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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培训管理制度一、机构内部培训制度(由同工直属领导或督导负责)(一)岗前培训(1)机构文化和制度培训。目的是使同工了解机构发展史,熟知机构宗旨、机构理念和服务范围;学习和掌握机构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制度。(2)岗位培训。培训部门要对新同工拟任岗位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日常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工作要领等。(3)案例研究及模拟实习。以案例形式讲解本机构在开展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使新同工尽快了解工作模式,掌握一些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二)在职培训(1)岗位及项目培训。是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或项目知识、专业技能、规章制度的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每次培训集中解决一至二个问题,边学习边提高。(2)转岗培训。对机构同工进行内部调动时进行的培训,为其机构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机构文化及制度岗位培训案例研究模拟实习岗位/项目培训转岗培训待岗、下岗培训升职培训常规培训学习小组适应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3)待岗、下岗培训。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人员,或经常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人员的培训,以期达到胜任本职工作为目的。(4)升职培训。同工职务晋升后的培训,针对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尽快胜任新工作。(5)常规培训。初级督导、督导助理培训及同工之间的分享讨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技巧方面的培训;讲师、会议主持、记录等能力方面的培养。(6)学习小组:为鼓励同工采取自主+朋辈学习模式,学习范围包括专业服务相关的理论、实务技巧,同工可自发组织形成学习小组(2人以上),选取一个明确的主题进行学习,机构给予组员每个月2小时的工作时间进行学习、讨论和分享,学习小组的期限为半年(1-6月第一期、7-12月第二期),每位成员须在学习小组结束后撰写专业文章或学习心得,篇幅不少于一篇,字数不限。二、同工参加外部培训制度1、注册社工继续教育培训(注册社工需要完成一年80个学时的培训)(1)免费培训:如果同工有加班积累的调休时间,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可以调休参加培训(主管领导批准即可);没有加班时间可以调休,要在工作日参加培训的,需要填写《同工培训申请表》需经主管领导审批。个人休息时间参加培训则不需填写申请表。(2)收费培训:需填写《同工培训申请表》报上级主管及机构领导审批。(3)培训后提交材料:同工参加培训后须填写《同工培训报告》,并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在团队会议或机构会议与其他同工进行分享。2、非注册社工继续教育培训(1)免费培训:非注册社工参加培训要在培训主办方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经得培训主办方的同意后才能参加培训。培训申请按照注册社工培训申请流程进行审批。(2)收费培训:非注册社工参加收费培训需填写《同工培训申请表》报上级主管及机构领导审批。(3)培训后提交材料:同工参加培训后须填写《同工培训报告》,并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在团队会议或机构会议与其他同工进行分享。3、其他外出培训(1)市内、市外培训:同工参加市内、外与目前工作紧密相关的公益服务相关讲座、培训、工作坊、交流等,培训申请参照以上流程进行。(2)个人外出培训:同工个人自愿参加市内外学习培训,提升自身能力的,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所产生的费用同工自理。三、培训制度附则为保障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本着对机构及同工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以下附则:由机构出资的培训,参加的同工在培训后6个月内离职的,机构有权追回50%的培训费用;培训后3个月内离职的,机构有权追回80%的培训费用;培训后2个月内离职的,机构有权追回全额的培训费用。
本文标题:社工培训管理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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