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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川小学乡村少年宫项目运转补助使用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实施工作,规范使用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确保我校乡村少年宫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效益,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文明办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办法》(甘财综〔2011〕79号)和《关于下达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的通知》(甘财综【2013】81号)文件相关内容,结合我校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使用范围1、小型的体育器材,如:篮球、排球、羽毛球、羽毛球拍、呼啦圈、毽子、沙包、铁环、乒乓球及球拍等。2、小型的音乐器材,如:笛子、口琴等。3、手工制作类,如:剪刀、各种剪纸等。4、棋艺类,如象棋、围棋、跳棋等。5、书法绘画类需用的笔墨纸砚等。6、资料费:打印机、打印纸、档案盒、墨粉、胶带、胶水、U盘等。7、水电费:水费、电费、各活动室接电材料费。8、取暖费:购煤费或需付采暖企业费用等。9、器材维修费:项目所属音乐、体育等器材维修费用。10、项目辅导员交通、误餐补助。(与辅导课次对应,并按月进行支付)辅导教师补助400元/每学期,聘用教师600元/每学期,志愿者申报材料:本县100元/每次,本市200元/每次,本省300元/每次。二、学校举行大型活动所需费用的支出。通过少年宫兴趣小组建设活动的不断坚持,不断提高,组建学生社团组织,并能够为学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光添彩,对学生技艺能够更加充分的展示。我校对少年宫兴趣小组提出了学生社团组织,定期不定期的举行一些大型的学生活动,如:钢琴演奏、剪纸大比拼、绘画展览、书法比赛、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和奖品所需经费,由活动负责人申报,少年宫管理委员会审签,少年宫总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教管中心主任签字核实,到少年宫财务管理员处领取活动经费。三、审批程序:由负责兴趣小组活动的辅导员教师出示兴趣小组活动的辅导课的记录册,根据记录册制定出统计表,确定辅导员老师补助金额,然后制成辅导员教师补助金额发放花名册,由少年宫负责人审批签字,教管中心主任签字,再由少年宫财务管理员到教管中心会计处统一报领,然后发放到辅导员教师手中。四、使用管理:少年宫财产管理员对活动器材每月进行核实,根据活动损耗进行登记,对属于补充的器材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对正常活动过程中损坏的大型器材进行维修,凡是需用补充或维修器材的费用须先逐级上报,通过少年宫管理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后,再进行采购或维修,一定做到活动耗材有出入库登记,并能正确使用,尽量避免损坏、浪费的原则。
本文标题:少年宫项目运转补助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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