、对比研究保护对象的初步认定信息收集评估历史研究现状勘查利益相关者调查现状信息记录价值及载体的认定保护对象保存状况综合状况评估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其他价值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管理评估利用评估研究评估环境评估•价值评估:评估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对社会、文化、经济的影响作用)。•绛州大堂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州府大堂之一,宋、元、明、清等各个历史时期一直是绛州州府的行政办公建筑群,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官衙文化的代表。•绛州大堂的建筑布局和建筑形制,是研究古代建筑和官署文化遗存的实物标本,其建于西北的高地之上,凸显其位,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与建筑间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衙署建筑与城市的关系,以及衙署对城市的控制作用。•绛州大堂内宋代“文臣七条”石碑,反映了宋代吏治文化。•乐楼是城内戏曲活动的主要场所,建筑形式独特,可分别在上下两层同时演出,是研究戏曲史的重要物证。历史价值•绛州三楼因地势而建,钟楼在南,乐楼居中,鼓楼偏北,此种排列形式营造了进入衙署前的礼乐空间意境,同时凸显了政治权力的威严。•绛州大堂营建时采用“前朝后寝”的布局,同时巧妙地与原有隋代绛守居园池的结合,彰显了北方官署建筑的艺术性。艺术价值•绛州大堂采用减柱造,内柱纵向施大内额和由额,与横向大梁叠架承重,反映了元代建筑的营造特征,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绛州大堂(含三楼)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表述了地方文明和兴衰,并与城市发展息息相关,增加了地方民众的文化自豪感,是绛州对外交流的窗口。•绛州大堂及其所处的历史文化名城,在文物展示和利用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现状评估总体现状评估本体现状评估环境现状评估管理现状评估利用现状评估基础设施现状评估现存主要问题遗产保护遗产利用遗产管理现状评估•现状评估:评估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现存状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评估主要内容为现存各类工程干扰情况;完整性评估主要内容为保护区划状况、文物残损状况以及病害类型;延续性评估主要内容为破坏速度与破坏因素等。•管理评估:评估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状况,包括“四有”建档情况、管理措施现状(保护级别公布、政府文件、管理机构、管理规章)、管理设备、技能与人才队伍以及历年保护工作的重要事件等相关工作评价。•利用评估:评估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状况,包括社会教育效益、旅游经济效益、开放容量情况、交通与服务设施的配置与使用情况、展示设施的使用情况等。•价值是一切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是通过从历史、科学、艺术以及社会价值比较研究明确的。•经过评估的价值是保护的对象。•保护对象存在的问题是通过评估发现的。•经过评估的问题是我们采取保护措施和手段的依据。规划框架•提出规划原则与目标、基本对策、规划重点、总体布局等内容。•由评估体系得出评估结果后转到规划体系,提出保护规划体系的框架。规划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全面保护的原则•科学保护的原则•文物保护与地方社会发展双赢的原则规划目标•确立分层次保护理念。突出保护重点,建立文物本体、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文化环境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全面、真实的反映各历史时期绛州衙署建筑的特征。•保护规划与历史名城保护规划有机的衔接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的关系,增强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使得保护工作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基础上,积极改善周边环境,发展人文旅游,实现保护文物惠及民众,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目标。规划目标•文物本体保护目标•周边环境整治目标•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目标•展示利用目标•项目实施目标•规划重点•重新对原有区划进行合理界定,制定相应保护管理要求。•制定保护措施和技术手段•提出历史环境保护策略。•制定展示利用和管理要求•提出周边环境整治的内容、措施与要求。保护区划编制内容•(一)保护区划•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根据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性、完整性的要求划定或调整保护范围,根据保证相关环境的完整性、和谐性的要求划
本文标题: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设计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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