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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目录一、世纪大审判——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二、中西方两名古圣贤的比较——孔子、苏格拉底三、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表现纪念,为了不能忘记的过去——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影响中国人的“哭墙”犹太人的“哭墙”广岛和平广场这就是被称为“法西斯”的笞棒二战时期,三个典型的法西斯国家:日本、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战争,人类没有胜者一战:持续4年零3个月,36国参战,10.5亿人口400万平方公里区域卷入战争,参战人员7000万人,阵亡1000万人伤残2000万人。二战:持续六年多,61国参战,17亿人口2200万平方公里区域卷入战争,参战人数达1.1亿人,军民伤亡总数超过1亿人。人类多年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法西斯分子?苏联:“所有穿过纳粹制服的德国人都应该枪毙,至少应该让他们到西伯利亚服苦役!”英国:“把第三帝国的主要战犯不经审判就处死!”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法官:“如果你们认为在战胜者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的话,那么,法庭和审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人们将对法律丧失信仰和尊重,因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让人服罪。”坚持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用法律让罪人服罪,以公正培育正义,以理性巩固和平或许更为有效。一、世纪大审判1、纽伦堡审判2、东京审判1、纽伦堡审判为什么选择纽伦堡?“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的争议法庭审判适用的是站在人性、人类文明高度上的自然法法则,而不是某一国家利益或集团利益的视觉角度上的国内法。此后,其所确立的规则进入了许多国家的法典中。1945、11-----1946、10,对25名纳粹头目进行审判,判决书长达250页。判处战争罪犯绞刑12名,无期徒刑3名,有期徒刑4名;判处纳粹党、党卫队、盖世太保、保安勤务处等4个犯罪组织。纽伦堡审判定罪:纽伦堡审判根据下述4条罪行起诉和定罪:(1)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战争罪;(2)参与实施战争的共同计划罪。以上两条罪合起来被称为破坏和平罪。(3)战争罪,指违反战争法规或战争惯例;(4)违反人道罪,指对平民的屠杀、灭绝和奴役等。——纽伦堡审判是人类有史记载以来最重要的审判,为以后对破坏和平罪的审判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国际法的重大发展。纽伦堡审判的意义:1、摧毁纳粹思想包括其它任何极端思想在德国生存的根基,从思想和文化根源上铲除战争的策源地。2、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由一个跨国的法庭以法律的名义给战争的密谋者、组织者、执行者以公开的、公正的审判。3、是国际刑法史上的第一案例。此后,纽伦堡审判所确立的规则进入了许多国家的法典中。2、东京审判1946、5------1948、11,公开庭审818次,判决书长达1231页,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读,11月12日才宣读完。审判共耗资750万美元,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历时最久的一次国际审判。美、中、英、苏、荷兰、印度、澳大利亚等11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起诉。其中3人发疯或死亡,余25名甲级战犯全部有罪,7名被处绞刑,16人无期徒刑。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严格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体现了法治国家的司法准则。法庭上澳大利亚人韦伯担任庭长,美国人基南担任首席检察官。中国法官梅汝璈、检察官向哲浚参加了审判。日本战犯聘请了多达90余人的辩护律师团,召来了许多政客、军人、右翼分子等作证人,妄图颠倒黑白,公然向正义挑战。中国司法人员搜集了大量证据,揭露日本军国主义者犯下的滔天罪行,将其写进了判决书。——东京审判深刻揭露了日本法西斯的侵略罪行,惩罚了部分日本战犯,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和人类正义的体现。东京审判的几个要点:1、南京大屠杀2、审判的票决结果3、为什么没有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4、东京审判是否是“不公平”的(决不是战胜国强加给战败国的报复)——审判是公正、公平、合法的,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共同意志和人类正义。东京审判的缺陷和遗憾:1、作为日本军事最高统帅的昭和天皇免于起诉。2、美国从本国立场出发,主要追究的是对美太平洋战争的日本战犯。3、审判后期,美国出于自己远东政策的需要,放松了对部分重大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4、“反人道罪”并没有充分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当中(日军731部队、使用细菌武器、实行慰安妇等排除在问罪范围之外)。5、审判只追究发动战争的个体责任。——惩处日本战犯和消灭军国主义势力不彻底1970年12月,德国总理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前下跪。2004年,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再次参拜靖国神社。2012年2月20日,日本名古屋市市长河村隆之公然抛出“南京大屠杀历史不存在”言论,并拒不道歉。盟国对德日法西斯处理的异同相同点:都进行了军事占领;都进行正义审判;战犯都受到了一定的制裁。不同点:对德四国分区占领;对日美国独占;纽伦堡审判四国通力合作,东京审判由美主导;纽比较彻底,东京审判美国庇护,不彻底;影响不同(反省程度)。二、苏格拉底之死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年—前399年):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被后人广泛称为西方哲学的奠基者。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并称“希腊三贤”。有人将苏格拉底被称为“西方的孔子”公元前399年,在号称民主法治源头的古希腊雅典城邦举行了一次重要审判。由500名雅典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投票通过,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罪名:不信神和腐蚀青年。关押期间,拒绝越狱逃走。“恶法亦法”“我去死,你们去活,究竟谁过得更幸福,惟有神知道。”“遵道德、重公义、法律至宝、法制为贵”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是西方文化史上一个意义深远的代表性事件。他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个因为思想和言论而被处死的哲学家、思想家。孔子与苏格拉底的比较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年-公元前399年)(一)相同点1、热衷于教育,诲人不倦,述而不著。2、热衷于伦理政治3、有强烈的使命感4、强调以德治国理念(二)差异1、从政观方面2、教学内容方面3、法律思想方面苏格拉底----民主政治孔子----君子专制三、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曾经辉煌灿烂的精神成就1、礼制是中国传统法律形态2、德治为中国法律文化的主旨3、以刑治主义为功能取向(二)西方法律文化传统——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硕果1、以自然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2、人人平等是西方法律文化的精华3、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个体本位思想(三)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第一,以礼法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等级观和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观的差异。中国:礼是社会主要调整手段,法是礼的补充,礼治反映家法结构基础上的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的社会伦理秩序体系。西方:不论是古希腊的城邦内的平等,还是中世纪带有神权色彩的上帝面前的平等,都是强调每个人作为社会个体的平等的地位。第二,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集体本位观和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中个人本位观的差异。中国:从氏族、到宗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日益集团化,维护皇权为终极目的。西方:在古希腊便具有自由开放精神,形成了保护个人权利自由的历史传统。第三,“德治”的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与西方“法治”思想的差异。中国:儒家主张施政要以道德教化为主,以刑法为辅。西周时期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法”、汉代“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唐代“礼法合一”。西方:强调法律的科学性,法律渊源比较广泛,有习惯法、议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决议、长官的告示、皇帝敕令、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等。第四,以“刑治”主义为倾向的中国公法文化和以“权利法”为特征的西方私法文化的差异。中国: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刑法,“刑”归根到底是一种压迫法,是以处罚与镇压为主要目的。西方:以权利为轴心。西方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宏扬个体的地位、尊严、权利、价值和自由。(四)东西方法律文化差异的原因1、经济基础不同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人们的活动主要囿于家族、地域、亲缘的有限空间内,血缘伦理关系成为人们社会关系的重要内容。西方有悠久的商品经济历史,为了使交换顺利进行必须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规则,来强制进行利益的再分配,以保障社会主体的权利。2、思维方式不同中国传统哲学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强调整体观。“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西方的哲学是一种构成论,强调单元个体的思维方式。中医和西医:中医是一门哲学(艺术),常常围魏救赵,四两拨千斤。西医是一门科学(技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内经》:上工守神,下工守形中医治未病,西医治已病。3、地缘环境不同中国四周被海洋、高原、草原、沙漠和森林所包围,习惯于安居。西方,特别是西方法的发源地古希腊古罗马,他们都位于半岛之上,海上交通便利。孔子:“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中国:乐山好静的大陆国西方:乐水好动的海洋国(五)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融合学习----吸收----继承----融入孔子:等差有别、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苏格拉底:充满民主和正义的德性社会目标:安定有序、和谐发展而又充满民主正义的和谐社会、和谐世界苏格拉底名言1.我们的需要越少,我们越近似上帝。2.想左右天下的人,需先能左右自己。3.智慧意味着自知无知。4.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快乐的猪,一种是痛苦的人。做痛苦的人,不做快乐的猪。5.如果把世上每一个人的痛苦放在一起,再让你去选择,你可能还是愿意选择自己原来的那一份。6.最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是告诉人们答案,而是向他们提问。7.每个人身上都有太阳,主要是如何让它发光。8.未经审视的生活是毫无价值的。9.在你发怒的时候,要紧闭你的嘴,免得增加你的怒气。10.任何确实的实验都说明,任何一种生理或心理的疾病都能靠吃素和喝纯水而减轻病情。孔子名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道不同,不相为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朝闻道,夕死可矣。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谢谢!知识回顾KnowledgeReview
本文标题: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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