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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ShouldEuthanasiaBeLegalizedByMorris.M安乐死是大多数政客不愿触及的问题。有充分的理由:任何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通常都会演变成一系列关于道德和选择自由等的复杂、抽象的问题,但尽管这些观点在辩论中确实占有一席之地,但它们通常只会掩盖我们考虑涉及证据的合法化理由的其他更好的理由—涉及证据、生活经验和硬统计。反对安乐死的一个重要论据是,安乐死是不可逆转的:一旦病人去世,就永远不知道他们的意外康复是否就在眼前,或者他们是否可能不顾疾病继续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这一论点忽视了数据,以至于它基本上是在面对理性。事实是,在所有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安乐死几乎是绝境者的专属领地,尽管有希望的福音主义者和日间戏剧会让我们相信,绝境疾病通常就是:复生前的最后一站。1991,荷兰对安乐死的报告发现,在86%的情况下,安乐死缩短寿命最多一个星期,通常只有几个小时。换言之,这是无法忍受痛苦的病人使用的一个逃生舱门,他们宁愿痛苦现在结束,也不愿在两天内结束。现在,这并不是说奇迹永远不会发生:它们偶尔会发生。但你之所以听到幻听,是因为它们在统计学上是不可能的,对绝大多数病人来说,这样的康复比中彩票和在同一个下午被闪电击中的可能性要小。安乐死合法化不仅不会显著缩短生命,而且事实证明它确实可以拯救生命—荷兰,在那里他们已经有了十多年的关于协助死亡的进步法律。2005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一项研究发现,在所有安乐死程序中,只有0.4%是在没有患者明确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的。你可能会说那是0.4%太多了,但要明白:1991年安乐死合法化十年前写的一份报告将这个数字定为0.8%。换言之,在全国范围内给医生一个合法结束病人生命的目标,实际上使意外死亡人数减少了一半。但嘿,那只是荷兰,对吧?他们在那里做的事情不同。在一个不那么嬉皮的自由主义文化中,医生不会在没有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杀死他们,对吧?再想想。在英国,2012年的一项研究发现,每年有多达57000名患者在没有被告知让他们活着的努力已经停止的情况下死亡。相反,他们只是被推上了一条“死亡之路”,旨在减轻痛苦,却从未被告知。因此,基本上,英国的医生们已经开始实施安乐死了——只是没有任何法律框架来检查合法化后的虐待行为。早在1947年。盖洛普开始询问公众,如果病人及其家人提出要求,他们是否支持医生“通过某种无痛手段”结束病人的生命。自1964年以来,公众以压倒性的优势投了赞成票,目前支持率为70%,也就是70%。顺便说一句,包括三分之二的共和党选民和几乎同样多的民主党人,这表明了跨党派的强烈支持。但是,即使盖洛普改变了他们问题的措辞,报复性地提到“无痛手段”和家庭同意——并故意用“自杀”这个分裂性的词——半数以上的选举人仍然支持允许病人死亡的权利。换言之,公众压倒性地支持这一概念,即使它听起来尽可能不吸引人。大多数人会震惊地认为,经济因素是他们生死攸关的决定,这是正确的。然而,美国的临终关怀是多么的昂贵,这是绕不开的:根据CNN的报道,每四个医疗保险的美元中就有一个花在了他们生命最后一年5%的受益人身上。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使绝症患者家属的债务严重受损,在他们生命结束时由一个人照料,估计要花费3.9万美元。40%的家庭。账单超过了他们的金融资产。如果临终关怀是物有所值的话,这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但客观上,医生不会轻易地证明现代医学有能力稍微延长生命——如果你费心阅读最后一个链接,我将在这里总结:临终关怀通常是非常恶劣的、令人讨厌的、创伤性的,而且非常昂贵,让病人经历了长时间的不必要的痛苦,仅仅是为了给他们多一个月或两个月的时间,而当接受这些肮脏、昂贵的治疗的绝症病人一再坚持他们宁愿死的时候,你不得不开始想,这些支出到底对谁有益我们大多数人都害怕死亡,但这种恐惧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不确定性,担心死亡之前可能会带来痛苦(比如车祸)。如果我们确切地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死,并且知道这将是一个无痛的事实,那么恐惧就会消失,这是一个公平的打赌。通过允许人们选择死亡的时间和方式,他们可以保证他们的生命是最完整的,没有焦虑的痛苦。不要相信我?好吧,作者特里·普拉切特也这么说。这位残疾作家被诊断患有罕见的阿尔茨海默症后,用他自己的话成为了一名协助死亡的活动家“正如我所说,我想在疾病夺走我的生命之前,和托马斯·塔利斯在我ipod上和平地死去,我希望这不会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因为如果我知道我可以随时死去,那么突然间,每一天都会像一百万英镑一样珍贵。如果我知道我会死,我会活我的生命,我的死亡,我的选择。关于协助死亡合法化的一个重大神话是,它会给老年人、残疾人和体弱者带来结束生命的压力,这是一种无法估量的恐惧,也是我们不应掉以轻心的:然而,它也完全没有事实根据。以俄勒冈州为例。1994年,它成为美国第一个将协助死亡合法化的州。该法于1998年生效。十年后,医生协助自杀的人数为341人,不是每年341人,而是每十年341人。在0左右就可以了。占所有病人死亡人数的2%——这个数字如此之小,几乎不值得一提。2007年,《医学伦理杂志》分析每一个选择这项服务的病人的案例,发现穷人、老年人、少数人或其他“弱势群体”与其他人一样很少出现。今年早些时候,爱尔兰一家法院驳回了前讲师玛丽·弗莱明斯的自杀请求。尽管多发性硬化症使她的生活变得“不可逆转的痛苦”这场争论的中心是她的搭档汤姆,他被告知,如果他帮助她死去,他可能面临长达14年的监禁。换言之,艾伦兹最高法院以笔触谴责一名妇女在承受难以想象的身体痛苦的同时,还让她的伴侣背负着一个不可能的选择:看着他所爱的人每天遭受痛苦,或者帮助她减轻痛苦,进监狱。任何理智的人都认为这应该算作是宪法上的残忍,然而这样的裁决却一直在发生。在2010年和2012年,托尼·尼克林森相遇,他的死之路再次被英国高等法院驳回。作为一个患有“闭锁”综合征的患者,托尼无法移动他身体中的一块肌肉,这种情况被描述为“活生生的噩梦”,无法自己做这项工作,也无法要求任何人为他做这项工作。托尼采取了唯一可行的行动:饿死自己。一周没吃东西之后。他因肺炎死于“侮辱和痛苦”。最后一个神话是,协助死亡合法化将打开防洪门,导致一个谋杀快乐的世界,那里的生活是廉价的,死亡是容易的。但数据分析显示情况并非如此。让我们回到荷兰:每年大约有3000名荷兰人寻求安乐死。听起来好像很多,直到你意识到它只占1。百分之七的死亡。申请也不能保证被接受。荷兰的协助死亡制度非但没有使死亡变得廉价,反而使死亡变得复杂、官僚,而且很难实现。大约三分之二的申请安乐死的病人被拒绝;而安乐死本身仍然是一种犯罪行为,除非由合格的医生在法律和伦理专家的同意下实施。简言之,即使在自由的荷兰,让你的医生来减轻你的痛苦也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几乎不是那种能让你相信的、对气候变化感到高兴的专家所能做到的。著名的格言“无害”是希波克拉底誓言的总称,是一种指导医生行动的古典。很多人把这解释为“不伤害病人的生存机会”但是,从字面上看,它也可以很容易地意味着“当死亡更可取时,不要人为地让某人活着”。归根结底,我们认为构成“伤害”的是什么当一个病人处于剧烈的疼痛或精神痛苦中时,我们的社会可能通过让他们活着而不是让他们死去来造成更大的伤害。在极端的情况下,比如上面提到的玛丽·弗莱明和托尼·尼克林森,可以说,任何医生在被要求时没有减轻他们的痛苦,都违反了他们宣誓的原则——并且允许在他们的监视下发生巨大的伤害和不公义。归根结底,我们要决定是坐视别人受苦,还是选择做些什么。在我们下定决心之前,这种痛苦将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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