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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单元英国的政府英国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代议民主制国家主,其代议民主制度起源于1000多年以前。其它一些国家也有如此悠久的政治历史,但这些历史往往经受突然的暴力性剧变。尽管英国历史上也曾有过政治不稳定时期,但相对于法国、美国或中国而言,英国的建国历史是一个逐渐演变而不是革命性剧变的过程。这样长久持续的历史在英国现今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中仍然有所体现。(政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有关政权、政府制度及政策制定的理论和价值观等。)君主政体最古老的政府制度是君主政体(由国王统治)。这可以追溯到从公元5世纪开始统治英国直到1066年被诺曼人征服的撒克逊人。埃格伯特国王于公元829年将英格兰统一在自己的统治之下,而现在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他的直系后代。君王的权利主要来自古老的信条“君权神授”。它认为君主的权威性是来自上帝的,而不是来自他的臣民们。虽然有时不同的家庭之间有王位之争,都坚持说自己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但由于有这种神圣的权利,很少有人质疑过君主制是否应该存在。1000多年来,英国一直是由世袭国王和女王统治。但有一次短暂的例外。在17世纪,英格兰共和派“圆颅党人”(之所以称“圆颅党人”是因为这些人公然藐视流行时尚,而把头发剪得非常短)和保皇派之间有一次内战。圆颅党人由奥列佛·克伦威尔,他想废除君主制,而保皇派卢继续维持它。1642年,圆颅党人成功地罢黜了国王查理一世,统治了整整11年之后,王朝复辟了。虽然在理论上,君主有上帝撑腰,但实际上,甚至是在中古时代,人们就认为君主不能无限先例权力,而是应该乐于接受杰出人物的建议。一群封建地主和都会反对约翰国王(1199-1216)的一些政策。这种反对势力如此强大以致于国王最终同意给予他们一个自由宪章和一些政治权利,这个自由宪章现在仍然用的是中古时代的拉丁文名称“MagnaCarta”(“大宪章”)。大宪章对于国王进行一些限制,使他不能滥用皇家的权利,这仍然被看作是英国市民有权反对王室的一次典型表现。议会英文中的“国会”(parliament)这个词来源于动词“parley”,意思是讨论或谈话。该术语在1236年被第一次正式使用,用来描述封建贵族和来自各个郡、市的代表们的聚会。当时,国王需要筹集资金时偶尔召集这些人来开会。传统上,中世纪的国王应该用自己的财富满足他们皇室自己的开支。如果需要额外的资源――比如,国王想要发支战争,这是国王们经常要做的事――他就会极力劝服“大议会”给他一些额外的钱。大议会是一群地位显赫的,富有的,一年被国王召集起来聚会几次的贵族们。到13世纪,国王们发现若仅从这一小群人中要钱已不能相抵,因此他们把大议会的范围拓宽了,把各郡、市、镇的代表们包括进来,使他们为他的工程贡献钱财。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大议会后来逐渐包括那些享有世袭贵族头衔的家族、大封建领主(上议院)和公众的代表们(下议院)。这两个院直到现在仍然存在,统称“国会”。下议院很快就赢得了政治上的优势。他们很乐意帮助国王征税和通过法律。但作为回报,他们想要对国王的所作所为有更大的发言权。作为对这种发言权的认可,亨利四世在1407年颁布,所有发放的补助金都要先经过下议院的考虑和批准之后,再提交上议院考虑,这作为一个惯例延续至今。到15世纪,下议院还获得了制定法律的权利。这是一种以前只有国王和他的顾问们才享有的特权。17世纪把圆颅推上政权高峰的内战起源于国王与议会的权利之争。詹姆斯一世和他的继任者查理一世都坚持“君权神授”理论。他们认为代表人民大众的国会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有真正的政治权利,而是因为国王允许他们存在。正是为了重申议会的权利,才发生了内战。保皇派军队被打败了,国王查理一世于1649年被处死。但是到1660年,王朝复辟了,查理一世的儿子当上了国王,称查理二世。其下一任国王詹姆二世很明显几乎没有从前几十年中吸取教训。他也企图不经议会的准许而执政。主要的政治家和教会的权威们要詹姆斯的女婿威廉·奥伦治来取代他。作为回报,威廉向这些代表们许诺他将宣布凡是没经过议会同意的统治是不合法的。这本来可能会导致另一场战争的爆发,但詹姆斯二世逃跑了,威廉接任了。1689年,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保证了国王将永远不能忽视议会的存在。首相和内阁的产生为使王室和议会保持良好关系,国王或女王常定期与议会一些主要议员碰面,这些人后来逐渐被称为“内阁”。虽然内阁大臣是由君主任命的,但他们必须在下议院得到足够的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国会通过法律和投票决定税收制度。1714年,执政女王去世,但她没有子嗣继承王位,因此,英国不得不从德国“进口”了一位英国的皇家成员来统治英国。这位新的国王乔治一世英语讲得很差,而且怎么也对政治不感兴趣。因此,他把主持内阁成员会议的工作留给了他的一位大臣。很快,这位大臣就被称为“首相”。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的国王或女王仍然非常有影响力,但同时,议会慢慢地变得强大起来,尤其是当它变得更加有组织性的时候,其势力越来越大了。1832年,当通过大众选举来挑选下议院代表的选举制度取代了君主任命制时,现代政治体制诞生了。国会议员们组成各种团体,向选民们宣扬他们的政策和观点以取得支持,这些团体最终逐渐演变成政党。在下议院中赢得最多支持者的政党组建政府,按惯例,该政党的领导就成为首相。如今的英国政府从上述简史中,我们可以看出如今的英国政府深受其悠久历史的影响。英国既是一个代议民主制国家,又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虽说国家的官方首脑是女王,但她的权利大部分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和象征性的。国家级和地方级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根据英国的宪法原则统治国家。由于过去大英帝国的历史,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曾被英国统治过,人们发现在许多殖民地国家存在着类似的政体。按照英国的代议民主制的原则来统治的国家还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印度。除了印度,所有这些国家都承认英国的女王是他们的国家元首。在这样的君主立宪制中存在一位王室的代表“总督”,以行使君主的职责。宪法如今的英国的统治方法是以宪法的条款为基础的。以色列和英国是仅有的两个没有书面的成文的宪法的国家,而大多数国家都有这样的宪法。没有一个特定的书面文件来列明关于如何治理一个国家的基本条款,英国政体的基础是成文法、普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成文法是指由国会通过的法律;普通法是指英国法庭历来通过判决而形成的法令;普通法是指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却对政体的运行非常重要的一些传统的规则和习惯。它的其它议会议会有许多不同的职能。首要的是,通过法律。另一个重要的作用是通过投票决定税收制度,为政府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其它作用还有:详细审查政府的政策、行政管理工作和费用支出情况,并且就当前主要问题展开辩论。由于议会能独立修改宪法的条款,因此在英国政体中具有最高地位。例如,英国决定要加入欧盟,就需要对宪法做一些修改,因为加欧盟就意味着承认欧盟的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比英国的法律更加重要。对于议会的权利,没有法律上的限制。议会可以制定或修改法律,修改或推翻已成定规的习惯法,甚至可以不用征得选民同意而推迟选举日期。然而,它并不宣称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利,而是把普通法铭记在心,根据先例行事。严格来说,如今的国会由女王代表的王室,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任何提议的法规都必须经过这三个机构的一致同意才能得以通过。然而,如今大多数人日常所说的议会指的是上议院和下议院,而把王室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这是因为尽管必须经女王同意方能通过一项法律,但是女王总是理所当然同意的。皇室的最后一次拒不同意是在1707年。王室如今君王的作用主要是象征英国的传统和国家统一。显然,首相及执政党任何时候都只会代表选举他们的那部分人。然而,女王没有任何政治倾向,属于每一个人。按照宪法的规定,女王的其它职责是:她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首脑,立法机构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司法机构的首脑,军队最高统帅,以及英国国教的最高领袖。在1988年的一次民意测验中,大多数不列颠人认为女王最重要的工作是在国内外代表英国,她的第二重要的工作是为良好公民和家庭生活制定标准。虽然女王确实是过着可作为典范的生活,她的孩子们却因为行为表现不好面而遭到非议。她的继任者,也就是她的儿子,查尔斯王子与他的戴安娜离婚了。报刊上许多报导都说他们俩都有婚外情。她的二儿子安德鲁也与妻子莎拉·弗格森(通常被人称为“弗吉”)离婚了。尤其是安德鲁与弗吉,因为乘坐喷气飞机飞来飞去的阔老般的生活方式以及对钱的挥霍无度而遭到大众的批评。尽管女王本人很富有,但王室的许多资金开支来源于纳税人,大概是对王室代表人民利益尽责的一种承认。近几年来,这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安德鲁与弗吉分手以后,1992年报纸登载了这样一幅照片:袒胸露乳的弗吉和她的“财政顾问”懒洋洋地躺在游泳池边上。这激起了民愤,因为他们纳税的钱竟然是用来资助这样堕落的行为。不久之后,查尔斯与戴安娜也宣布分手。关于他们各自婚外情的指挥也开始出现在报刊上。对女王子女行为的指责引起人们对君主制的广泛批评。1992年11月温莎堡遭火灾破坏,更使这场争论达到了高潮。政府立即拿出5千万英镑的税款作为其修缮费用。选民们非常愤怒:英国正处在经济衰退期,一些基本的设施如医院、学校已经因为公共资金短缺而被迫精简机构。女王那么富有而且不用纳税,却不必担负一丁点温莎堡的维修费用,选民们认为这太不公平了。纳税人一直在支付白金汉宫、温莎堡、另外三个宫殿、一首皇家渡船、一辆皇家火车和一架皇家飞机的经营费用。由于人们的争议,女王主动提出自己开始纳税而且减少公共资金对自己家庭的资助。为了筹集修缮费用,她还开始在夏季将白金汉宫向游客开放。她乐意接受大众要求的行为再次使她得到了人民的爱戴。不过,她的孩子们仍然不受欢迎。女王的一人不为人知,但又对英国非常重要的职责是:做首相们的密友。每周二,首相在白金汉宫与女王进行私人会面。40年在位期间,女王曾先后与9位首相坚持每周交谈,这些首相声称,女王长期积累的经验和她政治上的中立态度,使她能为日常国家管理事务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有趣的是,据说女王与工党的首相们比与保守党的首相们相处得好。上议院和下议院女王下面是上议院,由神职议员和世俗议员组成。前者是指英国国教的大主教和知名主教,后者是指其他非主教或大主教的贵族议员。上院议员通常被称为贵族,不是选举产生的,除了代表他们自己,不代表任何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在上院中有席位,是因为他们从祖先那时继承了这一席位(爵位只能父子相传)或者因为他们在首相的提议下由国王任命为贵族。(这是1958年开始实行的)。这些人后来被称为终身贵族。因为贵族们是任命产生的,或是由于生在贵族家庭而拥有这样的权利,所以他们在国会中只代表个人讲话和投票,而不是代表国家的更大的利益――不过,当然也有关心公益的贵族们,不只是代表他们个人的利益而是尽力为国家服务。不象那些下议院的议员们,上院的贵族们不拿薪水,而且许多人根本也不出席议会。1993年,有1213名上议院贵族,其中名为世袭贵族,391人为终身贵族,20名为法律贵族(选来协助上议院行使司法职责的一个特殊群体),剩下的都是神职议员。其中,平均只有375人定期出席国会的会议。现在,人们认为上议院的组成成分既表现出性别歧视,又体现出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因为大多数贵族爵位是父子相传的。英国很有可能在接下来的10年中将会努力改造上议院以使其成为更有效、更现代化的机构。最后还有一个下议院,上前大约有650名国会议员组成,他们是由选民们选出来在议会中代表他们的利益的。国会议员代表某一特定地区的选民,被称为选区或是席位。席位的数量随着人口的变动而稍有变化,国会议员的任期就是议会的任期,即两届大选之间的那段时间。在新的大选中,又有新一轮的国会议员被选举出来。然而,国会议员可以被再次选中,且次数不限。因此受欢迎的国会议员们一生的职业就是做国会议员。不象上议院的贵族们,国会议员们一年可得薪俸约31000英镑。这相当于一个中产阶级的专业人士,如医生、会计平均一年的收入。因此,人们认为国会议员应该能够与他们所代表的“典型”的投票者志同道合。他们还可享受聘请秘书津贴和研究员所用津贴、旅行津贴等。大多数国会议员都属于政党――工党、保守党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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