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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控制度,适应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根据县局和纪检驻教科局小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学校财务实行校长审批制,所有支出必须校长同意审批后方能施行,校长对财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学校财务工作由总务直接实施,总务负责具体财务工作,是财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出纳负责学校的现金管理、记账,对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职代会或教师监督学校财务工作。二、财务监督第一条按照上级要求,30人以上学校应成立职代会,职代会成员不能少于5人,30人以下学校所有在编教师都有权参加财务清查结算。职代会和教师每月清查学校财务的收支状况,并在结算表上签字。结算表要公开公示,学校存档。第二条总务负责全校的采购验收安排,应主导、参与学校采购活动。职代会成员和教师轮流参与学校采购或验收工作。总务负责学校财务制度的制定并推动实施。总务负责安排职代会和教师参与采购或验收工作,每期开学出示安排表,不能总是一人采购或验收。职代会成员或教师不愿参与学校采购和验收工作的,要出示本人书面说明。第三条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参与的食堂监督,按上级要求实行。三、现金管理第一条现金管理日清月结。出纳要以原始凭证为依据记现金日记账。留存出纳手上现金,按学校规模大小,原则上控制在2000---10000之间。现金不足,可向银行支取。第二条现金日记账要及时清楚明确。及时是要在支出第一时间记账,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天。清楚要记清摘要数目,每周要汇总结转。明确要严格按照凭证来记账,不能多记少记不记。学区将对照原始凭证随时到校检查现金日记账的登记情况。每次报账,中心校要抽查学校现金日记账账本。第三条对公账户实行多人负责,管理账户和密码的要分开。总务要登记银行存款账,校长每周要查看并签字确认。四、凭证管理第一条要严格按上级和会计要求取得凭证,严禁提前或滞后取得凭证,严禁虚开凭证。第二条所有报账凭证要素要齐全。含凭证用途(买什么用来做什么)、经手人、证明人、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公务费凭证要有政府采购单。1000元以上食堂凭证要有卖主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第三条食堂采购要以原始凭证为主,原则上要由卖主填写,小额多次的可把原始凭证附后。第四条原始凭证、现金日记账、出入库记录等逻辑上要能一一对应。五、结算管理第一条总务负责学校财务的结算工作,每月必须对学校财务工作结算一次,要出示结算表。结算表要有校长、总务、出纳、职代会成员(或教师5人以上)签字。第二条月结算表一式四份。校长、职代会(或教师代表)、总务各一份,存入当期凭证一份(放在当期凭证的第一页)。每期期末,以月结算表为依据,做一期结算表,操作方法同上。一期结算表要上交中心校一份。六、记账要求第一条出纳负责现金日记账。总务要记好银行存款账、公务费备查账、伙食费专账、营养餐专账、固定资产账。第二条伙食费、营养餐专账可采用流水账形式。伙食费依据月结算表以月为单位记账、营养餐以周为单位记账。伙食费专账要加入教师搭餐收入。第三条固定资产账以公务费凭证为依据,凡报销固定资产凭证的,要同时记固定资产账。来中心校报账时,要带固定资产账本。第四条每期所有账目要结算余额,职代会成员(或教师代表)要在余额边签字。余额作为结转下期依据。第五条校长要定期检查账本,控制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学校严禁负债运行,按政府要求,负债实行终身负责制,谁负债谁负责到底。七、财务检查第一条财务检查由中心校纪检和计财专干负责实施,每期不少于二次。检查记录要存档,作为报账依据。第二条检查发现比较严重问题的,要在两周内复查。复查问题依旧,中心校要诫勉谈话。检查问题非常严重的,要上报教科局处理。八、财务保障第一条财务人员工作量,按上级文件和实际情况,要酌情予以考虑。在评优晋职、绩效考核等考查中,要酌情加入财务人员工作奖励内容。第二条学校要对财务工作出色的人员,在经济上予以适当表彰或补助。
本文标题: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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