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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一、基础安全管理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查企业是否下发文件,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责任制文本是否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责任明确(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管理机构(1)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查相关文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安全会议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隐患整改制度(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7)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8)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相应岗位上公示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查应急救援文本及备案注明应急救援预案结构完整规范,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明确,物资和器材按规定配备,明确定期组织演练,能定期修改完善4.安全管理台帐(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1)安全会议台帐检查台帐根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议题明确,决定落实到位(2)安全检查台帐根据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应记录解决期限和结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安全检查(3)隐患整改台帐检查台账完整记录隐患整改期限、内容、责任人和整改结果(4)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记录完整、规范(5)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记录完整、规范(6)职业卫生检测台帐记录完整、规范(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8大危险作业票证记录记录完整、规范(8)事故管理台帐事故及未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上报、原因、处置方法、责任追究记录完整(9)安全费用投入台帐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费用列支清晰(10)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查重大危险源档案记录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报安监部门备案(11)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查演练记录记录演练时间、内容、评价和总结5.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具备相应资格:)(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应提供每一名培训人员姓名、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本人签字等记录(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6)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1是否建设在政府规划的化工区域内查区域政府批准文件2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书(意见书)查验证照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件查验证照是否具备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文件查验证照是否具备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查备案文件查验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8是否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查备案文件查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9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查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查验证照是否具备,登记事项是否属实10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具有环保部门的批文查批准文件查验是否具有批文,批准的剧毒品品名、数量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1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是否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报安监部门备案查备案文件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12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查备案文件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13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序号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现场检查情况(一)、总体布局1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安全防护间距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设施的距离不小于25m。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道路不小于15m。2生产设施、储存装置、道路、生活设施、架空电力线之间安全间距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贮存设施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3甲类厂房、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4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库房、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4.1规定。5甲类库房及其与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厂内外道路路边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1规定。6乙、丙、丁、戊类库房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5.2规定。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4.2.1、4.2.2、4.2.3、4.2.7、4.2.8、4.2.9、4.3.1、4.3.3、4.4.1、4.4.6、4.5.1、4.5.3规定。8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间距不小于10m;厂外道路路边不小于15m。9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110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3.3.211厂房(仓库)防爆、安全疏散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章、第3.7章、第3.8章的要求。12生产设施、储存装置与厂界安全间距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13厂房、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甲、乙类生产厂房、贮存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14警戒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场所应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15其他方面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符合情况。(二)、消防设施1火灾报警系统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应根据基级别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工艺装置和贮罐区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根据生产工艺装置的性质、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设置消防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3室外消火栓设置的规格和数量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品;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数量及品径符合规范要求,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4灭火器数量、种类配置合理并定期检查根据火灾类型和场所的危险等级确定灭火器类型的选择,配置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5电气防爆根据生产、贮存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三)、生产区域1安全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场所具备的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措施、防护措施2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应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3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免除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物料。4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操作控制室应单独设置,并应远离危险装置;操作室与有爆炸危险装置间应有防火、防爆墙分开,并控制危险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数量。5现场是否用事故应急排放或处理设施。6甲乙类生产场所办公室、休息室的设置是否合理。7生产现场的安全附件上是否有检验标签或铭牌。8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场所、储存场所、具有危险的区域性地段均要张贴(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识)。9检测与报警设施工艺装置火灾爆炸危险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10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漏扩散笮,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漏报警装置。11有可能泄漏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或易造成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12应急撤离通道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13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其数量符合要求。14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布置合理。15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16泄压设施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其泄压面积按《建规》要求。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17可能引起超压的设备应加装紧急泄压装置。18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应装爆破片和导爆管。19防雷设施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置防雷接地措施。20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21防静电措施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的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22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造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23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24防静电措施在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及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25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皮带传动转动设备应采用防静电皮带。26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采用不发火地坪。27防泄漏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止液体泄漏和流散的事故槽、砂堆等设施。28开停工、检修和加料作业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围堰和导液设施。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泄险区。29阻火设施与呼吸阀可燃气体(蒸气)放空管、排气管出口处(放散口),必须设置阻火器。30输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布置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31生产备料管理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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