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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与人员管理制度一、会计人员内部牵制管理(一)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统一资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使财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二)内部牵制管理内容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2、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3、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支票与印章分别由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与印章同时保管。4、出纳员、网管,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5、材料购入、发出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6、经办采购、入库、出库事宜,一般需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手续。(三)不兼容职务分离控制1、管理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2、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计人员。3、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4、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要分离,不能兼任。5、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要与掌管账面存数的职务分离。二、会计机构设置管理。1、单位应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不交叉,不重复设置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三、足额配备会计人员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拨款、拨款复核、会计核算、会计复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足额配备相关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因故离岗时不得违规替岗。四、各岗位的会计职责管理(一)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1、具体领导本科室和财务会计工作;2、组织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3、组织编制本科室的财务收、支计划和单位预算指标;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盘点,核查工作;5、开展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6、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7、稽核、复核会计凭证,会计报表;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二)财务、出纳岗位: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保管空白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劵;4、保管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5、每天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6、负责各种票据的进账,收入回单及时取回;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三)财务事业会计岗位职责:1、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严格审查,正确及时进行各项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2、按照规定设置,登记总账及有关明细账,并按期核对有关明细账;3、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各种财务报表;4、负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档案材料;5、负责按照税收法规政策,按时计算申报和缴纳各种税费;6、参与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各种资产要查明原因,经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五、会计人员任职资格(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3、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6、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二)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六、会计具备的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敬业爱岗,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2、熟悉法规,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3、依法办事。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5、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6、保守秘密,即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企业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企业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七、建立AB交替岗制度1、科室必须对职责内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和安排,保证机关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经常性工作均设立AB岗,由AB角共同承担,原则上以A角为主,B角为辅。2、科室要统筹安排工作,保证AB角中有一人在岗。互为AB岗的人员,原则上不同时安排休假和出差。3、科室在安排布置工作时,应力求AB两角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真正达到互为替补和监督的目的。4、互为AB岗的工作人员,当A角在岗时,A角负主要责任,B角负次要责任;当A角因工作等原因不在岗时,B角负主要责任,A角负次要责任。5、全体人员必须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本科室各职位的工作业务知识和技能。AB角之间要不断地进行相互沟通,A角暂离岗位时,要搞好工作交接,确保B角能够及时衔接到位。6、科室AB角分工情况应及时报送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备案。直接面对基层其他单位的工作岗位,必须对外公布AB角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AB角互换或科室职位轮换后,应及时调整和公布相关信息。八、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财务人员轮岗是为了建立有效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促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1、参加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必备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2、在保证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进行小范围轮岗。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轮换时间及岗位。3、调整到新岗位的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工作,需在两个月内达到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平。九、会计人员交接管理1、主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时,应由主管财务领导监交。2、一般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可由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交。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填制登记完毕。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重要账册所记数字最末一笔处盖章,并在账册“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4、在会计交接中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员处理完了后移交,如确不能在移交前办完的会计事务,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待清楚,由接替人办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5、会计人员交接时,应交接以下主要事项:(1)有关财务方面的各种印鉴。(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会计的档案资料。(3)各种财务文件、规章制度等。
本文标题:会计岗位与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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