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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
-1-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的通知鄂公消〔2011〕69号各支队,总队教导大队:现将《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子预案,做好人员、思想、装备、协调和训练准备,确保一旦出事,迅速响应作战。支队子预案请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总队战训处。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为切实做好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科学高效地指挥公安消防部队完成跨区域救援行动,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定应急救援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重特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等规定,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即全国或协作区域调集3万、2万、1万、5千兵力等4种情况,湖北总队响应方案:(一)人口密集地区发生8.0级以上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8.5级以上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3万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1167名官兵;(二)人口密集地区发生7.0级至8.0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5级至8.5级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2万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747名官兵;(三)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至7.0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5级至7.5级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1万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747名官兵;(四)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级至6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3-区发生5.5级至6.5级地震时,从中南应急救援协作地区,即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4省紧急调派5千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477名官兵。二、应急响应(一)发生灾情。全国或协作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地震后,事发地总队提出增援请求,公安部消防局启动预案,下令调集全国或协作区域增援力量。(二)启动预案。总队指挥中心接令后,按照《重要信息报告及处理规定(试行)》,启动应急预案,将情况报告总队领导、省公安厅领导、省政府领导,命令相关支队做好2小时、4小时、8小时出动准备。(三)综合调度。总队司令部参谋长带领战训处、警务处、通信处等人员在指挥中心值守,协调民航、动车、高铁等运送方式,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按照预案分工,做好思想动员、物资保障、信息宣传、社会协调等工作。(四)动员开进。总队军政主官到达集结点(天河机场、武昌、汉口或武汉火车站等),对部队进行战前动员,同时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部消防局要求赶赴灾区增援,不间断汇报开进情况和救援动态。三、力量投送(一)投送原则。增援力量投送按照“快捷、安全、高效”-4-的原则,主要以空运方式投送到灾区机场或临近城市机场。距离灾害现场近且道路状况较好,优先考虑高铁、动车组、高速公路等形式行进。(二)部消防局协调。公安部消防局报请公安部协调国家民航总局、空军对各总队跨区域增援力量进行空中投送。并协调灾害发生地总队做好各增援总队到达机场后的机动运输保障工作。(三)总队协调。总队启动与武汉天河机场、空十五军、武昌铁路局等单位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开辟救援队投送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快速、安全投送力量。四、组织指挥总指挥:蔡安东、马先宏副总指挥:李汉旗、许功成员:蒋德友、刘文军、陈东成、冯王碧,办公室设在总队战训处和指挥中心,下设调度指挥、战勤保障、通信保障、宣传报道、政工保障等5个工作组。主要任务:统筹安排全省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工作,下达跨区增援命令,协调运送方式,组织队伍赶赴灾区,完成部消防局指定区域人员搜救工作,收集报道总队和现场指挥部信息,提供各类战勤保障,组织增援力量安全返回。(一)调度指挥组-5-责任人员:由蒋德友、万少波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李功全、陶其刚、王丁、王谋刚、陈先斌、陆厚波、李全峰、柴晓磊等,教导大队负责人,各支队军政主官、参谋长。主要任务:在满足省内防灭火工作前提下,以武汉市为中心,以2小时、4小时、8小时为时间节点,按照“一键响应、先近后远、整编出动、梯次集结”的调度原则,分4个等级、3个批次集结队伍,遂行出动任务,指挥部队作战。(一)第Ⅰ级全国3万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1167人,总队指挥部22人遂行出动。(1)第一批次2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黄冈、孝感4个支队各105人、30人、30人、30人,共计195人;(2)第二批次4小时内:集结鄂州、咸宁2个支队30人、30人,共计60人;(3)第三批次8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恩施、随州、汉江14个单位各80人、75人、60人、130人、130人、50人、40人、90人、30人、30人、60人、30人、30人,共计835人。(二)第Ⅱ和Ⅲ级全国2万、1万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747人,总队指挥部21人遂行出动。-6-(1)第一批次2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黄冈、孝感4个支队各105人、30人、30人、30人,共计195人;(2)第二批次4小时内:集结鄂州、咸宁2个支队各30人、30人,共计60人;(3)第三批次8小时内:集结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门、荆州、黄冈、恩施、随州、汉江10个单位各45人、30人、75人、75人、30人、60人、30人、30人、30人、30人,共计435人。(三)第Ⅳ级中南协作区5千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477人,总队指挥部20人遂行出动。(1)第一批次2小时内:集结武汉支队105人,共105人;(2)第二批次4小时内:集结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5个支队各45人、30人、30人、30人、30人,共165人;(3)第三批次8小时内:集结宜昌、襄阳、荆门、荆州、随州、5个单位各30人、45人、30人、30人、30人,共计165人。(二)战勤保障组责任人员:由陈东成、田卫东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廖顺义、候新建、袁慎辉、郭光英等,属地支队后勤处处长,相关-7-战勤保障人员。主要任务:协调救援装备物资的运输及调配,落实救援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负责救援装备器材技术保障。(一)装备保障:各支队按照轻、重型搜救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器材装备。按照湖北省常用客运机型的载货量、货舱门尺寸和可用货舱体积等标准要求,实行模块化箱体式储存。(二)物资保障:各支队搜救队按照“72小时自我保障”要求,为每名人员配备包括防护装具、高能量食品、医疗急救、照明、通信、睡袋、防潮垫等保障物资的背囊。增援力量到达灾区72小时后的物资保障,由部消防局协同灾害发生地总队统一予以保障,总队辅助保障。(三)医疗保障:派出精干医务人员随部队赶赴灾区,会同灾区医疗部门,对伤病官兵和群众进行救治。同时,对人员及环境进行消毒防疫,做好参战官兵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三)通信保障组责任人员:由蒋德友、吴君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尹吕良、赵涛、陈豪、邱振华、李汉宁、朱以涛、张华、周旋等,各支队指挥中心,以及救援队现场通信人员。主要任务:调配通信资源,搭建有线、无线、卫星、计算机通信等设备,形成语音、视频和信息指挥通信网络,并协调-8-省内电信公司、通信厂家参与保障,保证应急通信畅通。1、总队指挥部通信组织(1)途中通信:总队指挥部在出动途中,利用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短波电台或动中通等通信设备,建立与部局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的语音或视频通信。(2)现场通信①与救援队通信。近距离通信时,利用350兆无线电台通信。中远距离通信时,通过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短波电台通信。②与前方、协作区指挥部通信。近距离通信时,利用350兆无线电台通信。中远距离通信时,通过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短波电台通信。通过消防卫星站,建立与前方、协作区指挥部的视频指挥通信。③与部局指挥部通信。通过消防卫星站,建立与部局指挥部的视频指挥通信。2、地震救援队通信组织①途中通信:跨区域增援救援队在出动途中,利用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短波电台等通信设备,保持与总队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的语音通信联络。②现场通信:救援现场内部通信时,利用350兆无线电台,自行组建内部通信网。与总队指挥部通信时,通过350兆无线-9-电台通信进行近距离通信,通过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短波电台通信进行中远距离通信。3、信息跟踪收集①信息预警:密切关注灾区政府、地震、气象、次生灾害等信息,掌握总队增援力量最新动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时向部消防局、省政府、省公安厅通报情况。②信息传输:将现场救援场景、图片资料第一时间传输至总队指挥中心,为宣传报道组提供第一手资料。③信息汇总:各支队救援队在确定时间节点内上报救援情况及数据,由总队前方指挥部统计整理,报送部消防局前方指挥部和总队机关。(四)宣传报道组责任人员:由冯王碧、朱华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周喻、陆运良、郭惠芹、虞明子等相关人员,相关支队宣传人员组成,以及社会媒体记者。主要任务:负责了解灾害动态和救援情况,确定宣传口径,指导部队做好新闻宣传,协调新闻报道及发布工作,第一时间抢占宣传阵地。1、随警出动报道:前方宣传人员随警出动,并邀请省级和中央主流媒体记者随队采访,对救援情况进行实时报道,并将有关信息资料回传总队指挥中心。-10-2、后方综合报道:后方宣传人员在总队和各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在总队指挥中心设立临时记者站,编发新闻稿件、纪实报道,上传部局指挥中心宣传组和其他主流媒体。3.信息发布:总队指挥部确定前方、后方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抗震救灾信息。(五)政工保障组责任人员:由刘文军、向东新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胡顺琴、尹新鹏、贺庆、汪朝霞等,以及相关支队政工人员组成。主要任务:负责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时的政治工作。1、指导参战部队及时调整、健全一线党组织,为救援行动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2、指导参战部队做好战前动员和战地宣传鼓动,激发队伍士气。3、指导参战部队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守作战纪律和群众纪律。4、指导参战部队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加强典型宣传,调动参战官兵积极性。5、指导部队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以及留守人员、参战官兵家属思想工作,保持队伍稳定。6、指导部队及时做好牺牲、伤病残人员善后工作。-11-7、指导部队做好战后表彰及战斗骨干保留、培养等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灾害形势,从思想上做好“打大仗、打恶仗”准备,从行动上强化轻型、重型地震搜救队的建设,随时做好跨区救援准备。(二)各单位要根据部消防局和总队预案,制定子预案,细化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力量编成、兵力投送、战勤保障等内容,组织拉动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参战官兵在救援中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令行禁止。严格作战纪律和民族政策,严禁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附件:1.湖北总队地震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图2.湖北省、全国公路交通图3、天河机场、武昌、汉口、武汉火车站运行时刻表4.湖北总队Ⅰ、Ⅱ、Ⅲ、Ⅳ级力量调动方案5、湖北省、全国应急力量联络表6、地震搜救队人员、装备、72小时自我保障标准7、跨区作战通信装备配备表8、湖北总队地震救援主要装备统计表9、地震救援战勤保障分级表-12-主题词:跨地区地震救援预案(存档3份共印3份)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办公室2011年5月25日印发签发人:蔡安东核稿人:蒋德友承办人:陆厚波
本文标题: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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