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公司股东合伙协议书(多篇)
公司股东合伙协议书(精选多篇)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丙方:丁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投资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盲品高品质视觉地带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1、店铺名称:盲品2、住所:3、经营范围: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人民币(大写)。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及采购店内商品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其中,甲方出资元,乙方出资元,丙方出资元,丁方出资元,各占启动资金的25%。(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1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方为公司的合伙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资报酬为元/月,从公司账户中支付;2、其他三方股东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设立股东会,原则上三个月一次,如遇有重大事项即可随时召开,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议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凡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决定各项决策。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股东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四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净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五方入股的,第五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八、违约责任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签订时间:xx年月丁方(签章):日股东合伙协议书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上述合伙人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果城路18号。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茶楼。第四条合伙期限,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__8月__31日止,共_7_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出资,按计人民币70万元,平均每股拾万圆人民币,每股于9月日前预交伍万圆。(二)合伙人的出资,于xx年9月20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平均,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共同结算分配。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为依据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为依据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人力不可抗因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按出资总额的80%退股。。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其他约定: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寇俊杰先生,其权限为:1.对内召开股东会议,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销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第十一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6.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合伙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___
本文标题:公司股东合伙协议书(多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336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