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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什么是拍卖?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专用术语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受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专用术语竟价卖法:指经过身份登记的会员,使用设定一口价、底价、起始价的竟标出售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最多14天)出售商品的一种卖法。起始价:是指出售商品最初拍卖时开始的价格。底价:指竟标商品的最低卖出价格。拍卖底价:保留拍卖标的的最低价格。对进入拍卖市场的拍卖标的最低价格,可以由委托人自行确定,委托人亦可与拍卖人通过协商确定。国有固定资产拍卖等,应经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和评估,拍卖底价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拍卖底价一经确定,非经委托人允许,拍卖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公开,并在拍卖活动中不得以低于拍卖底价的价格售出拍卖标的。特殊拍卖或公物拍卖标的的拍卖底价,要由政府物价部门确定,对已经确定的拍卖底价存有疑义,委托人可与拍卖人在拍卖前协商更改。拍卖专用术语拍卖佣金: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拍卖标的物:可以通过拍卖方式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各种财产,包括:公物拍卖、无形资产拍卖、不动产拍卖、企业资产(产权)拍卖、艺术品及文物拍卖。拍卖历史拍卖早在公元前五世纪的东方国家——古巴比伦就已萌芽,当时拍卖标的以人为主,以后,古希腊、古埃及都有拍卖活动,当时主持拍卖的均为社会贤达之士。拍卖行的产生则最早在古代罗马,时间约为公元前2世纪,此时拍卖标的已大为扩展,包括战利品、军服、武器、生活用品及各种商品。罗马时期的拍卖为近现代拍卖的源泉和鼻祖,奠定了近现代拍卖的基础。拍卖行业的正式形成则是在17、18世纪的近代欧洲,此时,拍卖机构大量出现,拍卖市场逐步形成,拍卖法规也逐渐完善。1741年和1766年,当今世界最有名的两家拍卖行——索思比(又译苏富比)和克里斯蒂(又译佳士得)拍卖行,分别在伦敦成立。拍卖历史中国最早的拍卖出现在唐朝,针对的是典当行过期的典当物。鸦片战争失败以后,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入,先进的拍卖机制也引入了中国,中国最早的新式拍卖活动发生在广州,来华外商经常以此销售商品。上海则是拍卖行的发源地。1986年11月,新中国第一家拍卖行——国营广州拍卖行才正式挂牌成立。1995年6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199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正式施行。中国拍卖史1874年,英国最大的一家拍卖行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较快的上海开设了一家远东子公司,随后,英商的瑞和洋行、罗森泰洋行,法商的三法洋行,日商的新泰洋行,丹麦的宝和洋行等纷纷挂牌,开展拍卖业务。北京城最早的拍卖行,是光绪末年出现在崇文门大街上的鲁麟洋行,经理是外国人。中国拍卖史1986年,广州借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率先在全国恢复成立了第一家拍卖行,中国拍卖业由此进入了恢复、试点阶段。1996年是中国拍卖业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颁布,这标志着中国拍卖业进入了规范发展时期。中国拍卖史时至今日,中国拍卖业已经发展壮大。全国目前已有拍卖企业千余家,分布在全国的各个省、市、自治区;拍卖活动已经由初期的沿海、大城市伸至内地、中小城市;拍卖的服务领域已涉及商业、物资、纺织、邮电、房产、金融、文物、土地管理等十几个领域;拍卖标的范围从有形的商品发展到无形的商品(权利),在无形的商品(权利)方面更呈现丰富多彩的特点。拍卖地位中国拍卖业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一个新兴行业,它和期货、批发、租赁、旧货和其他各种商品市场、要素市场一起,共同构筑了中国较完整的市场框架,拍卖作为一种行业已深入千家万户。拍卖的功能1、商品流通功能。是将商品从委托人手中通过拍卖人的中介,转移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从现象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资金和商品循环周转过程的一瞬,商品流通也因此而实现拍卖的功能2、中介服务功能。既拍卖人既不占有拍卖标的,又不会成为拍卖标的的买主,更不会支付款项,它只是帮助供需双方以拍卖这种独特的方式完成商品交易过程。中介服务的主要表现是服务、沟通、联络、监督拍卖的功能3、价格发现功能。是指通过拍卖形成的价格,不是人为规定和制造出来的,而是在拍卖市场上,由竞买人通过激烈的竞争,商品价格水平不断更新,最终由出价最高者决定商品成交价格的一种价格形成机制拍卖的功能4、保值增值功能。实践证明,经拍卖的商品一般增值都在30%以上,这种增值是在拍卖竞争中实现的拍卖方式1.英格兰式拍卖也称“增价拍卖”或“估低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最低加幅价,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加价,最后产生最高应价者,拍卖人以公开表示成交的方式宣告成交(通常为击槌、槌又分为长柄槌和指间夹槌,但事先宣告的其他方式也可,如击掌或按钮亮灯等)。此种拍卖方式因源于英国而得此名。英国乃绅士文明之邦,拍卖初兴时曾富甲全球,许多富豪都乐意在拍卖场证实自己的身份与实力,早期的拍卖是真正的“富人的游戏”,标的多集中在古玩、艺术品、古书籍等,参加者的身份使其“面子心理”发生很大作用,拍卖现场竞价很为激烈,增价幅度大,竞争加价的特征明显。拍卖方式2.荷兰式拍卖又称“降价拍卖”或“估高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往下叫价,一有人应价,即可宣告成交。这种拍卖方式因源出荷兰而得名,一传因荷兰为历史上的“海盗之邦”,海盗劫财后,急于将手上的财物变现,而常常用减价拍卖方式;又一说是荷兰是世界有名的花卉、鲜菜市场,为保持拍品在新鲜状况下卖出,也经常使用降价拍卖方式使拍卖品尽快成交。拍卖方式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结合两种拍卖方式在同一场拍卖会乃至同一拍卖标的的拍卖过程中可结合作用。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最低增幅,由竞买人竞相应价,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若无人应价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得。拍卖的好处拍卖的最大好处是:它通过一个卖方(拍卖机构)与多个买方(竞买人)进行现场交易,使不同的买方围绕同一物品或财产权利竞相出高价从而在拍卖竞价中去发现其真实价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观随意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场需求,最终实现商品的最大价值。拍卖流程图委托退还拍品重订底价委托意向估价协商底价签订委托合同公告宣传拍卖价款结算未成交成交拍卖流程图拍卖提货预展看样支付货款拍卖成交拍卖登记退还保证金参加拍卖支付保证金了解信息未成交拍卖的程序一接受拍卖委托1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2本公司有权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本公司既可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3本公司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应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拍卖的程序二拍卖公告与展示1拍卖时间、地点;2拍卖标的;3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地点;4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5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6本公司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展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两日。拍卖的程序三拍卖的实施1拍卖师在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2拍卖师现场宣布拍卖标的有无保留价。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3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本公司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5本公司进行拍卖时,现场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由买受人签名。6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本公司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拍卖的程序四佣金收取1按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以向委托人和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5%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本公司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做约定的,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2拍卖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拍卖成交的,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5%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3拍卖未成交的,可向上述委托机关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拍卖的程序五拍卖标的结算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付清买受标的价款,如数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买受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款提货。买受人向本公司付清全部价款后,本公司在价款到帐起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应扣费用,以人民币形式将拍卖收益支付委托人。2拍卖成交价款结清后,按照约定由本公司向买受人移交、转让拍卖标的的,本公司负责办理移交转让给买受人。拍卖的程序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1每次拍卖活动所形成的资料,包括委托拍卖合同及标的权证材料,拍卖公告,竞投人材料及竞投登记单,拍卖会须知,拍卖会记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已经公证的公证书,拍卖当事人的其他协议等资料,及时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建档保管。2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及时为拍卖活动提供服务。3本公司对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资料建档保管,自委托合同终止日起,保管期限不少于五年。哪些可以委托拍卖?1.凡是国家允许买卖的属你(或单位)所有的,或依法你(或单位)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均可依法委托拍卖。2.依照法律或国务院有关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在委托拍卖前,应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哪些不可以委托拍卖?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品。2.所有权有争议的、处分权有争议可受到限制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品。哪些可以当委托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含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当委托人委托人应提交哪些资料?1.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2.拍卖品权属证明及处分权证明3.拍卖品资料代理委托拍卖要有什么手续?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居民身份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境外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房产拍卖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四、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六、审查竞买人资格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八、组织拍卖会实施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
本文标题:拍卖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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