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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部2016年校内转岗教师考核办法与细则一、考核程序及办法1、资格审查(本科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讲师以上职称,军事学、法学、思政教育或文学专业,中共党员,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教学效果和教绩考核成绩良好,无教学事故,年度工作考核合格,近五年有一定相关学科研究成果,能胜任本课程教学);2、试教评分(每人试教20分钟,考核组成员听课并现场打分);3、综合量化评分(考核组成员根据考核细则和相关材料量化打分);4、定性考核与投票(考核组成员对综合量化评分第一名进行定性考核并投票);5、拟定岗位人选并报主管领导和人事处。二、考核细则(一)基本情况(10分)学历学位3分:博士3分,全日制硕士2分,非全日制硕士1.5分,本科学士1分职称3分:正高3分,副高2分,讲师1分专业2分:军事学专业2分,其他1分职业资格:有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证书2分,只有教师资格证书1.5分(二)教学水平(60分)1、近五年课程教学效果10分,其中优秀计9分,良好计8分,一般计7分,合格计6分。2、本次试教成绩50分(以考核组评分为依据进行折算,评分标准同学校评课标准)(三)科研情况(20分)主持国家课题5分、项,省部级课题3分/项;厅级课题2分,校级课题1分/项;CSSCI来源期刊5分/篇,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3分/篇,中文核心期刊和《湖南日报》理论版2分/篇,省级期刊1分/篇;独著专著4分/部;主编教材2分/部,参编教材(专著)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三加0.5分/部、项(参与成果总加分不超过2分)。(其他情况参照《湖南女子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标准》)(四)获奖(荣誉)及其他情况(10分)省级奖(荣誉)3分/项次;校级(荣誉)1分/项次。
本文标题:思政课部2016年校内转岗教师考核办法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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