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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1、招聘原则公司招聘员工应本着精简、高效,岗位是否需要,受聘人是否符合《岗位能力要求》的原则,并以《岗位能力要求》为标准,真正做到任人唯贤、量才录用、按需录用,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2、招聘计划各部门(分公司)需增设人员时,由各部门(分公司)讨论填写“招聘申请表”交至企管(人事)部,由企管(人事)部根据公司整体人员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3、招聘实施 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企管(人事)部安排实施。(收集应聘人员资料、指定面试人员、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确定面试结果)。4、招聘程序4.1大中专毕业生招聘程序大中专毕业生信息主要通过到人才市场、省内外高校洽谈及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等联系方式来获得应聘者信息,具体程序如下:4.1.1应聘人员由企管(人事)部收集信息并进行第一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个人性格、个人能力、个人素质、身体状况等各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在“面试评估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一次面试结果。4.1.2第一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推荐给专业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或其他;推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由专业部门领导对其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评估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二次面试结果;第二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可以录用或其他。4.1.3通过一、二次面试并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企管(人事)部报总经理或分管人事的公司领导确定是否录用。 4.1.4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由企管(人事)部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备案。4.2一般技术工人招聘程序一般技术工人的招聘主要是通过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招收。首先由公司向龙陵县人事局申报用工计划,上报招用人员请示,招用人员请示被批准后,由龙陵县人事局向社会发布招工简章、安排招工考试、组织体检、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人事部门协助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如需面试的由人事局组织公司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面试。4.3外聘人员招聘程序因工作需要,单位在短期内聘用退休、下岗失业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需求申请,企管(人事)部及用人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党委批准后,方可签订聘用协议聘用。聘期满协议即行终止,如需继续聘用的要重新签订聘用协议。4.4不按以上聘用程序办理的,不予核发工资。5、录用、报到5.l经批准录用人员,由企管(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后负责通知到所需部门和单位报到。5.2招收、录用的新员工,应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先至企管(人事)部进行报到、登记,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6、试用期规定6.1受聘人员均应经过试用,试用期内实行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6.2试用期为3-6个月,具体时间可由所在部门确定,若使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时,试用期可酌情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6.3试用期工资规定:新招收员工试用期工资系数分别参照:双学士毕业生系数为1,本科生系数为0.95,大专生系数为0.90,中专生、技校生、高中生系数为0.80,初中生系数为0.5。试用期限为半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报公司企管(人事)部备案后按所在岗位的合同工同等享受。7、转正规定试用(聘)期满转正或部门申请提前转正的试用人员,由试用部门提前两周将其转正申请及试用期工作鉴定提交企管(人事)部,待企管(人事)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党委批准后,方可办理转正手续。8、劳动合同的签订8.1凡经公司招收、录用的职工,公司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云南省劳动厅印制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为样本,结合公司实际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完善后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8.2经公司录用的职工由企管(人事)部负责办理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9、人员调配程序9.1内部人员调配内部人员调配是指在本公司内的各二级单位之间进行的人员调动和调配。9.1.1一般职工调动(1)当岗位缺员时,用人单位应向企管(人事)部提交书面报告,由企管(人事)部进行调查了解后,向公司汇报、推荐候选人。(2)公司领导根据企管(人事)部提供的用人报告确定调配人选后,通知企管(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企管(人事)部通知其携带调令、考勤到用人单位报到。9.1.2竞聘上岗调动根据实际情况需开展竞聘上岗的按公司《竞聘上岗,综合考核》组织竞聘,并由公司发文任命或企管(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9.2外部人员调配(外部人员调配是指本公司与外单位之间进行的人员相互调动)。9.2.1属于外部调配的人员,不论是调入还是调出,首先由调动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由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9.2.2人员调动前必须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9.2.3调出人员必须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按劳动合同约定赔偿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并经原所在单位、财务部、企管(人事)部签署意见后,方可调离。10、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亦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离职流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员工。10.1辞职员工在签订合同期限内辞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属部门,所属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管理部门,人事部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辞职员工。辞职员工按员工离职流程到人事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方可离职。个人档案资料由人事管理部门转到人才服务中心,户口由个人转到原户口所在地。未办妥相关手续擅自离职的,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0.2辞退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向辞退员工阐明辞退原由。被辞退员工在收到辞退通知一个月内照常上班的,仍算公司员工,一个月后应即时办相关手续离开公司。10.3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即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0.3.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3.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10.3.3被行政处分(指撤职及以上)、党纪处分(指撤销党内外职务及以上的)两次及其以上的;10.3.4参与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破坏他人家庭被治安处罚或公司督查考核两次及以上的;10.3.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致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0元及以上的;10.3.6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致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0元及以上的;10.3.7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并负有刑事责任的;10.3.8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10.3.9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0.3.10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10.4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本文标题:国家政策对招聘原则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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