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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X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可执行的实施细则。公司党委、纪委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下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已经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做了更细致的安排。中央抓八项规定落实和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主要管理对象分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干部。其中:党员领导干部指公司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一、改进调查研究。围绕公司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和职工群众开展调研,提高决策水平,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要按照《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公司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赴国内基层调研接待工作规定》《XX公司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4—二、严控会议活动。除集团公司和长城钻探公司统一安排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组织、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展览、评奖、论坛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要按照《XX公司总部机关会议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2〕44号)、《长城钻探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公司党〔2013〕25号)、《XX公司举办和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的管理规定》(XX公司制〔2014〕54号)、《XX公司党政会议制度》(XX公司制〔2016〕6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三、精简文件简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讲话视情况印发通报,原则上总经理、党委书记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10期,其他班子成员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6期。具体按照《XX公司党政工作规则》(XX公司制〔2016〕5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四、规范因公出国(境)。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实际,按照必要、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安排出国(境)。外事接待、因公出国(境)要按照《XX公司总部外事接待实施细则》(XX公司制〔2012〕39号)、《XX公司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2〕42号)、《XX公司因公出国费用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7〕25号)等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五、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工作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5—照注重实效的原则,从简从严报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一是压缩报道数量和字数。总经理、党委书记,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篇幅分别不超过2000字和1000字,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二是改进报道方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出席的公司全局性重要会议活动,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各类报道中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六、厉行勤俭节约。一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原则,严格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配置、公务接待标准要按照《长城钻探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公司党〔2013〕25号)、《XX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XX公司制〔2014〕17号)、《XX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XX公司制〔2014〕25号)、《XX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规定》(XX公司制〔2017〕18号)、《XX公司关于副总师以上领导业务招待有关问题的通知》(XX公司〔2017〕72号)等规定要求执行。二是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任何支出行为。具体按照《XX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规定》(XX公司制〔2017〕1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七、严格事项报告。党员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操办婚—6—丧喜庆事宜,要按照《关于规范长城钻探公司处科级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XX公司党〔2017〕14号)、《XX公司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XX公司党〔2017〕28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八、带头改进作风。一是当好示范表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钉钉子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保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保持警醒,做到令行禁止。如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本实施细则未作出具体规定的,要按党中央相关精神、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有关要求从严把握,事后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实施细则情况,要纳入作风监督范围和定期考核内容。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领导班子成员,经党委书记批准后报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九、关注重点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过程中出现并被集团公司和长城钻探公司进行组织处理的,公司全体党员干部都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问题:(一)经费管理方面—7—1.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除外)。4.严禁违反规定虚列成本、费用,以及截留奖金等套取资金,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5.严格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二)公务接待方面1.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2.严禁以培训、考察、休假等名义,组织各种形式的公款旅游,以及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培训等。3.严禁以培训、考察、休假等名义,组织各种形式的公款旅游。4.严禁利用因公出差之机报销超公务出差线路之外的各项费用。5.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6.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7.严禁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住宿,额外配发洗漱用品。—8—8.工作餐应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9.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1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三)会议活动方面1.严禁组织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或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2.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9—5.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四)公务出差方面1.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2.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3.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4.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五)公务用车方面1.严禁违反个人履职待遇规定,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或对公务车辆进行高于出厂配置的装饰。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3.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六)办公用房方面1.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10—2.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禁豪华装修。3.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4.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七)其他方面1.严禁领导干部调整期间有组织的迎来送往活动。2.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私存护照以及出国前不履行审批程序,不向组织报告。3.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利用中石油平台经商办企业。4.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包括升学宴、生日宴)等事宜。除上述七个方面外,还包括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的问题。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一是自查自纠。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照各项规定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问题与不足。二是日常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对突出问题、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检查。三是集中检查。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11—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每年组织检查,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评价。四是巡察监督。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巡察监督。五是信访受理。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受理和办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处置、及时回应。公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责任分工,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纠正“四风”、改进作风。认真接受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纪委监察处负责;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由所在单位负责。十一、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求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一是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或超标准报销相关费用把关不严的,要追究经办人、审批人和复核人的相关责任。二是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干扰、妨碍监督检查组调查处理,打击报复批评人、举报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三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对本单位(部门)发生作风方面的问题—12—不制止、不查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四是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营造惩戒震慑氛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追究问责。其中,公司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责任追究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相关业务处室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认真梳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各单位要结合本《实施细则》,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相关工作规定。
本文标题:XX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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