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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辩陈词: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外因是矛盾次要方面。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而自律的地位无可厚非。第二,自律是他律的基础。他律必须通过自律内化于内心,外见于行动,才得以实现;没有自律,他律再美,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因此,自律是基础,他律只是对自律的辅助和补充。第三,自律是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自律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监督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律是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多管的目的是少管,管的最终目的是不用管;他管的目的是自己管。因此,他律的终结目的是自律,自律是归宿,他律只是手段,自律才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境界。管理的最高境界也是自我管理,像人民的好法官姜霜菊、神奇的操作手刘二伟、村队的好书记祁昌岱等。第四,自律优点众多,优势明显,势在必行。其一,自律以人为本,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其二,自律的主动性,易于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其三,自律的柔性、软性、暖色,符合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自律就是遵循法度,自加约束。《左传·哀公十六年》:“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唐张九龄《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不能自律,何以正人?”宋苏辙《西掖告词》之十五“朕方以恭俭自居,以法度自律,宜得慎静之吏,以督缮治之功。”明李东阳《石公墓志铭》:“虽居官久,家无赢赀,亦以俭自律,不少变。”自律是行为主体按照自身的要求或内在的规则主动、自觉地约束自身。简而言之,自律就是自己约束、管理自己。自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是主流。第五。,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了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就如警察和小偷,有了警察,小偷还是存在呀!而小偷这个主体,不去通过自律去实现,还是无计可施,他律显然没有了意义。社会主义的有些犯罪者,自甘堕落,知法犯法,尽管有法律的严格管理,还是滑向犯罪的深渊。“莲出于淤泥而不染”完全是由于自身的约束力使其不改变高贵的情操。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自己将失去约束,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可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律呀!文天祥被敌人抓获,视死如归。没有人给他以外界压力,凭借的正是他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就是这种自律精神,才留下了“自古人生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佳句。自律事例1.在美国一所大学的日文班里,突然出现了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开始大家并没感到奇怪。在这个国度里,人人都可以挑自己开心的事做。可过了不长时间,年轻人们发现这个老太太并非是退休之后为填补空虚才来这里的。每天清晨她总是最早来到教室,温习功课,认真地跟着老师阅读。老师提问时她也会出一脑袋汗。她的笔记记得工工整整。不久年轻人们就纷纷借她的笔记来做参考。每次考试前老太太更是紧张兮兮地复习、补缺。有一天,老教授对年轻人们说:“做父母的一定要自律才能教育好孩子,你们可以问问这位令人尊敬的女士,她一定有一群有教养的孩子。”一打听,果然,这位老太太叫朱木兰,她的女儿是美国第一位华裔女部长——赵小兰。2.《侵权责任法》第36条,将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与一般民事侵权区分对待,一方面豁免了尽到义务的网站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赋予了网络被侵权人维护权利的特殊渠道。从世界范围看,我国是首个将网络侵权明文规定在民事法律范畴之内的国家,体现出我国立法的时代性和先进性。但是,即便依靠相对完善的针对性网络立法,也无法做到完全以“他律”代替“自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网络侵权形式,“他律”无法面面俱到。其次,相对他律的“硬约束”,自律是一种“软约束”,更适合用于处理网络纠纷。最后,从“他律”和“自律”的功能效果看,自律更有助于维护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网络表达自由是社会民主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过于强硬的否定性评价很可能会导致网络表达产生“寒蝉效应”,从长远看,不利于我国刚刚起步的互联网产业发展和公民表达自由。自律则具有先天的“民意”标示,并以其特有的“软约束”维护合法的表达自由和网民权益,间接有助于构建更为和谐自由的网络环境。同时,互联网纠纷日益增多,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可以在互联网内部“消化掉”大多数纠纷,更为快捷、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司法诉讼成本的浪费。3.刘少奇同志曾深刻的给自律下过一个定义,那就是即使在个人独立,无人监督的,有做任何坏事可能性的情况下,应该是“慎独”,不做任何坏事。“慎独”可以使我们深刻理解自律是多么的重要。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最重要的是把握住自己,总依赖于他人是不切实际的。他人的监督必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你。所以,一个人的品质、道德修养究竟如何,关键还是他的自律能力。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现在不少高校都提出要增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断的提高他们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这不是有利的说明了自律的重要性吗?所以说:凡事都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4.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法制最完备的国家,美国校园枪杀案却震惊世界。对方可能反驳的观点:1.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二战时期,正是因为纳粹主义的意识形态左右了人们的思想,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才得以带荼毒一代德国青年。而他律则遵守社会准则,有一个社会的统一标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人做一生好事却很难。张子善,刘青山等经过革命炮火洗礼的党员干部,在后期也因为自律的不稳定性成为万人唾骂的对象。而他律的约束一般是稳定,长期地对人发挥作用。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因而我们要贵自律而重他律2.他律是维系社会正常生产、生活和发展所必需的社会需要制度,制度是他律的一种表现形式没有制度社会难以维持,因此没有他律社会难以维持(告诉对方;他律的必要性),无规矩难以成方圆,任何一个人都时时受到他律,他律无处不在,他律的是真真“律”自律往往是假“律”他律是外界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约束,公开公正透明,自律是个模糊的、不明确的、看不见的、公正度难以判别的约束。一个人左手去约束右手这是自律难以实现别人的手去约束你的手这是他律能够实现.偷窃者他有自律但是没有自律成功法律、社会舆论的他律让偷窃者畏惧说明他律是真真的“律”.当前贪官的问题可能会成为争论他律、自律问题的焦点我方观点:自律的脆弱法制的软弱制度的缺失对方观点:正是缺乏自律击破:自律的不可靠性难道贪官在每贪之前就没有自律吗有在金钱、利益面前自律动摇了金钱、利益让“自律”无法“自律”
本文标题:自律比他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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