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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古代科举考试一、科举发展史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元朝--科举制度的中落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二、中国古代科举图解关于秀才的考试童生考试分三考:县考、府考、院考1、县考,在县里,由知县主持。2、考取之后,再进行府考,由知府主持。3、考取之后再进行院考,就是由省的学政主持,学政相当于今省教育厅的厅长。经过县考、府考、院考后成为秀才,就是优秀的人才。秀才有资格参加县学或者府学生员,就是学生学员。他们取得这个身份之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乡试:关于举人的考试清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作三级:一、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在省城,由皇帝派的考官主持考试。考试分三场,一场三天,一共考九天。考的人很多,考中了,叫做“举人”。举人有名额的规定,各个省不一样,大体上100人上下,举人里面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乡试的考试是在秋天,所以叫“秋闱”。乡试考试的第二年,就举行会试,所以一、乡试,二、会试。会试:关于貢士的考试会试是每三年举行一次,在子、卯、午、酉年舉行,地点在北京。因为是由礼部主持,汇集天下的举人在北京考试,所以叫做“会试”。会试考试地点在北京的贡院,就是今北京火车站北面贡院胡同的地方北京贡院(1900年摄)考场房舍大约有九千间,一排一排的,房子很小,宽大约4尺多一点,进深大约3尺多一点,高5尺多一点,这么一个人一个小屋。墙的两面有砖托,两层,隔成板,贡院内的考场下面这个板就做板凳,上面那个板就做书桌。墙上有一个龛,里边装上蜡烛,装上吃的,喝的,一场考三天,三场考九天,就在这个小屋子里头,进去之后封门加锁。经过考试,考中了的,叫做“会试”,会试的第一名叫“会员”,取得会试的资格才能进行第三级考试,就是殿试。殿试:关于进士与状元的考试通常在皇宫太和殿前考试,所以叫“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朝廷的考试,所以也叫“廷试”。殿试考试是一天,开始在天安门前考试,后来在太和殿前考试,有时候也在保和殿前考试,地点经常变化。大部分时间是在太和殿前考试,太和殿前,康熙的时候,露天,每人一个小桌,没有凳子,站着书写,时间是在阴历的三月或者四月。乾隆的时候,就统一定在四月二十一举行殿试。殿试考的,结果取中了,就叫“进士”,进士分三等,叫一甲、二甲、三甲.一甲就是三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前三名由皇帝亲自定,考官把参加殿试的考卷大约选出十份,送到皇帝面前,由皇帝最后点前三名,点出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在科举考试的时候,连中三元是很难的。就是乡试的时候,我得了解元,会试的时候,我得了会元,殿试的时候又得了状元,就是连中三元,三个考试都考第一。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一个人连得三个第一,叫连中三元,是科举史上的的佳话。从唐代到清代,共有15位连中三元者。唐代两位:崔元翰、张又新。宋代六位: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岩叟和冯京。金代一位:孟宗献。元代一位:王宗哲。明代两位:黄观和商辂。清代三位:钱棨qǐ、陈继昌和王玉壁,其中王玉壁是武科连中三元。三、科举作弊1、贿买唐宋时期已经用糊名和誊录的方法来预防作弊,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买通关节”。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案(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其间,数百名举人在清兵夹带下赴北京重考。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2、夹带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明清的科举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2003年2月在苏州又发现一本清代考生作弊书,厚0.4厘米,只有半个巴掌大,竟有9万字的考试内容!3、請人代考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交具鄉里保結,及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進場前考官會根據履历驗明考生的身分。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沒有被完全杜絕,至清朝時仍間有揭發「請槍」代考。大部份的槍手都是經歷科場的高手,常有已是舉人出身者。例如民國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漢民,便是著名的代考“槍手”,胡漢民本身為舉人,曾在清末兩次代人參加鄉試,皆獲得中舉,並因而獲得巨款。4、科举移民(冒籍)各州县的举人或童生必须在其原籍报考,报名时应当如实填报考生姓名、年龄、籍贯及父祖三代履历,不得弄虚作假,如果以外州县籍冒充本州县籍,就称为“冒籍”。明代开始实行南北分卷制度,后又发展为南北中分卷制度,而且对一些边远地区也给予一定的解额,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解决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矛盾,而且也的确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试卷不统一,又造成了全国考试不公平的现象,仍然有考生“冒籍”到边远地区或考试简单、录取比例高的地区赴考措施1、要求考生带着宗族谱牒来报考,以审查其户籍,并且用文字描述考生的长相;2、还要求考生“互结”,即由应考的五人互相担保,保证考生没有身家不清或冒名顶替等弊,一旦发现某人名实不符,则“互结”的五人都不得参加考试;3、如果没有“互结”,则由本县廪生签字担保。宋代还将考生的基本资料进行公示,以便社会监督。清康熙初期甚至在童生试中开始推行“审音”制度,核对童生口音,以判断是不是本县籍人。4、糊名与誊录制度的建立与推广4糊名与誊录制度的建立与推广四、秀才、举人待遇秀才分三等,只有一等者可获得国家每月发给的粮食和银两,称为食饩(类似现代的奖学金)。凡取得秀才资格的就可以不出公差和免纳田粮。举人是通过乡试获得的,地位比秀才高多了,虽仍不是官,但在地方上可以当个乡绅,出头露面的,很受人尊重,秀才进县衙,见县太爷都不用下跪,县太爷则还要给座位;同时,免除赋税、徭役等待,也可以出任教谕、训导等教育方面的工作。进士及第称登龙门。进士第一名叫状元或状头(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试时要投状,因此称第一名为状头或状元)。宋代开始以殿试的一甲第一名为状元,别称殿元。一甲三名犹如一鼎三足,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又称鼎元。榜眼之名始于北宋初年,初称二三名。因为在金榜上状元居中,二三名分列左右,如其两眼。北宋末年始以第二名为榜眼。探花一名在唐代科举中已出现,但与名次无关,南宋后期始以探花称第三名。状元、榜眼、探花都是民间称说,金榜上的正式称谓是一甲第一名、一甲第二名、一甲第三名。唐代科举后同榜人要凑钱为状元庆贺,并由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名之曰探花使,然后集体到杏园(长安名园)参加宴会,叫闻喜宴,又称探花宴。会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其上以显其荣耀,所以把中进士又叫雁塔题名。唐孟郊作《登科后》,中有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就是对此场面的真实描写。因此,“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西安大雁塔与雁塔题名早在唐中宗神龙年间,雁塔题名就已形成风俗。凡新科进士及第,先要一起在曲江、杏园游宴,然后登临大雁塔,并题名塔壁留念。当年27岁的白居易成为进士后,就曾写下了“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的诗句。到后来大雁塔已形成“塔院小屋四壁,皆是卿相题名”的情景,可惜北宋神宗年间一场大火毁掉了珍贵的题壁。《登科后》孟郊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本文标题:古代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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