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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汽车起重机14-2-2-1概述汽车起重机按起重量大小分为轻型、中型和重型三种。起重量在20t以内的为轻型,50t及以上的为重型;按起重臂形式分为桁架臂或箱形臂两种;按传动装置形式分为机械传动、电力传动、液压传动三种。表14-39为按传动装置形式进行的分类和表示方法。汽车起重机型号分类及表示方法表14-39类组型代号代号含义主要参数名称单位起重机械汽车起重机Q(起)机械式Q机械式汽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重量t液压式Y(液)QY液压式汽车起重机电动式D(电)QD电动式汽车起重机14-2-2-2轻型汽车起重机轻型汽车起重机的生产厂家很多。相同型号者,其技术性能和起重特性相近,但不完全相同。现将北京起重机械厂、徐州重型机械厂、长江起重机厂生产的8t、12t、16t的汽车起重机的主要技术性能和起重特性列于表14-40~表14-43中。几种轻型汽车起重机主要技术性能表14-40QY8E型(北京)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1注:额定起重量包括吊钩自重68kg。QY12型(长江)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2QY16型(徐州)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3注:装副臂时,主吊钩起重量应减去400kg。14-2-2-3中型汽车起重机中型汽车起重机的主要规格有20t、25t、32t、40t,其主要技术性能和起重特性见表14-44~表14-49。几种中型(20~40t)汽车起重机主要技术性能表14-44QY20B/20R/20H型(北京)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5注:表中数值不包括吊钩及吊具自重。QY25A(徐州)汽车起重机主臂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6QY25A(徐州)汽车起重机副臂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7QY32型(徐州)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8注:表中起重量包括吊钩自重(主钩350kg,副钩70kg)。QY40型(长江)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4914-2-2-4重型汽车起重机重型汽车起重机的主要规格有50t、75t、125t,其主要技术性能和起重特性见表14-50~14-55。重型(50t以上)汽车起重机主要技术性能表14-50QY50(TG500E)型(北京)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51注:表中起重量包括吊钩及吊具的自重(主钩重500kg,副钩重100kg)。QY75型汽车起重机主臂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52注:1.表中所列起重量包括吊钩自重;2.起重臂处于前向作业时,其额定起重量为表中数值的50%。QY75型汽车起重机副臂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53注:同表14-52。QY125型(长江)汽车起重机主臂起重特性(支腿全伸,全回转360°,配重11.5t)表14-54注:1.表中起重量包括吊钩自重(吊钩重:125t/1690kg、75t/960kg、30t/500kg、20t/360kg)。2.装用副臂时,额定起重量应减去副臂自重。QY125型(长江)汽车起重机副臂起重特性(支腿全伸,全回转360°,配重11.5t)表14-55注:同表14-54。14-2-2-5部分国外汽车起重机部分国外汽车起重机的主要技术性能见表14-56~表14-60。几种国外汽车起重机主要技术性能表14-56加藤NK209型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57加藤NK400型汽车起重机额定起重量(t)(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58注:1.表中起重量包括吊钩及吊具的自重。当使用带伸出副臂的臂杆时,不仅要扣除吊钩、吊具的自重,还要扣除2700kg。2.表中工作幅度是包括臂杆的变形量在内的实际值,副臂的作业幅度是在完全伸出的臂杆上装好副臂进行作业时的数值。如在未完全伸出的臂杆上装好副臂进行作业时,应只以臂杆仰角为依据。3.严禁将臂杆降到表中规定的最小臂杆仰角以下。4.吊钩的最小倍率,应在单股钢丝绳的起重量不超过6700kg的范围内加以决定。加藤NK750型汽车起重机额定起重量(t)(支腿全伸,侧向和后向作业)表14-59注:1.表中起重量包括吊钩及吊具的自重:主钩(75t)700kg;第2副钩(45t)400kg;第3副钩(26t)300kg;第4副钩(13t)230kg;第5副钩(6t)150kg。2.伸出副臂使用主臂时,要从表列起重量中减去2500kg,折回副臂时应从表列起重量中减去如下数值:13m臂-500kg;20m臂-400kg;27m臂-300kg;33m臂-200kg;43m臂-100kg。柯尔斯L3000B型汽车起重机起重特性(支腿全伸、配重30t)表14-6014-2-2-6汽车起重机的使用要点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2.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3.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4.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5.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6.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7.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8.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9.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1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12.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13.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1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本文标题:14-2-2 汽车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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