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法律关系2.请求权3.权利能力4.宣告失踪5.委托授权行为6.诉讼时效二、判断题1.在我国,判例是作为民法的正式渊源存在的。()2.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4.在中国,任何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经过登记。()5.自然人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一年后,得知甲仍在世间。死亡宣告撤销后,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7.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8.人格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9.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说:“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则王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0.实践性法律行为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成立以交付实物为要件。()三、填空题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2.以法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在民法解释学上称为____________。3.在物的分类中,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会改变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称为____________。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5.法人因分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7.法人以其所在地为住所。四、单项选择1、我国自然人从()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A.年满18岁起B.年满16岁起C.年满10岁起D.出生时起2、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A.法定代理人B.法定代表人C.指定代理人D.委托代理人3、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配偶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双方的夫妻关系()。A.自行恢复B.不得认定自行恢复C.视配偶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D.视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4、自然人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在()。A.下落不明满4年后B.下落不明满2年后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后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后5、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发生在时效期间的()。A.任何阶段B.最后六个月C.最后三个月D.前六个月6、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在县政府工作,乙为未成年人,暂住姑姑丙家,甲、丙都不愿意担任乙的监护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1A.甲、丙均非乙之法定监护人B.因甲、丙均表示非乙之法定监护人,故皆非乙的法定监护人C.乙的法定监护人或为甲或为丙D.乙的法定监护人为甲7、甲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患了精神病,一家人对甲的监护问题相互推诿,此时应由()担任监护人。A.甲的妻子B.甲的父母C.甲的兄弟D.甲的叔叔8、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应{}。A.只能做出失踪宣告B.不予受理C.只能做出死亡宣告D.审查后具体决定作何种宣告9、甲乙两人分别出资2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8万元。甲乙对债务应承担()。A.负连带责任B.负无限责任C.或负连带或负无限责任D.负连带和无限责任10、下列属于财团法人的是()。A.基金会B.工会C.合作社D.法学会11、在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是()。A.房屋与窗户B.甲汽车与乙汽车的轮胎C.汽车与其备用轮胎D.桌子与椅子1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有()。A.日月星辰B.镶在人嘴里的金牙C.商标D.放在桌上的假牙13、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14、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B.被代理人死亡C.代理人辞去代理D.代理人死亡15、()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A.无代理权代理B.表见代理C.自己代理D.超越代理权五、多项选择题1、()的,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负连带责任。A.委托书授权不明B.被代理人对代理人以非法手段进行代理而不加反对C.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委托倒卖文物D.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不表示反对2、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中附条件的事实,必须是()。A.法律规定B.当事人任意选择C.当事人约定D.合法3、再代理是指基于代理人为行使代理权,以自己的名义为本人选任代理人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故又称()。A.委托代理B.部分代理C.转委托代理D.复代理4、债权属于()。A.财产权B.请求权C.主权利D.相对权5、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A.失踪人的配偶B.失踪人的子女C.失踪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等D.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6、关于精神病人监护人的其他近亲属包括()。A.祖父母、外祖父母B.兄弟姐妹C.孙子女、外孙子女D.姑姑、叔叔、伯父7、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A.自然人被宜告死亡之后,其诉讼主体资格消灭B.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其财产转变为遗产C.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其婚姻关系自然消灭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若其仍生存的,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9、甲将手表赠送给了乙,该法律行为属于()。A.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C.有偿法律行为D.无偿法律行为六、简答题21.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区别。2.法人和合伙的区别。七、论述题)论诚实信用原则。八、案例分析题1、甲、乙、丙三人组成一个采石组,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均分报酬,共担风险。后丁要求加入,经甲、乙、丙同意参加,但未在协议上签字。丁加入后与甲、乙、丙共同经营,并参加了两次分红。某日,丁在执行爆破任务时因装炸药失误,致使提前爆炸,飞石将丁双臂炸伤。丁要求甲、乙、丙承担其医治费用及生活补助费共1万元,被拒绝。丁于是诉诸法院。[问题]:(1)应如何认定丁与甲、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1分)为什么?(2分)(2)丁的损失应如何承担?(1分)为什么?(2分)2、2003年1月8日清晨,甲和邻居乙因琐事发生纠纷,甲被乙用砖头打伤头部,血流满面。当天甲到医院进行了包扎处理,花去医疗费23.40元,甲考虑到提起诉讼旷日持久便自认倒霉,未对乙进行终究。2004年3月29日,正在工厂工作的甲突然摔倒,经诊断甲患有癫痫病。因甲无家族病史,经法医鉴定认为与一年多前的伤害有关。甲到乙处要求乙负责为其治疗,乙不承认自己有责任。4月12日,甲请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因乙态度蛮横,当天调解即告失败。其后,甲一直住院治疗。2005年4月8日,甲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问题:1、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哪种,具体期限是多少?2、本案诉讼时效起算点为2003年1月8日还是2004年3月29日?为什么?3、2004年4月12日,甲请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会产生什么效力,为什么?4、本案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民法总论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2、请求权: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3、权利能力即人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4、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的消息达2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结束失踪人财产上的不确定状态。5、委托授权行为是指被代理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行为,是委托代理产生的直接根据6、诉讼时效是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二、判断题1、×2、×3、√4、×5、√6、×7、√8、√9、√10、×三、填空题1、人身关系、财产关系2、体系解释3、可分物4、完全行为能力人5、新设分立、派生分立6、207、主要办事机构四、单项选择题31、D2、B3、B4、C5、B6、D7、A8、A9、D10、A11、C12、D13、D14、B15、C五、多项选择题1、ABC2、BCD3、CD4、ABCD5、ABCD6、ABC7、ABCD8、BD六、简答题1、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区别定义: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资格。区别:(1)目的不同。法律设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目的是为了使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设定民事责任能力的目的是为了对民事主体的违反行为追究民事责任,保护他人和社会的利益。(2)效力不同。民事行为能力是决定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由完全效力的根据。而民事责任能力是决定民事主体是否自己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根据。(3)性质不同。民事行为能力总是具体的,有一定的范围。而民事责任能力是抽象的,并没有一定的范围。(4)构成要件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为要件,即注重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能力。而民事责任能力则以“识别能力”为要件,注重行为人的识别能力。2、法人和合伙的区别(1)二者的概念不同。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目的性财产,合伙是指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2)二者的财产性质不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而合伙的财产未与合伙人的财产相分离而具有独立性。(3)二者的财产责任不同。法人的出资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的合伙成员应当以期所有财产为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二者的经营活动方式不同。法人的经营活动由法人机关实施,法人机关的行为即是法人的行为。而合伙活动原则是合伙人的共同协商一致或多数一致原则。(5)二者的成立条件不同。法人的成立要求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既有营利法人也有公益法人,有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而合伙的成立要件是合伙达到法定的人数,且全体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事业必要的条件。合伙都是经营性的组织。五、论述题论诚实信用原则答案要点:(1)诚信原则的定义为:诚信原则就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的立法者的意志。(2)诚信原则涉及两个利益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和社会间的利益关系,它的宗旨在于实现这两个利益关系的平衡。(3)诚信原则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首先,它是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其次,诚信原则对法官衡平权的授予,它意味着承认司法活动的创造性和能动性。(4)诚信原则有着如此重要、广泛和综合的功能,它被称为帝王条款。八、案例分析题41、(1)丁与甲、乙、丙之间为事实上的合伙关系。(1分)因为尽管丁未在合伙协议上签字,但其入伙已经甲、乙、丙全体同意,且事实上已经参与合伙营业,分配红利,所以四人已经形成合伙。(2分)(2)略2、(1)特别诉讼时效,1年。(2)2004年3月29日,因为根据民法通则意见,人身损坏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的,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
本文标题:民法总论试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141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