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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分析邢威2008202349【摘要】中国女性社会地位一直偏低,这种情形从漫长的古代历史社会变迁中一览无余。从原始社会末期到封建社会结束,从人身到思想,中国女性一直被禁锢,被边缘化。新中国成立后,女性状况有所好转,但仍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有传统社会性别文化影响、经济上长期依附以及长期父权制的统治等三方面。直到今天,女性的社会地位还依然受其影响。实现“性别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男女两性的共同努力。【关键词】女性地位;社会变迁;性别和谐纵观中国五千年历史,可以发现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偏低,各方面发展状况不尽人意。经过几次意义深远的社会革命或变革,女性的地位与发展状况得到一定好转,但仍然在诸多方面有所阻碍,存在较为严重的妇女地位偏低的问题。然而,女性社会地位提升与全面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一、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状况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男女不平等的历史,妇女地位一直偏低:女性缺乏自我意识,缺乏反抗精神,顺从于父权制的统治;女性的潜能长期被压制与忽视,发展速度缓慢;女性长期附属于家庭,附属于社会,对各种事务缺乏主动权。历史地看:1.原始社会——女性地位在世界历史意义上的失败。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初期,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其他国家的女性一样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坎坷的历史过程。在母系氏族时期,一方面,由于自然形成的性别分工,女性主要从事种植、采集等生产活动,成为当时较稳定的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由于女性本身的生理特性,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家庭生活中,女性都占有很高的地位,备受尊崇。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男性在生产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时期。恩格斯说,“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2.奴隶社会——女性社会地位全方位的沦落。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分工的变化,以及生育与抚养子女的阻滞,成全了奴隶社会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全方位的沦落。社会分工深化,使得家庭内部分工更加分明,男子逐渐成社会乃至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谋取生产及生活资料,维持社会与家庭的正常运转。女性的活动范围渐渐开始局限于家庭之中,生育与抚育子女以及操持家务成为女性“应当”的责任,“妇道”之始。同时,妇女丧失了人格与身体的双重自由,成为男性的奴隶,成为财产,可以随意交换与买卖。3.封建社会——女性在夹缝中求生存。封建社会是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十分低下,状况极其糟糕的一个时期,且持续了两千多年。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兴替中,女性一直处在夹缝生存的状态,各种男女不平等情形日趋发展成熟,成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礼教习俗、律法条文,这些精心编织的“天罗地网”牢牢缚住封建社会的女性,让她们自觉地埋没自我。无论是政治、经济抑或文化,女性一律没有过问的权利,甚至更没有婚姻自由。女子不入仕,非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只是男子的“内人”。此外,“女子无才便是德”,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只是男子的天地。即便有女子著书立说,如班昭,却是劝女子遵守“男尊女卑”的礼教纲常,女性的地位可见一斑。4.新中国成立——妇女打碎了几千年的封建枷锁。五四运动是中国女性生存与发展状况的一座界石,它翻开了中国女性发展新的一页。自五四运动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明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社会状况得到一个划时代的变化。至少,意识上有了觉醒,戳破了那张两千年来封禁广大女性一切自由的“蜘蛛网”,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终于出现豁口。开女禁,兴女学,女性的潜力展现,社会地位与发展状况也得到相当的改善。新中国建立后,广大中国妇女终于获得了解放,至少,形式上的解放。建国后,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发展状况得到了一个质的变化。首先,女性的各项基本权利逐渐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女性首次拥有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拥有了参政的权利。《婚姻法》的颁布,从根本上使广大女性得到了婚姻自由。《妇女权益保障法》给女性提供了一个正当维权的途径。其次,妇女与男子共同接受教育和参与生产,给了女性自身发展与独立的机会,女性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形式”平等,不等于“事实”平等。我国女性在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中依然经常遭到不平等的对待,情形堪虞。二、中国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原因一直以来,中国女性无论在社会还是家庭生活中,都处在不利位置。究其原因,有多个方面。1.被传统的社会性别文化所造就。“社会性别一词用来指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波伏娃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就的”。社会将女性塑造成为它想要的样子,而传统的社会性别文化则是社会塑造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传统的社会性别文化是什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中国传统的性别文化是男性单一文化,产生根源是以男人为主体的父系社会。男性是家族的继承者,具有相对稳定的家族地位和社会关系,而女性作为附属,被排除在主体文化之外。男子当顶天立地,光宗耀祖,而女子则当温顺,为贤妻良母,当好“贤内助”。若反之,则是“雉鸡司晨”,为社会不耻。2.被经济上待养于他人所定格。长期以来,“男主外,女主内”,男性养家,而女性在家相夫教子,似乎理所当然。殊不知,男女不平等的局面正始于此。早在清末,关于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梁启超就曾说:“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妇女极苦。”男女内外分工看起来很自然,事实上久而久之便成就了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附。经济依附,进而人身依附。今天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升,恰恰与当今社会女性经济依附有所减轻无法分开。但是,即便是当今社会,女性经济依附依然严重,广大农村更是如此。故此,经济依附依然是女性社会地位提高的阻碍。女性经济独立,才有可能人格独立,才能与男性并立天地间。3.被父权制社会的统治所否决。父权制社会的统治在中国盘根错节,根深蒂固,且深深渗透到社会意识形态之中。为限制女性行动自由,古代女子必须缠足,而缠足本身又极不人道,损害女性身体健康。在婚姻制度上,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女性必须从一而终,夫死须守节,否则视为不贞。官府为鼓励守节,甚至建立贞节牌坊表彰制度,节制妇女,使妇女“非人化”。在继承制度上,“父死子继”,“传男不传女”,这是以父系血亲为中心的继承制度,女性一般无继承资格。今天,排挤女性继承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偏远地区。女性不得参与政治,“朝堂之上无女子”,女性没有为自己说话的权利。建国后,尽管女性渐渐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但由于父权制统治的沿袭,女性参政的依然少之又少。4.被间接生产力的位置所掩盖。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人们的社会影响力。人们的社会经济状况,人们在社会生产中所承担的任务,人们在社会生产中所产生的作用,对于其社会地位,以及社会影响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一种思维,即直接与货币相关的劳动,才是创造社会收益的劳动;直接创造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的生产力,才是起到作用的生产力,因此,人们便忽略了在达到这个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之前的那些劳动,那些间接的生产力,忽略了之前的过程是最后的社会产品完成所必不可少的支撑。而女性,很不幸一直以来处在这个位置。人们辩证分析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即显性作用和隐形作用。大多数人,这个“大多数人”,不仅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都只看到对社会生产起显性作用的那部分生产力那部分劳动的作用。或者说社会习惯如此认为,拿工资回家的那个人才是生产力。然而,生产力也可以分为显性生产力和隐性生产力。自父系氏族社会到今天,位居显性生产力的是男性,而位居隐性生产力的,却是女性。女性生育与抚育子女,操持家务,对于维系家庭与社会的运转来说,无一不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一种生产力,“被忽视的生产力”,隐性生产力。这个区别,是导致女性长期以来卑微而低下的社会地位的重要原因。目前,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同样因为女性在逐渐转换自己劳动所起作用的方式,将自己生产力起作用的方式由隐性生产力逐渐向显性生产力转化。但是,在目前社会,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男性和女性,必须有人在生产力发生作用的方式上起显性作用,有人起隐性作用,势必要做出选择。社会需要做出选择,而社会的细胞——家庭,不可避免,需要做出选择。长期以来,中国女性被迫选择隐性生产力位置,从而被迫处于社会二层公民的位置。今天,这种状况仍没有得到普遍性的改变,仍广泛存在。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说,“首先我将把妇女当作高贵的人来考虑,她们和男人一样,是被安置在这个世界上来表现她们才能的”。女性,或者男性不过是人类的性别,而在此前提之前,他们都是人。这才是最重要的,是我们应当重视的。同样作为人,他们应被放置于人类天平的左右两端,不偏不倚。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性别和谐”应是题中应有之义。女性的解放与发展,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与解放程度的重要标尺。只有女性获得解放,男性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人生而平等”。中国女性的历史是一部女性地位失落、历尽艰辛的历史。历经两千多年社会变迁,目前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发展状况虽有所好转,但依旧没有实现真正事实上的完全平等。要实现真正的性别和谐,需要包括男女两性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参考文献】中国妇联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蒋美华辛亥革命时期女性家庭角色前变迁董江爱从近代婚姻家庭的变迁看妇女地位的提高范海燕,胡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婚姻观念的变迁蒋美华辛亥革命时期女性家庭角色前变迁
本文标题:近代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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