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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地址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类别□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使用性质工程投资额(万元)施工许可文号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体建筑名称结构类型耐火等级层数建筑高度(m)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地上地下储罐设置位置总容量(m3)设置型式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储存形式□地上□半地下□地下储存物质名称堆场储量储存物质名称□建筑保温材料类别□A□B1□B2保温层数使用性质原有用途□装修工程装修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面积(m2)装修层数使用性质原有用途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灭火器□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3)消防设计文件;(4)施工许可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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