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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导致运动损伤的心理原因以及相关因素的作用。应激与运动损伤发生的关系。运动损伤的心理反应过程及其特征。运动损伤的心理康复方法。制定运动损伤的心理康复计划。随着体育运动的发展和参与人数的增多,体育运动中损伤的发生率也日益增高。澳大利亚研究者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在竞技领域中大约有51%的运动员有过损伤经历过或正在经历受伤。根据调查发现在美国,1997~1999年间每年有7百万人在竞技运动、身体锻炼以及娱乐体育活动中受伤,也就是每1000人中有25.9人受伤。以往对运动损伤的研究大多是从生理学、医学、训练学等角度进行分析探讨,随着对运动损伤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者认识到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一样都可影响运动损伤的发生和康复,运动损伤也成为心理学所关心的问题。因此,体育工作者应了解促使体育活动参与者发生运动损伤的心理因素,损伤后的心理反应以及掌握运动损伤的心理康复方法,以便更好地预防运动损伤的发生、促进运动损伤的康复。第一节运动损伤发生的心理致因以往有关运动损伤的大部分研究将发生原因归结于训练水平、比赛或训练的组织、运动员的生理状态以及气候环境等方面,忽视了心理社会因素在运动损伤发生中的作用。从大量的运动损伤案例中可以发现,心理因素也是导致运动损伤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运动心理学家进行了大量的有关心理因素和运动损伤关系的研究,并提出了与运动损伤有关的重要心理因素。一、应激当个体经过认知评价而察觉到应激源的威胁后,就会引起心理和生理的变化。这种反应既是应激的表现形式,也是其客观测量的指标。应激既可以产生积极的心理反应,也可以产生消极反应。积极的心理反应有利于机体对传入信息的正确认知评价、应对策略的抉择和应对能力的发挥,主要表现为注意集中、思维敏捷、动机水平适度、情绪稳定。消极的心理反应妨碍个体正确地评价现实情境、选择应对策略和正常应对能力的发挥,主要表现为过度焦虑、情绪激动或低落、认知能力降低、自我概念模糊等。(1998)在总结和归纳前人对于应激—疾病、应激—损伤和应激—事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并修正了一个以应激理论为基础,旨在解释运动损伤与心理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的应激—运动损伤模型(见图)人格敢为性竞赛特质焦虑控制的中心成就动机应激源生活事件日常冲突损伤史应对方式一般应对行为社会支持系统应激控制药物潜在的运动应激环境认知评价需求资源结果生理变化肌肉紧张视野变窄注意分散心理技能的干预认知干预唤醒控制应激—运动损伤模型应激反应运动损伤在这个模型中,应激被认为是运动员对潜在的应激环境的认知,预测运动损伤的核心因素是应激反应,而应激反应是在自身能力资源与情境的实际要求之间不平衡时产生的。一个潜在的应激运动情景(如竞赛)要求运动员对任务的目标、自身的应对能力和可能的结果进行充分的认知评价。如果运动员认为自己的应对能力超过了情境的要求,应激反应就会非常小。相反,如果运动员感受到自己的能力不能应对环境的要求时,其应激反应增强,与之相应的生理和注意状态的选择性变化,导致肌肉紧张加剧、视野缩小、注意分散等,这样就增大了受伤的危险性,从而可能产生运动损伤。从本质上说,任何导致应激反应的认知评价都会使运动员面临受伤的危险。以体育专业大学生运动损伤者为研究对象,运用Cawte应激量表为主要研究工具进行研究。结果显示:高应激水平是导致运动损伤的重要原因之一;体育专业学生运动损伤者的应激水平高于正常的体育专业学生。影响应激反应的因素包括运动员的应激源、人格、应对策略和潜在干预等。该模型认为,运动员对潜在应激运动环境的反应决定运动损伤是否发生,而且运动员的“应激反应”可直接或间接的受一系列心理因素调节,并且能被心理干预手段影响。(一)应激源应激源包括充满应激的生活事件和日常生活中的冲突、运动员过去的受伤状况以及运动员比赛中的怯场等因素。这些因素都影响运动员对应激做出的反应从而导致运动损伤的发生。1.生活应激和日常生活中的冲突生活应激指的是那些能够导致生活状态发生显著变化的事件,如失业,考试,比赛,与教练员、同伴及新闻媒体的关系等。生活应激和日常生活中的冲突可能削弱运动员有效处理应激反应的能力,从而影响生理状态和注意力,使运动员极易受伤。2.运动损伤史运动员怎样调整自己对过去受伤的反应,将决定其在以后的应激运动情境中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有过运动损伤经历的运动员在心理上都会产生很深的心理阴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正是对运动员这种心态的真实写照,干扰自己再次受伤会造成强烈的应激反应和损伤发生的可能性。另外,如果运动员尚未完成从损伤中康复过来就参加训练和比赛,心理负担重,再次损伤的可能性也会增大。倘若受伤的运动员只是从生理条件上而未从心理上作好准备,仍会再次发生损伤。如果运动员吸取过去受伤的教训并在训练中适当注意,就会减少未来受伤的次数。因此,运动员要学会运用正确的训练方法,放松自己并改正可能导致受伤的训练方式。3.运动员比赛中的临场应激比赛中的临场应激是运动员在比赛中,由于突然出现不利因素(如教练员的批评、队友的失误、对手的出色表现、气候的变化、场地器材的不适应、裁判员的不公正、观众的嘈杂等等)而引起的身心反应。比赛中临场应激的出现具有即发性和瞬时性,如果运动员对比赛任务的目标、自身的应对能力和可能的结果认知评价不当,则易造成较大的心理应激反应,从而影响技术水平的发挥,甚至发生运动损伤。在2005年10月8日进行的全国第十届运动会男子体操团体预赛中,肩负着为湖南队摘金夺银使命的中国体操领军人物李小鹏在做自由体操结束动作时因为腾空高度不够,落地不稳,双膝着地,导致旧伤复发,并失去了参加自由体操单项决赛的资格。当向裁判示意比赛结束后,李小鹏终于坚持不住了,仰面朝天蜷着双腿,手按着左脚踝,脸上表情非常痛苦。他强撑着走到场边之后跪了下来,疼痛让他的脸都揪在了一起,眼眶红红的,眼角噙着泪水。李小鹏脚踝和手臂处的陈年老伤是他失误的主要原因之一。加之由于伤病等原因缺乏系统训练,赛前的情绪相当低落,自我感受心理上无法兴奋,而且全国第十届运动会是其在雅典奥运会受挫后参加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赛,心理应激强度升高,导致动作变形,因此在比赛中失误导致受伤,与其心理因素不无关系。李小鹏痛失十运会自由体操金牌(二)应对方式运动员拥有的应对方式包括应对行为、社会支持、处理应激的技能、集中注意力策略以及医生规定的自我为中心的医疗方案,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影响着运动员对应激做出的反应。任何一种帮助运动员对付应激的行为都可称作应对行为。应对行为高度人格化,在本质上是变化的。如果运动员认为自己有能力处理运动中的应激,他们一般不会出现较大的应激反应。社会支持是一种重要的应对方式,它有助于减弱应激反应带来的不利影响。社会支持主要来自父母、朋友、教练、队友、俱乐部和宗教团体等。许多运动员运用应激控制和认知干预技术作为应对策略来控制应激反应。当应激反应较为严重时,运动员也会运用这些相同的技术作为认知干预和唤醒控制技能来缓和应激反应的影响。应激控制能够有效地减弱应激反应,并减少运动员受伤次数和损伤程度。研究显示,受伤前的干预措施可以减少运动员受伤的次数和严重程度。受伤前干预的根本目的是识别出受伤的主观损耗,且同时教授和增强运动员的应对策略。唤醒控制技能和认知干预可以被用来提高运动成绩和降低应激反应。(三)动机20世纪80年代末,人们研究心理与运动损伤关系的重点主要在研究动机与运动损伤的关系上。Meclay等人(1989)发现,遭受严重运动损伤的运动员动机水平很高,女运动员尤为如此。(1992)指出,高动机的运动员更可能受伤。因为高动机水平与个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高标准和高抱负水平有关,许多运动员为了满足自己的成功愿望,或实现亲友、领导、教练、球迷等他人的期望,获得别人的尊敬与崇拜,往往学会了在训练和比赛中忍受各种类型和程度的痛苦。这不仅导致运动损伤的产生,有的因此而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运动生涯。(四)人格人格因素虽然不是导致运动损伤的直接因素,但是它与应激源、应对策略相互作用,可能影响运动员对应激做出的反应。个人格变量(意志、特质焦虑、控制点、成就动机等),关于运动损伤人格特征的研究就渐渐转向了对人格的某一具体维度的探讨,这方面受到关注最多的是特质焦虑和控制点。焦虑是一个较为重要的人格变量,由于焦虑导致了运动员肌肉紧张度的增高,注意力的紊乱,从而提高了运动员损伤的易感性。控制点是一种人格特质,这种人格特质根据人认为发生在自己和别人身上的事情是否可控,把人划分内控的人和外控的人。运动员的认知评估是影响运动损伤发生的重要变量,而对个体控制点进行测量所想解释的正是个体在认知评估方面的差异。Pargan和Lunt在1989年的研究中发现,大学一年级足球运动员中高损伤率与外控点相关。Kolt和Kirby(1994)则报道了内控点能较好地预测一流体操运动员的损伤情况,但对普通体操运动员则不能进行有效地预测。(五)心理准备竞技运动不仅要有充分的身体活动准备,而且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如能主动地使自己的心理和生理状态处于适宜的兴奋水平,就有利于发挥自己的最佳运动效能,也会最大可能地减少运动损伤;而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在训练和比赛中就会犹豫不决、过度紧张、担心、怀疑、焦虑、使身心能量不能充分地得到发挥。有调查显示,对于缺乏心理准备的运动员而言,受伤率要高出心理准备充分的运动员若干倍。除了上述因素,自我概念、自尊、心理疲劳、反应时等心理因素也与运动损伤有关。总之,应激与运动损伤的关系十分复杂,运动损伤是多重心理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第二节运动损伤的心理反应运动员在出现运动损伤后,会对受伤做出不同的反应。一般而言,受伤的运动员不仅遭受生理创伤,而且也会造成应激反应。这些反应常同他们受伤时的心理状态密切相关。在比赛中陷入困境的运动员也许会将受伤看作一种乐于接受的,借以解脱压力的方法;有些运动员可能会将受伤看作引起别人注意和同情的方法,试图经过显示自己如何对付痛苦和逆境来提高自我形象;更多的优秀运动员或许因受伤而产生一种失落感,表现出悲伤、消沉,并伴有紧张、恐惧、惊慌、愤怒、沮丧和焦虑等反应(见案例分析)运动员对损伤的反应与疾病者体验到的悲哀反应相类似,其基本过程由否认开始,经忧郁而达到解决和接受。因此运动员受伤后的心理反应大体可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否认。这是最为人们所熟知的防卫手段,在面临困难和忧虑的时候,可能产生一种部分性的或完全性的对现实的曲解。运动员受伤后,最初常以否认为保护手段,拒绝承认身体出了毛病,这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不自觉的行为。但长久的否认有背于现实,以致影响康复。第二阶段是愤怒。由于受伤已成为事实,运动员由“不是我”的否认态度,转到质问“为何是我”的态度,经常表现为愤怒情绪状态。这是运动员对不能继续参加训练、比赛的一种反应。愤怒的同时,常伴有恐慌、抑郁、孤独、自怜等。这也是受伤运动员特别需要关心和支持的时候。第三阶段是许愿。这一阶段的特点是自诺一些无法实现的愿望,以此来改变已经不可避免的运动损伤这一事实。例如,指痛将会消失等。但如果到一定时间后仍未受伤的运动员必将退回到愤怒阶段,或者到较明显的抑郁阶段。第四阶段是抑郁。当运动员最终认识到无法立即解决伤痛或肌肉、骨骼、关节损伤问,就会变得孤独、自我怜悯,常常回避同教练员和队友的接触,产生消沉等减力情绪。如果新近受伤的运动员没有抑郁的症候,有可能暗示着他在心理上有某种缺陷。第五阶段是承认。当运动员承认并接受自己已经受伤的事实而且开始计划怎样成功地重返运动场时,实际上的心理康复过程也就开始了,但是,康复过程并不意味着轻松愉快,有时还会产生某些心理冲突。在运动损伤的心理反应中,各个运动员的反应速度是不同的,有的或许一、两天可以达到,有的运动员可能需要数周、数月。从理论上讲损伤能够引起运动员连锁性的、经验性的心理反应,具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之一。虽然运动员的康复过程并不一定都要经过这些反应的所有阶段,但对康复医疗来说,这是一种有益的体制,以便使受伤的运动员能康复到最大
本文标题:运动损伤的心理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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