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若羌县民政局陈建军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04、11、26自治区十届人大第13次会议)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四、《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新党厅字[2007]51号)基本原则一、普遍选举原则二、平等原则三、公开原则四、直接选举原则五、差额选举原则六、竞争原则七、无记名投票原则八、秘密写票原则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基本程序:(一)选举准备(二)选举机构(三)宣传发动(四)选民登记(五)提名确定候选人(六)介绍正式候选人(七)正式选举(八)验收总结补充程序:(一)另行选举(二)违法认定(三)重新选举(四)罢免(五)辞职(六)补选选举准备(一)一、调查摸底二、制定方案1、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安排意见》。2、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的和要求,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三、筹集经费《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6条第2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选举工作的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支出,无收益的可以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乡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四、村财审计1、《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9条第2款规定:“乡级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应当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等方面组织进行审查或审计,并公布审查或审计结果。”2、村财审计的方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实行一般审计和重点审计相结合:对财务管理规范,村务公开及时透明,群众反映较好的村实行一般审查审计;对村务公开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审查。”3、村财审计的基本步骤(1)县级人民政府发出通知。(2)乡级人民政府具体部署审计工作。(3)村委会及时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本村的审计方式。(4)村委会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审计。首先,村理财小组审计;其次,乡级选举机构组织审计;再次,县审计部门审计。(5)报乡级人民政府及县级民政部门备案。(6)发现财务问题,乡级人民政府督促解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经审计审查发现严重问题的,要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选举机构(二)选举机构: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领导机构。选举机构分为五个层面,其中省级、地市级、县级、乡级称为选举工作领(指)导小组;村级称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一、县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机构1、组成2、职责《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1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县级、乡级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二、村民选举委员会1、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0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至9人组成,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其中一人主持选举工作。”2、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条件《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0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代表村民利益,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中办发[2002]14号)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1)村民会议推选前提:过半数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推选有效;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推选有效。提名:18周岁以上村民;户代表。方法: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相对多数确定;从成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委员。(2)各村民小组推选发推选票—等额推选;将票箱送到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计票;以得票多少确定选举委员会成员;从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委员。(3)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委员会召集;法定人数出席;发预选票;按选委会职数推选;相对多数确定;从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委员。4、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更(提名候选人阶段)5、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1条:6、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从组成之日起到上一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完成交接工作。宣传发动(三)宣传对象内容形式目的基层干部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施意见培训重视选举、加强领导;掌握选举规程;依法指导村民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施意见;选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的基本程序和步骤以会代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大众传媒、宣传手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选举全过程;投好票、选准人社会公众选举制度和选举活动;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性新闻媒体关注支持选举;培育社会公众民主意识选民登记(四)一、选民登记的重要性1、任务:认定选民资格;统计选民人数。2、要求: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目的:保障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不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防止没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参与选举。二、选民资格村民成为选民的必要条件。1、年龄条件:在选举日年满18周岁。2、属地条件:选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3、政治条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4、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况一是《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4条:“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被确诊为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精神病患者和痴呆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二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三、选民登记中的新问题及建议解决办法1、农村户口第一,户在人不在的有3种情况:外出经商打工人员、空挂户、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第二,人在户不在的有3种情况:外来打工人员、农转非人员、户口未迁入的嫁来女子。2、非农村户籍第一,离退休人员。第二,国家正式职工。第三,组织部门下派的挂职干部。解决办法1、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遵循三条原则(1)尊重地方法规《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3条第二款“下派到农村的干部和各类人员自愿参加村委会选举的,经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予以选民登记,并告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2)按照有关政策法规(3)民主原则,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时应掌握的三个条件(1)有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固定住所。(2)在本村有长期固定职业。(3)尽村民义务。三项手续(1)本人书面申请(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3)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四、登记程序1、确定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2、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3、明确登记对象。第一次进行选民登记(1)四登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2)四不登精神病患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四增:到选举日,新年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新到本村工作的下派干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下派干部任职期满,离开本村的。死亡的选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4、造册登记注意:选民登记名册序号和选民证编号要对应。5、登记办法设立选民登记站;由选民登记员逐户进行登记。6、审核和确认选民名单。7、公布选民名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5条:“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并发给选民证。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或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等情况,可在选举日15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调查核实,并在选举日10日前做出明确的答复或者予以纠正。”8、受理村民申诉村民可在选举日15日前提出。9、颁发选民证。提名确定候选人(五)一、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6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二)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热心为村民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三)具强烈的发展和服务意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身体健康,能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四)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宗教人士不得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二、职位和职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单数组成,具体职数按村民人口数和经济发展状况、工作任务大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3人,村民人口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不超过5人,村民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人。”三、提名确定候选人的方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4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普遍采用方式:一人一票提名确定候选人;先提名后确定;1、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8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初步候选人分别由选民按下列方式之一直接提名,于选举日10日前张榜公布:(一)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予以公布;(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召集各村民小组过半数的选民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将各村民小组的计票结果汇总后,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予以公布。(1)村民会议提名准备:前提过半数选民或三分之二户代表参加。公告提名方式、时间、地点。过程:推选工作人员。设立“四处”: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笔处、投票处(票箱)公开唱票、计票;按差额原则相对多数确定;结果: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2)村民小组会议提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设立四处;集中票箱到中心会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唱票、计票;按差额原则相对多数确定;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2、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9条:“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并以预选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预选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设立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并推选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选民进行无记名票。选民在选票上填写的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计票,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四、提名候选人应注意的问题(一)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候选人;《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3条第2款:“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应当避免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二)根据我国政教分离的原则,不能将宗教人士提名、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三)根据《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将列入选民名单的下派干部和各类人员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四)提名确定候选人必须坚持的原则“十二字”方针:等额提名、差额原则、多数确定。(五)一人一票特异情况是指同一人被提名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两种或三种职务候选人的情况。解决办法:一是候选人选择一种职务。二是候选人保留多种职务,是选择还是保留应尊重本人意见。《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20条:“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种以上职务时,都应当列入候选人名单,按职务高低依次进行投票选举。”(六)对于选民依法提出的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得票
本文标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233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