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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十、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根据学校规模和学校长远规划,从实际出发,着眼发展,编制校园规划。学校基建应根据校园规划有计划进行实施。1、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产生。2、大型拆、扩建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均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充分论证。经基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行政会议批准确定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大型工程均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小型工程由学校基建领导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企业投标竟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准备,领取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大型基建项目工程实行监理制,在施工招标前确定监理单位,委托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小型工程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对于招标工程的暂定价,一律由学校采购小组实行市场询价采购。对于工程确需变更的部分,须经过学校基建领导小组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决定。工程变更和暂定价的联系单资料包含:(1)会议记录,(2)相应的证明材料,(3)教师代表签字认定,(4)监理人员的签字认定。兴建、扩建项目施工,根据工程量大小,基建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做为校方施工代表,按设计要求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并填表写好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要有多人验收签字,定期召开工程例会,确保顺利施工。基建、扩建项目的财务工作,由总务处严格根据合同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付款,不得提前支付或透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决算,由分管校长向基建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要进行工程审计。竣工验收后将全部基建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并及时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学校校舍维修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维修项目和用工用料计划,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后实施。校产维修采用承包方式时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算,集体研究确定,防止偏差。严把工程质量关、验收关。临时请小工要确定工作内容,派人检查工作情况,记清工日,定期核对、结算。负责基建维修的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为了规范学校基建维修,做到节源开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根据《浦口区学校小型维修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二、根据学校年度基建维修预算及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向教育局安建科申报。三、学校成立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工会经审委员组成。两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务处牵头,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议标的方法确定施工单位。参加议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合理的单位,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向教育局校安科申报。四、两万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招标法。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副主任、校办主任及工会经审委员组成招标小组。总务处负责制定招标书(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协助)并报校招标小组,召集投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标书必须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所有招标资料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招标过程须接受区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50000元以上的项目报教育局校安科,由教育局组织招标。五、基建维修项目完成审批后,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监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校方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六、总务处负责对施工工地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由总务处约请教育局校安科相关领导及及学校有关人员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平时定期对校舍、构筑物、水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十、学校办公用品、设备、教室课桌椅、门窗等小型维修应由使用者提出维修申请,并说明损坏原因,总务处审核后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属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xx中学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学校规模和学校长远规划,从实际出发,着眼发展,编制校园规划。学校基建应根据校园规划有计划进行实施。1、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产生。2、大型拆、扩建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均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充分论证。经基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行政会议批准确定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大型工程均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小型工程由学校基建领导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企业投标竟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准备,领取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大型基建项目工程实行监理制,在施工招标前确定监理单位,委托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小型工程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对于招标工程的暂定价,一律由学校采购小组实行市场询价采购。对于工程确需变更的部分,须经过学校基建领导小组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决定。工程变更和暂定价的第一文库网联系单资料包含:(1)会议记录,(2)相应的证明材料,(3)教师代表签字认定,(4)监理人员的签字认定。兴建、扩建项目施工,根据工程量大小,基建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做为校方施工代表,按设计要求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并填表写好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要有多人验收签字,定期召开工程例会,确保顺利施工。基建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规划、质监、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基建、扩建项目的财务工作,由总务处严格根据合同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付款,不得提前支付或透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决算,由分管校长向基建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要进行工程审计。竣工验收后将全部基建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并及时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学校校舍维修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维修项目和用工用料计划,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后实施。校产维修采用承包方式时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算,集体研究确定,防止偏差。严把工程质量关、验收关。临时请小工要确定工作内容,派人检查工作情况,记清工日,定期核对、结算。负责基建维修的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看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的人还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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