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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团队遴选与建设办法(试行)为了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强、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学队伍,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加快建设特色、精致、省内知名、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理工科大学步伐,学校在进一步完善教学基层组织和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遴选并重点建设一批校级教学团队,以推动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争创一批标志性的本科教学成果,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和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改进和完善学校基层学术组织的工作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创新型本科教学队伍,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我校在地方本科院校中的核心竞争力。二、建设目标以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类课程群(组)或本科专业的建设为纽带,推动系部加强教学团队建设,逐步形成“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的本科教学队伍格局,培育壮大“251”人才队伍,推进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在“十一五”期间建成15个左右的校级教学团队,其中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3~5个。三、建设要求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本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以对口支援学校为主要学习平台,在三年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2.优化教学内容体系。紧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产业)及学科发展趋势,结合我校的人才培养定位,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以适应海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质量和规格的需要。3.创新教学方法。加强与其它高校、尤其是与对口支援高校相关学科专业教学的经验交流,探索适合我校“复合式、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实行启发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4.提高教学质量整体水平。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的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全院提高团队整体教学水平方面起示范、辐射作用。四、团队组建与岗位职责本科教学团队建设要与学院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类课程群(组)和专业建设教学团队。每个团队含团队负责人1名,骨干教师、主讲教师、助课教师、教辅人员分别若干名。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团队和专业类课程群(组)教学团队,主要以教学系部为单位进行建设,以课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精品课程建设为目标。专业建设教学团队,主要以专业类课程体系(含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内容,以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为目标。(一)团队负责人1.按照建设目标对设岗课程教学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教学团队完成各项任务,考核主讲教师、骨干教师、助课教师、教辅人员完成教学任务情况,确保课程教学或专业建设质量;2.领衔主持本团队所属优势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的建设与改革,争取在建设期间获得省(市)级以上品牌专业或精品课程、示范中心等教育教学成果。3.负责规划、组织本专业或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重点要求在聘期内能采取有效、得力的措施提高设岗课程的教学质量;4.全面负责课程的教学资源开发、教材建设、试题库的编制等工作;5.负责团队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团队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在教学上指导青年教师2-3名;6.建设期满,设岗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校级精品课程要求,教学质量考核总体达到优秀;7.每学期至少讲授1门设岗课程;8.开展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建设期内主持教改项目1项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研)论文1篇,在国内同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二)骨干教师岗位职责1.在院、系领导下,具体负责1门课程的教学过程全面管理;负责安排落实教学日常工作,教学质量考核,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2.组织并积极参与所负责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主持课程、教材建设和实验室的配套建设,聘期承担1-2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2-3篇教学改革论文,参与编制教材1部。3.负责课程教学队伍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研讨、观摩和交流活动,在教学上指导青年教师1-2名;聘期内所负责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校级优秀课程的要求,教学效果总体达到优秀。4.每学年至少讲授所属专业主干或基础课程1门,教学总时数不少于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教学观摩课,指导性听课不少于6学时。(三)主讲教师岗位职责1.积极参与承担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承担课程、教材建设和实验室配套建设的相关工作。2.聘期内至少承担1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1篇教学改革论文,参编1部教材。3.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团队所属专业主干课程或基础课程,教学总时数不少于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达到优秀。4.坚持参加团队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在教学上指导青年教师1名,每学期同行听课不少于6学时。五、遴选办法(一)团队负责人上岗条件1.本校教学一线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5岁。十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主讲设岗课程八年及以上,或者行业工作与高校教学经历合计达10年及以上、主讲设岗课程5年及以上;2.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五年来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及教学研究论文5篇以上,近三年教学考核优良;3.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设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明确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改革意识强,并已做出显著成绩;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指导青年教师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认真负责,效果好。(二)骨干教师上岗条件1.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六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主讲设岗课程三年及以上,或者行业工作与高校教学经历合计达6年及以上、主讲设岗课程3年及以上;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学术水平,近五年参与过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及学术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近三年教学考核优良;3.熟悉设岗课程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已取得良好效果。(三)主讲教师上岗条件1.具有讲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助教任期满3年及以上;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有教学或科研成果,近三年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3.熟悉本课程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六、聘任与考核1.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需要和已有基础,组织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书》,团队负责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聘期方案(包括阶段性目标)。2.在各系(部)推荐的基础上,学术委员会对教学团队负责人申请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议,或组织教学团队进行答辩,择优确定候选团队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报送主管校领导和院务会批准,正式确定为校级教学团队。3.教学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校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经系(部)主任推荐由学校聘任,团队成员经团队负责人推荐由系(部)聘任。校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及其所属系(部)向学校签订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协议,团队成员均须与团队负责人及系(部)签订相关协议。《聘任协议书》要明确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及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与办法、教学改革及教材建设的情况,还要提出取得标志性教学与研究成果、团队教师的培养等目标。团队成员基本的责、权、利应通过相关协议加以明确。4.校级教学团队建设期为三年。团队工作绩效考核与学校设岗聘任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校分别对教学团队及其团队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团队建设期满的综合考核,考核依据为《团队建设任务书》。各教学团队要按期向教务处报送本团队书面自评报告和改进措施。系(部)组织团队负责人对团队成员进行考核。5.学校对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教学团队将另行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成效差的教学团队将停拨建设经费,并责令其进行整改。6.学校推荐较成熟的校级教学团队参评省级以上教学团队。七、经费投入与管理1.学校设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学校为每个教学团队每年投入5万元建设经费。对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再按1:1配套投入建设资金。2.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由教学改革与研究、团队建设与教学质量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其中,“教学改革与研究费”占项目经费的80%,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预算及开支;“团队建设与教学质量考核奖励费”占项目经费的20%,教务处根据年度及综合考核情况决定划拨经费数量,由团队负责人进行分配。八、系部一级的教学团队建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九、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团队遴选与建设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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