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修订稿)XX党支部2019年10月目录1、中国共产党党员行为规范及党员行为规范...............22、党建工作责任制....................................43、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94、民主生活会制度...................................115、党员学习制度.....................................136、“三会一课”制度..................................157、党支部对工会领导制度..............................188、党员管理制度.....................................209、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010、党员教育培训制度.................................231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412、党费收缴制度....................................2513、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9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3115、党内监督制度....................................3011、中国共产党党员行为规范及XX党员行为规范一、中国共产党党员行为规范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行为规范一、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二、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三、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四、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第二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行为规范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三、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四、坚持党的政治纪律第三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行为规范一、坚持民主集中制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三、正确地行使党员权利第四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经济行为规范一、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二、执行党的经济政策三、遵守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四、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2第五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道德行为规范一、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二、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四、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第六章中国共产党党员职业行为规范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四、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第七章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政行为规范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二、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四、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第八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规范一、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二、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三、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四、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3六、五种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二、党支部党员行为规范为使我委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明确目标,结合单位党员实际,制定本规范:一、坚决拥护党的纲领,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艰苦奋斗,乐于奉献,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三、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日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四、认真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对党忠诚老实,不搞宗派,不搞阴谋诡计,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五、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各项管理制度。六、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忠于职守,勤奋敬业,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七、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共同创造和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八、待人接物文明礼貌,态度谦和。4九、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不动摇。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十一、坚持原则,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十二、积极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2、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本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党建工作原则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二、工作责任(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二)定期分析本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5(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三、支部委员职责(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6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组织委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7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四、责任考核8(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本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三)落实本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本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五、责任追究(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本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93、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会议组织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二、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组织委员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三、议事范围(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二)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三)研究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本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四)讨论决定干部奖惩。(五)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会议举行10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五、会议表决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组织委员签发。七、会议决策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114、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遵循原则(一)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二)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三)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会议要求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
本文标题: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2445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