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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9年第四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按照安排,下面我就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做相关安排部署:一、项目建设方面凡已纳入《xx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特别是今年计划组织实施的第一批到户项目,包括住房保障、评赛活动、雨露计划、三建四改;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包括贫困村村内公共设施巩固提升工程、文化场所、绿色家园、幼教点建设、“乡三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水利设施;产业发展,包括种植业、圈舍改造及产业园区建设;以及其他,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查漏补缺、教育扶贫、电商发展。第二批到户项目,包括“六件套”、文化上墙、彝家新寨住房建设、农房结构整体性能提升、就业扶贫、养老保险代缴;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项目,包括村卫生室达标建设、村文化室达标建设、巩固提升、学前教育、党群活动中心;乡镇达标卫生院项目;教育科技项目,包括教育扶贫、教育信息化建设、科技扶贫;文化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交通、水利设施;以及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和第三批项目,对点多面广、单项投资少的项目,经审批机关同意,可直接编制实施方案报批立项。对上级直接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及县委、县政府已决策实施的项目,直接编制实施方案,按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并在开工前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在编制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项目实施主体。凡列入《xx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的项目,原则上跨乡镇的,实施主体为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不跨乡镇的,实施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对同批次大范围急需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完成。二是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各项目实施主体不能自行编制的,应按程序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编制的实施方案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三是实施方案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审批部门应加强实施方案评审工作,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乡镇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自有专家或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审;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的项目,由县发改经信局组织评审。审批部门要严格按评审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进行批复。四是实施方案审批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发改经信局按程序行文审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报批。五是实施方案所需的各项手续。在实施方案审批前,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办理规划选址意见、—2—用地预审手续;工程开工前,至少应取得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视情况还要取得林地(草地)使用预审意见、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地质灾害评价批复、行洪论证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手续。县发改经信、住建、交通、水利、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建立脱贫攻坚项目绿色通道,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特事特办,提高工作效率。六是实施方案批复后,各实施责任主体应及时将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报送县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财政部门要完善扶贫项目评审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坚持送达一个、立即评审一个,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其中:一般扶贫项目从接收齐资料之日起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报告,工程量较大或较复杂的项目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报告,因评审力量不足的,要主动衔接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给予技术支持。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向县发改经信局报送招标事项方案。招标方案核准后,应抓紧落实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待财政评审完成后立即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七是优化招投标。要推行打捆招标和联合招标。一个审批文件包含了多个独立子项目,但这些子项目属于不同业主的,项目业主可以联合组织招标。同一项目业主的同类项目,在同一时间段实施的,可以作为一个合同段或分为若干个合同段一次打捆招标完成。不同项目业主的同类项目,因特殊情况不宜独立实施的,可以联合招标,联合招标应签订联合招标协议,以一个招标人的名义招标。要推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招标,支持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将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两次招标,合并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两个标段一次招标完成。支持项目业主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在项目审批立项时同步开展勘察设计工作。要积极开展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创新试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优先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资质、实施能力、施工组织等要求,以及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价,评标委员会仅对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招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要灵活采取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依法确定建设地点分散项目承包人。建设地点分散的项目,可采取打捆审批并同时下达子项目。下达有子项目的,可按子项目的投资额确定标段(合同段)的招标或比选。子项目的标段(合同段)在比选规模标准以下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确定承包人,但同一承包人的累计中标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或比选规模标准。八是及时组织验收结(决)算。要加快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审计等制度,规范程序,明确标准,细化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及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加快扶—3—贫项目竣工结(决)算,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要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国家规定,不再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九是严格执行全面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xx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金阳光运行。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县财政局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了《xx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部门报帐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已提交审议,待通过后,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这里重点强调一下实施细则中的县级部门报帐制,在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时,各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执行规定,各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报帐制管理职责;各相关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资金核拨流程,加强报帐管理,严格会计核算,强化监督检查。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不划拨到乡镇,实行行业规口管理。由乡镇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建设资金划拨到相应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支付工程款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单位、乡镇审查后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按程序将工程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账户中;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业主的,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支付。近年来,我县财政存量资金化解进度缓慢问题比较突出,已引起xx巡视组、xx和审计机构高度关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积极解决这个问题。一要正视财政资金滞留窝趴严峻形势。由于项目前期不扎实、建设进度缓慢、项目报账和决算不及时等,导致财政资金滞留和窝趴在账上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严重影响了向上级争取新的更大支持机会。主要是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居高不下,去年虽经多次督促、多次清理,截至年底,全县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高达12.27亿元,主要集中在项目资金多的县级部门,以23个脱贫攻坚扶贫专项为例,2018年1-11月支付按序时进度一直落后xx平均进度。二要多措并举加快财政资金有序支出。推动项目建设是加快财政资金支出的根本举措,也是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必然选择。我们要加大项目前期准备,当前,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力度很大、名目很多,应在吃透政策基础上,发现政策与我县的对结点,找到争取政策突破口,为做深做实全县项目库提供保障,为争取资金、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构建多元化项目保障机制,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和盘子,统筹本级预算和东西扶贫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社会帮扶、企业帮扶等各类资金,持续提升项目建设保障能力。用足用好(xx)等利好政策,落实扶贫项目间资金调剂—4—使用机制,对前期工作不到位、实施有困难、不能及时形成支出的扶贫项目,按相关规定收回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急需的、具备实施条件扶贫项目,防止扶贫资金沉淀和闲置。三要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要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在确保项目前期投资规范、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做到应付尽付。对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引入预拨和清算机制,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后资金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优化项目报账程序和流程,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规范项目建设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发票金额拨付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探索开展项目中标人自行缴纳质保金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滞留;形成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及时按程序移交使用单位,更加精准反映项目建设实际支出。对相关项目及时启动开展竣工验收和结、决算审核批复等,其中:由主管部门审核批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及时审核批复,财政资金占比未超过项目资本中50%的经营性项目、其竣工决算可以不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批复;除文件规定必须审计的项目外,不得将审计结果作为办理项目竣工结算的前置条件。纳入审计部门开展审计的,应及时对相关项目开展竣工审计。各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本部门未结(决)算项目进行分类清理、清算,及时完成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四要从严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不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和乡镇实有资金银行账户,不超进度将财政资金转拨到国有企业,不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确保资金规范有序支出和资金安全。实行财政存量资金正常收回制度,包括:超过两年且已分配到部门的,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超过两年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同时,对当年预算和未到清理收回期限结转资金清理力度,无法执行或不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资金,也将及时调整使用,尽可能减少新增结转资金。去年9月1日,中央、国务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们将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重点项目六项制度方面xx为加强全县年度xx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建设管理,确保重点项目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重点项目六项制度》,并以xx文件进行了下发。领导联系责任制度。是及时协调解决所联系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资金、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专班推进制度。重点推进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支撑性或时间紧迫性的重点项目。—5—会审制度。对全县次年可能实施的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储备项目实行集中会审。联审制度。由县重点项目综合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推进组组织相关审批部门、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召开联席会议形式,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办理时限,加快推进项目审批。会诊制度。对进度明显缓慢的项目等,组织项目部门进行会诊,推动项目按计划实施。挂牌督办及问责制度。是对投资完成率低、超过既定开工时间2个月以上未开工的项目等挂牌督办、整改落实、通报批评、约谈提醒、严格问责。四、加快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一要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办法,即施工总承包企业受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委托,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办法。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要督促各类企业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二要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和监控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县人社局在当地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进行收缴和管理,实行专户存储,县住建、发改经信、交通、水利、国土资源、扶贫开发和教体科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配合,组织实施。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所有县境内、工程总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
本文标题:在XX年第四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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