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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二、非计划再次手术定义: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计划外再次手术,包括医源性因素,即手术或特殊诊治操作造成严重并发症必须再次施行手术;以及非医源性因素,即由于患者病情发展或出现严重术后并发症而需要再次进行手术。手术前有计划的分次手术不属于此项管理内容。三、非计划再次手术由科主任组织全科讨论,必要时进行全院会诊,讨论的内容包括病情评估、手术风险评估、手术方案、术后处置预案,记录内容暂放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四、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科室必须及时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报告表》并主动上报医务科。择期手术术前24小时上报医务科,由科主任签字确认;急诊手术术前电话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再次报告医务科。五、手术科室应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充分而出现的纠纷。六、非计划再次手术一周内,科室必须对该非计划再次手术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方案,并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评估表》(1份留科室,1份报医务科备案)。参加讨论的人员有以下要求:以科室为单位,科主任必须参加;医师不得少于5人,其中高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第一、第二次手术的所有医师必须参加。七、对发生非计划再次手术后瞒报、故意漏报,不组织讨论、不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评估表》的科室及医生,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处罚。八、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例及以上非计划再次手术的主刀医生,按《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新审核该医生的手术权限。九、医务科定期对全院非计划再次手术进行监测、原因分析并反馈各科室。十、医务科组织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产生严重后果的非计划再次手术病例进行讨论与分析,临床科室根据讨论意见积极改进。谢谢
本文标题:非计划再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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