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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会签制度为了便于各部门新文件的下发,规范文件会签程序,加强部门间工作的配合与协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会签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办事效率和增强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度。第二条:会签的范围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和其他部门执行遵守的制度、规定。第三条:会签方法由文件起草部门确定会签的内容,并填写《文件签发审批单》。审批单中应注明文件名称、编号、文件类别、主要内容、发文日期、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会签范围(写明需要参与会签的部门名称、副总职务名称)第四条:会签文件编号方法按各部门的统一顺序和要求编号。如:希团字2004第号、希人字2004第号。第五条:会签文件的主送单位与会签内容相关的主要部门单位。第六条:会签文件的抄送单位与会签内容相关的次要部门单位。第七条:会签文件中的会签单位会签单位的领导审阅后,应在《文件签发审批单》中会签单位处签署本人的姓名且标注日期,以明确责任。第八条:会签文件密级的划分会签文件分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三种。第九条:公司密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第十条:文件会签的顺序按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总经办/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行部、相关集团副总和蔼总经理的顺序会签,将文件正文与文件会签单一同在会签范围内传阅。第十一条:文件会签的要求1、各部门收到需要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认真的态度,必要时征集本部门员工意见,尽量提供相关资料供起草部门参考。2、各会签单位及个人自收到需会签文件后,须在4小时处理时限内回复,文件拟定部门负责文件会签跟踪工作。各会签单位必须在会签单上签名。3、文件会签至各副总后,由文件起草部门依据会签意见结果,汇总整理,再次修订后;方可交总经办,由总经办按各部门会签意见再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本文标题:会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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