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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机械/模具设计 > 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制度
—1—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制度第一条为深入推动产业和金融合作,提高金融服务制造业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根据《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决定建立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制度。第二条“白名单”主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支持制造业重点行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第三条“白名单”每年由省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发布。第四条“白名单”企业主要为:1、湖南省制造业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重点骨干企业及其配套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2、上一年度获得或继续维持有效状态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认定、资质、示范、表彰等企业;3、产业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高、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的创新型或高成长性企业;4、优先选择纳入湖南省“产业项目建设年”重点推进的“五个100”范围的企业(100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100个科技创新项—2—目、100个重大产品创新项目、100个500强企业、100个科技创新人才)。第五条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征信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推荐进入“白名单”。不履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条义务,即不配合中小企业及时确认应收账款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不得推荐进入“白名单”。第六条“白名单”企业遴选程序:1、市州、县市区经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荐,或省经信委相关处室推荐;2、省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推荐的企业进行信用信息和征信查询、审核;3、省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拟入选“白名单”的企业进行公示;4、省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正式发布年度“白名单”。第七条金融支持“白名单”企业的具体措施:1、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进入“白名单”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切实改进信用评价机制,主动开展营销对接,优先满足融资需求,优化金融服务流程,在贷款利率定价、服务效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安排专门的服务团队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需求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3—务;2、在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推介企业融资需求,并根据企业特点推荐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融资能力培训等优质服务;3、通过省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举办的湖南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向企业推送金融产品信息;4、推荐投融资机构主动对接企业,提供股权融资、上市辅导等多元化的融资服务。第八条“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凡“白名单”企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金融政策,侵犯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等情形,及时将其移出“白名单”。“白名单”每年调整一次,特殊情况即时调整。第九条各级经信部门、人民银行要加强沟通联动,共同为金融支持“白名单”企业做好协调服务,积极探索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实现互利共赢。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8日印
本文标题: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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