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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摩罗:改革意识形态与底层群体的权利危机
自从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思想敏感者意识到中国必须在观念、技术、制度等方面做出某种变革,才能适应新的局面。可是,庞大的利益集团对真正的变革深怀恐惧和抵制。思想敏感者面对需要变革而又不许变革的现实,不得不极为激进地建构积极改革的意识形态,企图借助观念的力量促进现实的改变。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他们按照变法图强的需要建构了一套意识形态体系,其主要内容有:改革意识形态、开放意识形态、科学意识形态、工业文明意识形态、西方文明意识形态、全盘西化意识形态、民主意识形态、国民劣根性意识形态、传统文化封闭保守意识形态、传统文化妄自尊大意识形态、市场经济意识形态等等。到了五四时代,这套意识形态体系达于完善。康有为年轻时代就跟他的学生一起苦心经营《孔子改制考》,着重点就在一个“改”字,意在借助历史上的变革运动来建立改革哲学的合法性。梁启超二十出头就写出热情洋溢、光芒万丈的《变法通议》,并因此而名满天下。一个“变”字激活了无数学子变法图新、变法图存、变法图强的热望。康梁所领导的变法运动虽然在政治上惨遭失败,但在精英群体的边缘地带获得了广泛的同情,“改革”哲学已经颇有点深入人心。陈独秀《新青年》之“新”,梁启超《新民说》之“新”,都是建立在“改革”哲学之上的。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所要突出的就在于一个“改”字一个“革”字。当《新青年》杂志在精英群体的边缘地带获得了奔走相告的热烈反响时,实际上“改革”意识形态已经大体形成。一种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它就具有自身的观念体系和话语逻辑,并产生某种封闭性。它原本是呼应中国社会具体的变革需求和变革举措而滋生的,比如,梁启超《变法通议》认真讨论着开学校、变科举、办师范、译西书等等具体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可是这些举措在没落的清王朝得不到认可,维新人士的变法热情收到严重压制。这种饱受压制的变革思路在挫败中逐步凝结成一种激情澎湃的改革意志,并最终形成唯改唯格的改革意识形态。改革本属实践问题,一旦形成改革意识形态,就难免成为一个封闭性的观念体系,并且脱离社会实际,最终只能靠自身的话语结构“独善其身”,为维护自身的正确性和尊荣而存在。对于千变万化的社会实际,它已经丧失了研究的耐心和能力,只愿意用“改革”与“保守”、“新生”与“腐朽”、“革命”与“反动”等等简单的标签式语言判断现实、评价历史。如果用这样的意识形态来指导现实的运作,很可能只会将现实引向歧途甚至邪道。五四运动中形成的改革意识形态,具有意识形态的一切缺点。比如,形成这一套意识形态的历史背景,是促进中国通过自身的变革运动,改变西方势力侵入中国以后处处被动挨打的局面。要改变这种挨打局面,只有通过学习西方的技术和社会组织模式,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提高自身的军事力量和综合国力。凡是帮助西方强大的技术和制度因素,我们都应该积极引进。这种思路当然是正确的。可是,由于这种思路没有机会在一个开明的政治机制中得到落实,最后就只能游离于政治实践之外,蜕变为一种脱离实际的、峻急的、西化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它就不再关心谁来实行改革,改革的运作程序如何,改革过程中谁会受益谁会受害,对于受害者我们应该如何补救或补偿,改革最终会导致什么效果,如果会导致某种危机怎么办,我们有没有应对危机的适当举措,如果这些危机不能及时化解,会不会引起社会的严重动荡或者国家的崩溃,假如改革的后果有可能引起社会的严重动荡或者国家的崩溃,我们应该如何慎重对待这些改革,等等。五四运动期间所形成的改革意识形态,对这一切问题都没有研究的耐心。从学科背景来说,五四启蒙领袖都是长于文史哲之学的人文学者,没有足够的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金融学、产业学、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等等知识储备,帮助他们对于中国的社会转型、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的配置以及国际政治的驾驭,进行切实的实证研究。他们只是抓住清末以来对于引进西方观念、技术、产业、制度和文化不甚积极的一切因素,命名曰“保守”、“昏昧”、“反动”、等等,坚决反对之,勇猛攻击之,奋力摧毁之。对于其中“保守”的理由、“昏昧”的原因、“反动”的依据,既没有研究的耐心,也没有研究的能力。他们只在意识形态层面说话,因此而把自己打造为意识形态专家。然而社会实际要比意识形态复杂得多。在修铁路的问题上,清末朝廷和官场就“保守”了很多年,不但传统意义上的昏昧官僚保守,连愿意向西方学习的洋务运动领袖曾国藩也反对修铁路,这很容易导致五四时贤及其后学咒之为保守。然而,当时整个中国就在殖民帝国的控制之下,殖民帝国之所以积极主张在中国大修铁路,就因为在当时的国际权力格局中和中国政治经济格局中,只有通过开掘中国矿产、开放中国市场,并提高中国的运输效率,中国的财富才能最快速、最高效地流通到西方社会。当时殖民帝国的修铁路计划,全都带有经济掠夺的附加条件。修铁路的资金是殖民帝国的、技术也是他们的、控制权也是他们的,中国修铁路越多,殖民帝国对于中国的掠夺就越快。美国当代学者罗伯特·B·马克斯就指出,铁路和鸦片、枪炮一样,是欧洲人进行殖民掠夺的主要工具之一。(参见罗伯特·B·马克斯《现代世界的起源——全球的、生态的述说》171页,夏继果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出版)在这种情势之中,不修铁路实际上是对于西方殖民帝国的消极抵抗。我们可以批评清王朝处理列强侵略及办理各种洋务时整体上举措失当,但是对于他们抵制西方殖民者掠夺和控制的心理,无论如何是应该予以同情的。1901年,梁启超写过一篇《灭国新法论》,讨论西方殖民帝国掠夺弱国政权和财富的伎俩。“或以通商灭之,或以放债灭之,或以代练兵灭之,或以设顾问灭之,或以通道路灭之,或以煽党争灭之,或以平内乱灭之,或以助革命灭之。其精华已竭、机会已熟也,或一举而易其国名焉,变其地图之颜色焉;其未竭未熟也,虽袭其名仍其色,百数十年可也。呜呼,泰西列强以此新法施于弱小之国者,不知几何矣!”(梁启超《灭国新法论》,《梁启超全集》第一册467页,北京出版社1999年出版)梁启超举例说,埃及,就是被英国用金融方式(放债)灭之,南部非洲,就是被英国用开矿和修铁路的方式灭之。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位年轻的中国小伙子更是幡然醒悟。这位名叫费孝通的小伙子说:“我们不要把工业看成了一个可以单独发展的东西,不要以为工业的发展一定有利于国家及人民的。”(费孝通《复兴丝业的先声》,《费孝通文集》一卷240页,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铁路作为工业化的一个标志性产业,当然也是这样,它并不必然地造福于我们的国家和人民,相反,倒是可能给我们带来灾害和覆亡——如果任由它充当殖民工具的话。所以,修铁路虽然是革新举措,但是在特定的国际权力格局和中国政治形势中,由洋人主导的铁路工程可能会带来主权风险和社会动荡,甚至可能导致灭国之灾,那当然应该持慎重态度,消极抵制也属理所当然。当李鸿章有条件自主修铁路的时候,他就赶紧建设了唐山-胥各庄铁路(1881年),当中国知识分子如康有为梁启超等第一次有能力主动制定中国的宏观发展战略的时候,他们就将修铁路看作战略计划的一部分,而且明确提出要用中国民间资本修铁路,而不是用殖民帝国的资本。孙中山登上政治舞台之后,更是把修铁路看作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只有这样自主修铁路,才有可能造福中国。如果中国没有这种自主修铁路的能力,那么,抵制西方列强利用修铁路加强对我们进行主权控制和经济掠夺,就是一种明智的、值得肯定的政治选择。所以,是不是修铁路,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由谁主导修铁路,这根本不是一个保守不保守的意识形态问题,而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和经济命脉的政治经济问题。如果我们仅仅凭着革新与保守的标签,任凭西方殖民者在神州大地发展代表“革新”的铁路产业,实际上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套用费孝通的话说,“不要以为铁路的发展一定有利于国家及人民”。根据底层群体的利益总是无端的收到侵害和剥夺的现实经验,我们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说中国人缺乏权利观念。自从西人介入中国以来,这种言说就深有影响,几乎成为我们反思中国国民性和政治观念的一个重要维度。这话对不对?当然对,但是也许只说对了一半。所谓权利观念,是对他者权利的尊重,以及对于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事实上,中国精英群体在设计社会变革时,对于精英群体的权利会自觉地关照,对于底层群体的利益则甚少考虑,这才是比较准确的表述。对于精英群体的权利会自觉地关照,这就同时体现了上述权利观念的两个方面,说明精英群体的权利意识甚为觉醒,懂得维护自己群体的权益,也懂得尊重精英群体中其他人的权益。仅仅在面对底层群体的时候,他们才缺乏权利观念。任何文化中的“权利观念”,都只能在特定的群体范围内得以适用和落实。我们一直无限赞美西方社会的权利观念甚为发达,可是他们的权利观念也仅仅适合于他们的民族范围或者国家范围。比如西班牙人统治美洲的时候,每个西班牙人都可以无偿拥有三百个印第安奴隶,无论是士兵,还是商人、传教士,都能拥有这种权利,即使是那些没有参加殖民屠杀和奴隶捕猎的人,他的这种权利也会受到尊重。美国人一直自我赞美、自我陶醉的“西部开发”,是导致美国强大的重要历史过程。这个过程简单说来就是殖民时代的故伎重演——将印第安人灭绝,将他们的土地分配给欧洲人种进行经济开发。所以,在他们开发西部的过程中,他们每个美国人都有尽情屠杀印第安人的权利,自然每个美国人都有得到土地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只能限于某个特定的范围。可是,对于印第安人来说,他们却没有不做奴隶的权利,没有不被屠杀的权利,没有土地不被掠夺的权利。他们即使出现了“权利意识”的觉醒,那也只能增加痛苦。任何受到称赞甚至礼赞的权利观念,都是适用于某个特定的群体范围的。其适用范围的宽与窄,完全有具有社会控制力量的精英群体掌握。所以,笼统的批评中国人没有权利观念,未必准确。中国精英群体的权益在改革过程中一般能受到尊重,这在改革思潮汹涌澎湃的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林则徐禁烟运动中,就规定吸食鸦片多年、无可摆脱的老资历瘾君子,可以继续吸食。这些老瘾者当然都不是穷人。在梁启超主持湖南时务学堂期间,每天带领学生思考和规划中国的变法改革大业,其中废除科举是他们最主要的主张之一。梁启超的学生李洞时提出,在废除科举时,对于那些一辈子收帖括之学所害的人士,应做适当安置,比如可以由府州县设立学究院,把他们养起来。梁启超的批语对此表示赞成。(参见刘梦溪《陈宝箴与湖南新政》,《中国文化》杂志第19-20期合刊15页,2002年出版)在后来的戊戌变法中,康有为甚至跟光绪帝说,对于朝廷中那些守旧大臣和相关机构,一个也不变更,完整地保留他们的机构、职位和待遇,只是另外设立机构落实变法措施。这个思路就充分体现了对于既得利益集团之既得利益之尊重。一百多年来,许多人批评康梁变法过于冒进,其实在维护既得利益集团之权利方面,他们并不冒进。仅在加强民权、削弱君权和皇室特权上,不得不有所主张,此乃大势所趋,不如此就无法名之曰变法,不如此就无以谋求民族的生存也。最近三十年来,中国的一切利益调整都是以“改革”的名义进行的,可见五四时代建构的改革意识形态,至今依然享有理所当然、无需论证的权威。只要说这是改革的举措,人们就无权质疑,只要说这是改革的需要,人们就只能牺牲自己的一切权益以成全之。在改革意识形态面前,国人有这样的义务。可是,“无权质疑,只能牺牲”的仅是底层群体。至于那些已经跻身精英群体之中的人们,越改革他们的权力越是广阔,越改革他们的利益越是丰厚。这与康有为梁启超和五四一代所主张的变法改革,已经无法同日而语。即使是那些因官场运作的需要不得不下台让位的人,他们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没有任何降低,有时还官升一级并且退而不隐,至少也得给他一个什么调研员、督察员之类的名分。这些人没有实际岗位,什么事务和责任都不承担,可是却厚禄依旧。改革三十年,中国的官员越来越多,机构越来越庞杂臃肿。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权益。但是,对于底层群体,改革意识形态则显示了它的严肃性。那些在自己的工厂辛苦劳作大半辈子的工人,往往突然之间被通知下岗失业,因为他们的工厂一夜之间卖给了某个资本家,或者一夜之间变成了他们厂长的私产。如果他们主张自己的权利,他们会被告知,这
本文标题:摩罗:改革意识形态与底层群体的权利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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