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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PPT模板网,民航基础第一章绪论民用航空概述运输航空概述运输航空的主要术语与统计指标第一章绪论总体要求◎熟悉运输航空的定义与分类。◎掌握运输航空的主要术语及统计指标。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教学要求◎理解民用航空的定义与分类。◎熟悉民用航空的组成。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民用航空的定义与分类一、民用航空的定义1.民用航空是指使用航空器从事除了国防、警察和海关等国家航空活动以外的航空活动,民用航空活动是航空活动的一部分;同时以使用航空器界定了它和航空制造业的界限,以非军事等性质表明了它和军事航空等国家航空活动的不同。完成一次民用航空活动通常会涉及运营企业、机场、空管和航空人员等单位和个人。民用航空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大的作用。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民用航空的分类2.(1)运输航空。运输航空也称商业航空,或公共航空运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进行客货运输的航空活动。运输航空活动主要是依托于运输航空公司、货运航空公司、邮件运输航空公司等开展的航空活动。它的经营性表明这是一种商业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它又是运输活动,这种航空活动是交通运输的一个组成部分,与铁路、公路、水路和管道运输共同组成了国家的交通运输系统。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2)通用航空。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除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1)甲类。甲类项目包括陆上石油服务、海上石油服务、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空中游览、公务飞行、私用或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直升机引航作业、航空器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行。(2)乙类。乙类项目包括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3)丙类。丙类项目包括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航空护林、空中拍照。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民用航空的组成二、民用航空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既有负责行业监管的政府部门,也有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主体企业,如航空公司、围绕航空公司运行保障提供代理服务的机场地面服务企业、航空销售代理企业,以及供航空公司运行航空器的场所——民用机场。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民用航空的组成可以简单划分为政府部门、服务企业与民用机场。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政府部门1.(1)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关的专项规划建议,按规定拟订民航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承担民航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监管责任。(3)负责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4)承担民航空防安全监管责任。(5)拟定民用航空器的事故及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事故。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6)负责民航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7)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的市场监管责任。(8)拟定民航行业价格、收费政策并监督其实施,提出民航行业财税等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民航建设项目的投资和管理,审核(审批)购租民用航空器的申请。(9)组织民航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与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10)负责民航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维护国家航空权益,开展与港澳台民航业的交流与合作。(11)管理民航地区行政机构、直属公安机构和空中警察队伍。(12)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服务企业2.(1)航空公司。这是直接为旅客或货主提供运输服务的企业,也是整个航空运输价值链上的收入源头企业。(2)航空销售代理企业。其分为客、货销售代理,代理航空公司为旅客或货主提供旅客或货物运输销售服务。(3)机场地面服务企业(地勤服务企业)。(4)航空信息服务企业。在我国,其主要是指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它为航空公司与机场地面服务企业提供信息服务。(5)航空油料服务企业。在我国,其主要是指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它为航空公司提供航空油料加注服务。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6)航空租赁服务企业。其主要为航空公司提供飞机租赁服务。(7)航空保险代理服务企业。其主要为航空公司提供飞机保险、财产保险、旅客保险、员工保险等服务。(8)安保服务企业。其主要提供旅客安检、行李安检、货邮安检及航空保安服务等。(9)空中交通服务组织(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10)机场管理机构。在《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出运输机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由依法组建的或者受委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下称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第一节民用航空概述民用机场3.民用机场是航空运输工具(航空器)在地面的主要活动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3条“本法所称民用机场,是指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的规定,同时,根据2009年颁布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在我国,机场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教学要求◎掌握运输航空的特点与分类。◎掌握国籍标志、共用标志及登记标志。◎掌握我国关于飞行标志的相关规定。◎掌握五项空中业务权。◎了解航线与航班的分类。◎了解重要的民航组织。◎熟悉运输航空的主要术语与统计指标。运输航空的特点与分类一、运输航空的特点1.运输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一种生产活动,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保证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联系交往的重要手段。通常,将运输分为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五种方式。这五种方式在如今的现代化运输业中已经融为一体,互相补充、互相协作。与其他四种运输方式相比,运输航空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1)运输速度快。这里所说的运输速度包括空中飞行速度和地面作业速度。空中飞行速度是指民用航空器在单位时间内飞行的距离。一般喷气式飞机的飞行速度能达到900千米/小时。(2)运输成本高。运输航空的固定成本高,变动成本大,而这些成本与运输量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例如,波音747-400全货机的业载(业务荷载)为110吨,而其造价约为1.2亿元,与火车、轮船相比,成本要大得多;而且,其每飞行小时的成本达到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2000元,这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航空运输的价格远高于其他运输方式的价格。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3)安全舒适。相比而言,飞机的噪声相对较小,飞行平稳,客舱娱乐设施齐全,环境较好。(4)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无论是与汽车相比还是与火车相比,运输航空都是一种比较“脆弱”的运输方式,受外部环境,尤其是气候条件的影响较大,如大风、雷雨、下雪等,都可能造成运输航空的航班延误或航班取消等。(5)产品不可储存且可替代性强。航空运输产品是旅客或货物的空间位移,产品不能储存、不能积累,只能对运输工具——飞机进行调配或调拨。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运输航空的分类2.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1)根据运输性质划分。根据运输性质的不同,运输航空分为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2)根据运输对象划分。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航空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三类。较为特殊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既可附属于航空旅客运输,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运输过程。(3)根据运营方式划分。根据运营方式的不同,运输航空可以简单地分为定期航班运输与包机航班运输。定期航班运输是指具有固定航班计划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二、飞机的发展1.运输航空的运输工具是飞机。1903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莱特兄弟发明的双翼飞机完成了世界上首次有动力装置的飞行,这标志着人类第一架飞机的产生。20世纪初期,人们进行了无数次的改进与试验,发明了能够环游全球的单翼飞机,但这时的飞机所载的乘客很少,大多只有驾驶员。1935年,美国道格拉斯飞机制造公司采用先进的工艺(减轻飞机蒙皮重量,采用可变襟翼、可收放起落架等)制造出了DC-3型飞机,最高速度可达250千米/小时,载客量为21人。至此,运输航空飞机开始进入商用喷气式发动机时代,并促进了运输航空的快速发展。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飞机的舱位2.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根据机型的不同,飞机舱位的划分也有所不同。对于宽体机而言,飞机舱位一般分为三等:头等舱(F)、公务舱(C)和标准经济舱(Y)。但在有折扣的情况下,经济舱还会进一步细分。例如,某航空公司的空中客车A340-300(343)的经济舱就分为标准经济舱(Y),2050元;九折经济舱(B),1850元;八五折经济舱(H),1740元;八折经济舱(K),1640元;七五折经济舱(L),1540元;七折经济舱(M),1440元等。飞机标志3.飞机标志即常说的飞机号、机尾号、注册号,它是飞机的一个重要识别标志,在世界范围内绝无重号,没有这个编号的飞机是不允许做任何飞行的。飞机标志是有严格规定的,如何编排、如何在航空器上绘制等,并不是哪一家航空公司或是哪一个国家可以随意制定、更改的。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飞机标志包括国籍标志、共用标志和登记标志。国籍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登记标志是航空器登记国在航空器登记后给定的标志。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简称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于1949年2月8日通过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2012年3月7日,国际民航组织195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的第六次修订。(1)国籍标志。国籍标志须从国际电信联盟分配给登记国的无线电呼叫信号中的国籍代号系列中选择。须将国籍标志通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2)共用标志。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于1969年1月23日通过了对附件7的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引进了“共用标志”“共用标志登记当局”和“国际经营机构”等词,按《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77条规定,预期不以国家形式登记的航空器可以采用共用标志。(3)登记标志。登记标志须是字母、数字或是两者的组合,须由登记国或共用标记登记当局指定,列在国籍标志之后;第一位是字母的,则国籍标志与登记标志之间应加一短划线。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我国关于飞机标志的相关规定4.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1)我国航空器的国籍标志。按照前面所列原则,我国选定罗马体大写字母B为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并于我国恢复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中的合法地位不久,便通知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得到了认可,已载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7的附录中。(2)我国航空器的登记标志。我国航空器的登记标志为阿拉伯数字、罗马体大写字母或者两者的组合,列在国籍标志B之后,两者之间加一短横线。(3)绘制标志必须符合以下规定:①固定翼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喷涂在机翼和尾翼之间的机身两侧或垂直尾翼两侧,以及右机翼的上表面、左机翼的下表面。②旋翼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喷涂在尾梁两侧或垂直尾翼两侧。③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标志应当经过民航总局核准,不得与其他机构的标志相混淆。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航权、航线与航班三、航权1.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航权也称空中业务权,按国际惯例被称为空中自由权。航权的概念起源于1944年的“芝加哥会议”,其法律根据是1944年的《国际航班过境协定》(通称《航空的两种自由》)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通称《航空的五种自由》)的规定。五项空中业务权(B给予A空中业务权)分别如下。(1)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在不着陆的情况下,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领空上飞过,前往位于其他国家的目的地。(2)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本国航机可以因技术需要(如添加燃料、飞机故障或气象原因备降)在协议国降落、经停,但不得做任何业务性工作,如上下客、货、邮。(3)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和货权。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载运客货至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权利。(4)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和货权。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载运客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5)第五航权——中间点权或延远权,即经停第三国境内某点上下旅客或货物权。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第二节运输航空概述在前面五大航空业务权的基础上
本文标题:运输航空的主要术语与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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