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一章城市管理主体第一节:城市管理的主体构成第二节:城市政府的体制与职能第三节:促进多元主体共治的城市管理方式方法创新12第一节:城市管理的主体构成1.1权力的内涵城市政府的权限来自于法律的授予,取决于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的意愿。但在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只可能把那些需要或必须分地域治理的地方社会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去处理,而且还必须是不致影响国家统一和政治统治的那些社会事务。31.2城市管理体系根据是否拥有正式直接决定和执行城市公共政策的权力,城市管理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系统:城市权力系统和城市非权力系统。1、城市权力政治系统它是指拥有某种正式直接行使城市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权力的各种组织有机结合的总体。当今社会主义国家,城市权力政治系统又包括两部分:其一,以国家名义和强制性方式出现的城市国家权力政治系统,包括城市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即通常所谓的城市国家政权系统或广义的城市政府系统。4其二,以执政党名义和督导性方式出现的城市非国家的权力政治系统,包括共产党的市委员会、区委员会及街道委员会等。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长期以来,党的市委一直是我国城市拥有全权的领导机构,对城市重大事务拥有决策权力,并可直接或与市政府联名向社会发布决定,因而实质上是城市权力政治系统核心或中枢。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即使实行党政职能分开,市委也并不从权力中心消逝,而是改善了这种领导地位,仍然决定着市的大政方针、重大的人事安排,并对市的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机关起着领导和监督作用。因此党的市委仍将是市权力政治系统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是非国家权力政治系统的领导核心。5城市国家权力政治系统——人大、“一府两院”城市非国家权力政治系统——党政治性主体参与性主体非权力政治参与主体——民主党派、工青妇非权力社会参与性主体——NGO、学者、民众、媒体6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7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8城市管理的政治性主体中国共产党的城市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在城市权力政治系统中,乃至在城市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核心领导作用:在政治上,拥有大政方针的决策权;在思想上,握有导向权;在组织上,享有重要人事安排的推荐与提名权。党的城市组织从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最高层,到各行各业各界最基层的党支部,构成了强有力的、纵横交错的、金字塔型的组织体系。9市人民代表大会性质与任期:它是我国城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市的行政辖区内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市人大代表由区、县人大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县级市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职权:市人大行使职权主要为:决定权、执行权、任免权、监督权和地方立法权。常设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大的常设机关,由本级每届市人大第一次会议从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下设办事机构和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10市人民政府性质和组成:是市人大的执行机关,是设在城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它由市人大产生,向市人大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闭会期间向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市人民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直辖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为5年。职权:执行权、领导权、财权、人事权、管理权等。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一般设30~40个工作部门(小市少于30个,直辖市和特大城市可多于40个)。这些部门可以分为两类:作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分的职能机构、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11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市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作为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和管理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事务的机关,它必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并服从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统一领导。12市人民政府的这种双重性质和地位,既保证了中央和上级行政机关对城市行政事务的统一领导,又利于因地制宜地发挥市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行政机关,就纵向而言,有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13市人民法院它是设在市的地方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等。市人民法院由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组成,设立审判委员会,还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等,此外,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助理审判员、书记员、执行员、法医、司法警察等人员。直辖市设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基层法院(即市辖区人民法院)。地级市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区级人民法院。县级市设市人民法院(基层法院)。14市人民检察院它是设在市的地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市人民检察院分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直辖市人民检察分院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分别由直辖市、省辖市、县级市和市辖区人大选举产生。15市各级检察机关的职权主要有下列五个方面: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并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并对于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16城市管理的参与性主体城市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根据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自1990年元旦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它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172004年11月民政部公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增加了近十条条款,其中对居委会的选举机构、居委会的选举程序、居委会的罢免程序和居委会的职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04年12月17日民政部召开居委会组织法修改草案听证会。18目前,《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首先,社会人口流动大幅增加,按原来规定居委会管理是以户籍为基础,无疑会把许多外来人员拒之门外,修订后改为以居住地为基础,那么外来人员的选举权、生育权等权益就通过基层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其次,随着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基层群众不适应原来的行政管理模式,而应该通过自治组织办理社会公共事务,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以此减少政府的压力。19按照宪法规定,在城市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居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制度。15年来,《居委会组织法》对于加强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该法规定的主要原则和制度是正确的,法律的实行也很有成效。同时,15年来我国城市的社会结构、社会管理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修订《居委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精神,是迫切需要的。20修改后的组织法,一个尤为引人注目之处,就是在原有《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名称里,加上了“社区”一词,变为《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法》。传统居委会的特点:服务单一,主要以没有单位的纯居民和孤老残弱为服务对象;管理单一,按几条胡同来划分管理区域;再就是人员单一,居委会工作人员基本上是退休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水平都受到相当程度限制。民政部2000年决定进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社区居委会首先的改变是管理范围的扩大。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原有4600多个居(家)委会被重新划分为2400多个社区,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3000户左右,最大的社区多达6000余居民户。21市人民团体它是指以表达和维护一定阶层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基础,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起着依照各自的切身利益协调社会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它包括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协、市侨联、市文联等八个人民团体。这些团体都是参加市政协的单位,它们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先进青年、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22市人民团体作用(1)代表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反映所联系群众的呼声,维护职工、青年、妇女儿童等的合法权益。(2)努力做好职工、青年、妇女儿童等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教育,办好群众文化、教育、体育事业。(3)动员和组织城市职工、青年、妇女儿童等积极参加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各种劳动竞赛及评选等活动。(4)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市人大有关法规的起草,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23市民主党派组织市民主党派组织是指我国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直辖市、部分地级和县级市建立的组织体系。根据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精神,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24城市各民主党派一般在定期(5年或3年)召开的代表大会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各民主党派的市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包括常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并根据需要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共城市组织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和加强市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是最为重要的内容。25市民主党派的作用(1)参政与监督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2)为城市建设出力献计。(3)协助有关部门团结和争取海外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扩大和巩固爱国统一战线。(4)维护市内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合法权益,组织成员学习,加强自我教育。26市政治协商会议市政治协商会议简称市政协,是城市中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城市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市政协是在共产党市委领导下和全国政协指导下,实现党派合作的形式,也是在城市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27政协市委员会委员,由市的共产党组织,各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知名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全市各界的代表以及台湾同胞、港澳同胞
本文标题:城市管理主体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4656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