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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政治制度差异研究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上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其根本原因是我们对政治制度不断加以健全和完善,对具体的政治体制实施了深刻的变革创新。这其中,政治制度创新或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破除旧体制的革命,而且是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匹配的新体制的政治文明创新工程。当前,我国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其核心问题是制度建设的问题,文明的政治是制度化的政治,是摆脱个人的、少数人的主观随意性的政治,是把道德、法律等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的政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依次提出,使法律、道德依次走向制度化的道路。法律制度化、道德制度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想实现政治现代化,首要的是对政治制度的理解要摆脱静态模式的逻辑思维,用动态、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政治制度,不断加以完善。本文以中美政治制度的差异比较为研究对象。中美政治制度具有着普适性与特殊性的典型特征。对中美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从全球视野分析人类政治制度的发展,以期发现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规律,彰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优越性,启发人们的思考,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服务是本文的主旨。一、政治制度(一)政治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政治制度不是某些先哲们头脑中的产物,而是人类政治文明长期发展的结果。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社会经历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三大发展阶段。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不存在阶级和国家,但存在政治制度的最初萌芽的因素。当人类跨进有阶级、有国家、有政府、有法律的奴隶社会后,规范意义上的政治制度便随之产生。人类学家摩尔根指出,“政治社会的建立则是文明伊始以后才有的事情”。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任何政治制度都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同时它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随着社会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政治制度也必然发生变化。在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奴隶制政治制度、封建制政治制度、资木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未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随着阶级、国家和法律的消亡,一切社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规章等都将失去政治性质,各种形态的政治制度也就不再存在了。这是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规律。(二)政治制度的涵义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则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社会中的制度多种多样,如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企业制度等,其中每一种制度都是在其领域内限制、调解、疏导某种特殊活动的行为模式和规范。政治制度也不例外。所谓政治制度是指为维护和增强公共利益,在社会政治领域中限制、调节、疏导各类政治实体的法律规定及政治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法定制度和法外制度。法定制度又称为“法内制度”,主要指规范政治实体的政治行为准则的法律。一般限于政治方面的立法。如宪法、政党法等等。法外制度是指由于传统、惯例的作用,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准则。从系统的角度分析,政治制度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即国体,指国家政权为哪个阶级所掌握;第二即政体,指政权的组织形式;第三指通常所说的政治体制,是政治制度在组织制度和行为规范上的具体化。二、中国和美国政治制度现状(一)中国的政治制度我国的政治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形式,是中国的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原则和主要内容一方面在宪法中得到确定,另一方面,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组织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也根据宪法所确立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对我国选举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它们同宪法一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法律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特点主要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民主党派都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中国领土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性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制度。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唯一执政党;人民民主专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集中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依法治国。(二)美国的政治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美国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政党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是两党制国家,两大政党控制整个国家政治机构,操纵全国政治生活。两党的主要职能是操纵和包办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两党不仅控制着联邦政府,也几乎控制着所有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虽然曾经出现过从两大党分裂出的第三党和许多其他政党(即所谓“小党”),但是它们或是昙花一现(如第三党)或虽能长期存在但影响有限(如小党),都不能成为同两大政党分庭抗礼的全国性政治力量。三、中美政治制度差异分析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一定要适应这个国家的具体情况才能持久地存在和运行。要评判它的好坏,可以大致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它能否保持国家的统一和安定,二是它能否有效率地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三是老百姓对它是否满意。美国的政治制度适应它们自己的情况,存在了200多年,期间也经历了不断地修改,经过南北战争的考验,形成今天的制度格局;中国的政治制度适应中国自己的情况,并且也不断地进行改革、完善与创新。中国共产党曾一度模仿苏联,后来根据中国自己的国情,逐渐形成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民族特点、文化传统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制度。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十几年以来,中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应当承认,中美两种民主政治制度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以美国为典型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在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较之专制制度无疑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对西方世界乃至全世界的文明进步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一制度是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中产生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局限性和制度的不完备性。所以才会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以适应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形势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时期不长,虽显示了优越性,但也具有不完备性,需要不间断地总结经验加以丰富和健全。两种民主政治制度应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对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来说,在如何扩大民主的社会基础,维护政局的稳定与和谐,强化家庭与社会责任方面,可以从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中得到有益的借鉴;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来说,在如何扩大政治的透明度,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方面,可以从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中得到他山之助。(一)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总体上讲,美国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表资产阶级的少数人掌权是美国民主制度的根本性质,为了掩盖政权的这一性质,使国家机器能够以大多数人意志的名义有效的运转,它设计了一整套较为系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规范,这些制度规范的基本要素是:在政治体制上采用“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制,行政、立法、司法这三种最基本的权力由总统、国会和法院分别承担并相互制约以维持权力结构的平衡;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实行联邦制,联邦和地方各有一套相对独立的权力机构,根据宪法的权力界定各行其是;在行政体制上实行总统制,一个拥有巨大权力的总统负责处理美国的内政外交事务;在立法体制上实行两院制,两院由一个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众议院和各州选举产生的参议院组成;在政党制度上实行两党制,共和党和民主党轮流执掌政权,在这些正式的制度规范之外,利益集团、大众传媒等政治力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对美国政治施加了巨大的体制外影响,使美国的政治运作过程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性。虽然美国国内不平等、不民主的现象非常常见,并非为人们所向往的那种“人间天堂”。但是,美国民主制度正在逐步向着民主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我们不能否认,它的成功经验我们应积极汲取,它的教训我们也应引以为戒。抛开意识形态因素,从单纯的管理层面看,美国政体还是一种形式完备的、成熟的国家管理体制。从美国独立之日起,美国的政治体制就始终处于动态的变革之中。联邦政府成立后,统治阶级并未墨守陈规,而是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进行变革。在宪法层面上,主要体现在宪法修正案的制定和批准,至1992年已有27条宪法修正案通过生效,从宪政体制的高度保持美国政体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公民权利方面,一方面由于美国人民的艰苦斗争,另一方面是统治阶级自身利益的使然,公民权利不断扩大,奴隶制被废除,黑人、印第安人及其他有色人种逐渐取得了公民权和有效的政治权利,妇女取得了选举权,种族平等在理论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等等;从行政管理看,文官制度经过了多次变革,兼顾了平等和效率,日益完善,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所有这些,正如张定河教授所言,美国政治制度“经过无数次调整与变革,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国家管理体制,其中许多构成要素与变革经验,对我们不乏启示和借鉴作用”。(二)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与当代美国政治制度相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其自己的特点。这些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可以保证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各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发扬民主,活跃国家政治生活;又有利于增进人民团结,维护国家政局稳定;还有利于加强、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从而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把它们坚持好、完善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义十分重大。在我国,广大劳动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各项实际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从制
本文标题:中美政治制度比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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