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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幼儿园建设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为全面了解全市幼儿园建设管理情况和“第一个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12月初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开展了全市幼儿园建设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工作。调研工作采取了实地重点调研与县区配合联动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泗阳县、宿城区部分幼儿园,这些幼儿园中,既有城区幼儿园,也有乡镇、街道和村级幼儿园;既有公办园,也有普惠性和非普惠性民办园。召开了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教育、财政、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幼儿园负责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县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对当前我市幼儿园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幼儿园建设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先后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全市幼儿园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及率不断提高。总体上看,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为我市学龄前儿童接受基础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全市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幼儿园建设管理方面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近年来,全市学前教育在保基本、广覆盖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覆盖城区、乡镇、村居的三级学前教育体系已基本建成。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共幼儿园365所,比2010年增长了77.18%,其中公办182所,民办183所;城区幼儿园87所,农村幼儿园278所。在园幼儿205114人,比2010年增长了34.38%;教职工15027人,比2010年增长了76.58%,其中专任教师9874人,比2010年增长了49.2%。二是幼儿园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充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推进全市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特色化,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理念。在调研中,调研组看到一些幼儿园设立了“宝贝小诊所”、“音乐空间站”、“快乐厨房”等游戏项目,让孩子充分体验生活,增加社会认知。几年来,先后成功申报8个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争取省财政项目资金320万元。三是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逐步提高。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投入、高质量的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80所,总投入近14亿元,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在实地调研中,调研组看到一些乡镇、村级幼儿园办学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创建了省优质幼儿园239所(其中公办156所、民办83所),省优占比达65.48%,比2010年增长了206.41%。二、幼儿园建设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学前教育更好更快发展的突出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一)规划建设和移交工作不到位。一是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工作不到位。2012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移交提出了要求。目前,各县区普遍存在城区部分新建小区未能按要求配建幼儿园,已经配建的幼儿园未能按要求进行无偿移交的问题。2012年以来全市(不含宿城区)新建小区按要求已配建幼儿园的有98所,应配建未配建的50所;无偿移交的仅有11所,被出售的有39所,其余48所被出租或暂未举办幼儿园。如泗洪县按要求已配建的幼儿园有27所,应配建未配建的达47所,2012年以来没有一所配建幼儿园进行无偿移交。再如市区的隆城颐和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虽经会办,仍没有移交给项目所在地政府,最终被出租出去。调研中,有的部门同志反映,《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只是笼统规定开发单位在住宅小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将新建幼儿园无偿移交县区政府,但对如何移交,不按时移交如何处理都没有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这也是造成移交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二是城区幼儿园布局不均衡。市区幸福中路至南路以东到运河路之间竟无一所幼儿园。由于布局不均衡,导致部分幼儿园“入园难”、“大班额”等现象突出。如宿豫区张家港实小幼儿园平均班额近50人。调研组向市卫计部门了解,随着二孩生育政策放开,预测未来三年,市区年均出生人口增长约1万人左右,现有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由于资源不足,许多无证幼儿园有了生存空间,据了解,目前全市无证幼儿园约290所,其中沭阳县185所。(二)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落实不到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要求:依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对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落实幼儿园法人登记制度。据统计,目前全市182所公办幼儿园只有5家有独立法人资格。许多公办幼儿园挂靠在中小学名下,一些学校把幼儿园收入作为补充自身办学经费的来源之一,公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不能自主用于自身建设,后续发展乏力,自主办学独立性严重不足。(三)支持幼儿园发展财政政策落实不到位。市政府出台了公办幼儿园实行每年200元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以及民办幼儿园教师保险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据了解,目前仅泗洪县、国开区拨付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宿城区拨付了部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其余县区其它政策均未落实。(四)师资力量不强。按照《教育部关于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中规定的全园教职工与幼儿配比,原则上每30名左右幼儿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文件中均规定:到2015年,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目前,全市保教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专任教师资质达标率低,经初步统计,全市专任教师缺额3800人,保育员缺额3744人,专任教师资质达标率仅为30%左右。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低,吸引力不强,导致不少幼师毕业的学生不愿从事幼教工作,特别是民办园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三、促进我市幼儿园建设管理的对策建议我市幼儿园建设管理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更涉及到整个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建议:(一)要明确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系。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不到50%,是全省唯一的民办园多于公办园的市,不符合上级文件关于公办为主体的要求。要树立教育公益性的理念,明确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制。要结合“十三五规划”和“第二个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加大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的力度,确定年度阶段性目标任务,稳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数量和占比,进一步满足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二)着眼源头管理,切实谋划好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原则上每1万人左右配建1所幼儿园”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和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提前做好城乡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做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与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四个结合”。(三)进一步推动我市关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无偿移交政策的落实。建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市关于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及无偿移交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督查,摸清情况,找出落实难症结所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应进一步细化优化相关意见政策,从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关键环节提出要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政策落地生根。(四)创新机制,研究落实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对公办园独立法人的有关要求,在明确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结合宿迁实际,建议解决园长一名事业编制,其余教职工采取聘用制办法,落实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公办园园长编制可从教育系统调剂解决,不单独增加公办幼儿园编制。(五)建立稳定多元的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落实我市关于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保障和奖补政策,建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教育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更好推动政策的执行。要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继续加强公办薄弱园的改造,逐步提高公办园教师待遇。要形成社会资本兴办学前教育的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增量高端幼儿园,参与改造提升存量民办幼儿园,提高民办园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满足多元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本文标题:关于全市幼儿园建设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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