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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教字〔2016〕14号临潭县八角镇中心小学教师语言用字规范要求为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现拟《八角镇中心小学教师语言用字规范要求》如下,希遵照执行。一、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二、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三、教师进行课外辅导时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1.辅导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课后辅导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四、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五、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工作用语和交流材料要求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所有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临潭县八角镇中心小学2016年8月25日临潭县八角学区2016年8月25日印发
本文标题:2016教师语言用字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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