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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全面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安全工作。2、统筹安排施工、切割、烧焊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器材。7、针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5、组织实施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临时消防车道畅通。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7、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9、负责审批及监管施工现场动火情况。10、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4、本项目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5、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6、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过程中应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动火区域是否有监护人员在岗情况及其他消防安全情况。5、全面防火检查应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临时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明确发现问题时的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专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6)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3)厨房燃气管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现场生活区域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4、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设置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良好的通风措施;(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3)采用配备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4)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静电导除措施;(5)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物质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6)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储存;(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储存;(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好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进行电气焊作业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操作;(10)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11)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内容:(1)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2)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疗用品;(6)其它必要的组织。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2)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3)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4)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5)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6)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7)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8)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6、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1)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2)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3)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5)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6)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7、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贯和完善: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8、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2)消防演练前,应通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演练过程中,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3)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4)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5)演练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本文标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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