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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1页共9页合同编号:2010021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项目预应力管桩施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名称、地点、内容、范围)一、工程名称: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项目以及会所项目预应力管桩施打工程。四、工程承包范围:项目以及会所项目预应力管桩施打工程。预应力管桩采用锤击法施工。桩径为㎜及mm,桩长以强风化岩面为持力层,并将桩接到设计标高;预应力管桩数量约条,总长度暂定为m。施工设备要求锤击机械机械。在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施工设备进场,施工现场以开挖后现状交付给乙方,整个场地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施工措施费中。施工运输道路如因雨季原因需要填砖渣等硬化处理,由乙方主动完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据实结算。第二条、工程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在内)(按24小时两班制计算,以试桩之日起计算工期)。该工期是以约m工程量计算,如工程量增加,则工期按比例作相应顺延。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须顺延的,乙方应在工期顺延事项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完整有效的证明资料,经甲方签证第2页共9页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如本工程甲方委托了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乙方在向甲方申请工期签证前还需经过监理单位的签字确认。(二)进度计划:1、乙方应在开工前及时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详细编制)提交甲方。如本工程甲方委托了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和本工程列入了总包单位进行管理的,乙方还应向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提交以上工程文件。甲方/监理单位审批以上工程文件后,乙方方可开工并应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严格执行。2、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工程开工:本工程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按甲方开工令中注明或按合同规定签认的日期开工。(四)工程竣工:1、本工程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或按甲方开工令中注明或按合同规定签认的日期竣工。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上述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六、质量与检验(一)工程质量1、竣工验收时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102-91)以及国家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为依据。(二)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第3页共9页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三)质量保修1、本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自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2、乙方应在工程移交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递交保修人员安排计划书,以保证保修期内有足够的专业维修人员在现场负责本工程的保修工作。3、保修期内因材料质量、施工质量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4、桩基的保修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实际竣工开始计算,待保质期满两年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如无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七、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武昌区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标志和张贴安全用语,经常进行安全施工与检查,做好安全教育与防护工作。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甲方将视情况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工程总价的1—5%以作为对乙方的惩罚。八、文明施工乙方应遵守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武昌区关于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经常性进行文明施工与检查。工程造价中已计收了文明施工增加费,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并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凡未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或文明施工定期检查不合格、乙方又不采取措施纠正的,或最终评定为文明施工不合格的,甲方将在工程结算中扣除文明施工增加费,并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第三条、经济条款(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的支付)九、承包方式乙方承包本工程的方式为: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配合测桩、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水电费、包税费等综合单价包干承包方式。十、合同价款及调整(一)本工程按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据实结算:(二)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结算时按上述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调整(其中,整个桩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第4页共9页用为元,这部分费用不以工程量的增减而作调整,结算时只需按综合单价、增减工程量以及税金作相应调整总价)。(三)桩计算长度请看工程量清单说明。(四)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已含如下费用内容:1、直接工程费:含人工费、材料费(内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实验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测量定位放线费用;2、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3、规费:含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4、企业管理费: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其他;5、利润;6、税金。十一、合同价款的支付(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二)工程进度款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进度达到%时,按甲方审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达到%时,按甲方审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完成至100%,按甲方审定实际工程量的70%支付;2、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至甲方审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3、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竣工工程向甲方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双方确认后的十五天内,工程款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4、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后满两年按本合同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后五天内免息付清。(三)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甲方/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料及工程款的书面审核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工程发票支付工程款。如乙方延期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有瑕疵,则甲方可相应延付,如乙方出具假发票,则甲方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第四条分工及责任条款(材料设备供应、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双方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附则)第5页共9页十二、材料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需的以下材料设备:台锤打机,乙方自行提供设备及承担进出场费用,并满足工程进度要求。2、本工程所需的管桩品牌采用: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应在需使用前7天内向甲方提交计划书(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经甲方核定品牌后乙方方能采购。3、以上材料设备外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4、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规定,在使用前应提供材料样板(并作相应的书面说明)和质量合格证等完整资料给甲方/监理单位,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封存后作为验收标准。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经甲方/监理单位现场检验、确认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5、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材料设备存放场地,乙方负责完竣验收前的保管工作。十三、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的合格标准。2、乙方申请竣工验收时,本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本工程全部完工;(2)各种竣工资料完备。3、具备上述条件时,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接到符合要求的报告和资料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工程验收符合合同条件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甲乙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按每天1000元作为处罚,后果严重影响甲方备案施工的应按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十四、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办妥正式工程和临建工程范围的工地征用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2、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工程复线,清理地上障碍物;3、提供施工图纸和地质资料一份,组织有关部门会审;第6页共9页4、派驻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行监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签证;5、及时联系桩检测部门进行桩检测工作。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施工记录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审核意见,并作为有效的付款依据,若不及时签证或提出审核意见,乙方有权停工,停工费用由甲方承担。7、在施工范围红线内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二)乙方责任1、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总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乙方应严格执行,同时,必须提交在我司发放的桩基上编制桩位编号图并盖公章一式五份。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工程施工,负责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事务。如中途更换代表应征得甲方同意并重新发出书面通知,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代表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3、严格按图纸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而需要补桩的,费用由乙方负责。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各项施工记录;施工记录表格必须采用建设局标准表格,一式三份(用复写纸复写)并及时做好桩基数据记录与签字确认工作。6、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除工作,处理好与现场其他单位的关系;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等)一式四份,并在完工后五天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按每平方米每天收取20第7页共9页元收取场地占用金;9、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有损坏,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无偿修复;10、自行出资接驳和安装拆除水电管线等,按时交纳水电费用;11、施工过程中如有隐蔽工程需中间验收的,须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向甲方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12、因工程所需人员的食宿、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13、接受甲方施工现场的指示和监督,对甲方管理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应及时答复处理,对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否则甲方人员有权按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14、不得将工程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合格工程桩的桩基试验费用由甲方负责,因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补桩、补测或进一步桩
本文标题: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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