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三层多功能厅活动隔断工程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招标单位:北京国际会议中心2011年1月2第一条工程说明1、工程名称(全称):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三层305#多功能厅活动隔断工程2、工程地点:北京北四环路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三层3、设计单位:中标单位4、招标单位:北京国际会议中心5、资金来源:自筹6、工程质量等级:优良7、工程概述:本工程为边经营边施工。8、工程简要: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三层305#多功能厅面积约500平米,改造后兼备会议、展览、餐饮宴会等功能,对活动隔断使用频繁,应对轨道、滑轮等相关五金件强度给予充分考虑;吊顶距地面净高度为3.4米,造型内距地面净高度为3.8米,柱间距(轴线间距)6.364米(以上数据只为估算值,具体数据需投标单位结合装修图纸及现场勘测自行测量)活动隔断组合形式及藏板间位置详见装饰图纸。9、质疑:2011年月日10、答疑:2011年月日1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三副1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1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2011年月日14、开标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第二条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为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述十一个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制造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3、与投标相关的技术能力及状况说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有效证件;5、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产品(包括外购件)的设计、3制造、检测、安装、测试等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6、在招标单位内没有严重的不良记录;7、具备深化设计能力;8、拟派施工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1)、有同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2)、确保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各项承诺;(3)、要求施工管理班子人员固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4)、专业工长及相关人员必须配备齐全。9、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及有关检测报告,国家级(北京市)消防检测认证等相关资料;10、投标人必须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具有多个大型项目的操作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有转包倾向的投标单位投标。第三条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第四条招标方式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对资审合格的单位进行邀请招标。第五条招标范围工程招标范围为:北京国际会议中心305#多功能厅活动隔断、藏板间及藏板间门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培训、保修及其它附带服务;在藏板间适当位置设计、制造、安装一套吊装装置,以便维修使用。另,轨道上部隔音处理出具设计说明和施工图,本次招标不含该部分施工。第六条合同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4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1、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详见“相关工程规范、技术说明及北京国际会议中心305#多功能厅施工图纸”2、特别说明:本次招标工程质量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行业或企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行业、企业的标准执行。所使用的各种装饰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及防火等级要求,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3、本工程质量等级:优良。4、本工程目标:必须确保按期完工。第八条工期及进度要求1、工期要求:由投标方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给出,该项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2、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结合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工程阶段进度计划表。第九条招标文件的内容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其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第十条招标文件的澄清1、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晚于答疑会前1天以书面形式(无论手写、打印),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现场答疑会的形式进行解释,答疑会议的时间及地点为2011年月日。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5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应于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中所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4、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该阶段可能出现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安排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5、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出席会议的人员,并随后提供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开标前会议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十条所指相关内容的任何修改,只能由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发放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而不在会议纪要中给出。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2、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经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在开标前3天以书面的方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经收到该通知。第十二条现场考察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声明: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现场考察负任何责任。63、应当认为,投标人在正式提交投标书之前,已经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以及招标人向其提供的根据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和全面的勘察和检查,并且已经就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向招标人获取了足够的澄清和解答。投标人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任何理解或解释负责。应当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以招标人提供的可供利用的资料及自己进行的上述勘察和检查为依据,并且投标人在其投标价格中已经对以下情况从费用和工期的可行性方面做了充分的考虑:(1)为工程设计、施工、竣工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2)进入现场的交通条件、工人生活基地的安排以及可能发生的临时施工用地。第十三条组成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投标要求: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1.1投标书;1.2法人授权书;1.3提交的投标报价;1.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5设计说明、数据计算书及施工图纸;1.6主要工程业绩说明;1.7营业执照(复印件);1.8承诺书(质量保证、工期进度保证、保修年限及售后服务、成品保护、让利承诺、付款优惠条件等);1.9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及有关检测报告;国家级(北京市)消防检测认证等相关资料;2.0进口产品代理授权书或生产企业给产品供应部门授权书;2.1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获奖产品的证明复印件;2.2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2.3填写技术投标响应表见附表7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注明提供的货品名称、简介、产地、数量、价格等。并说明供货、安装周期。3、投标方在开投标过程中必须由该项目施工负责人、预算负责人等在场,以回答招标方提出的问题。第十四条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方所提供的装修图纸及现场勘查自行进行设计,充分考虑使用功能,承重要求及施工实际情况做一份工程报价。投标方应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及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中标价受法律保护,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中标价,招标、中标方应严格履行承诺。投标方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2、投标方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保修年限及给予甲方的优惠条件应以文件另加说明并给予承诺,招标方将作为评标依据。3、施工用电电源由招标单位提供,投标报价中剔除此费用。4、本次投标价格投标人应考虑其图纸深化设计(包括技术、安全方面、超高施工)而可能发生的费用。5、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第五条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6、投标人应按规定报价,除中标所列项目和金额外,招标人不另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必须承担本工程的全部技术责任和价格风险,投标人均应在其报价中充分考虑。7、结算时进行调整价款的范围:a、由招标单位认可的在招标范围以外的变更洽商,予以调整合同价款。8b、变更项目单价的确定:如变更项目与清单内项目相同,则变更单价为清单单价加上相应取费同时减去让利下调。如变更项目与清单内项目不相同,则变更单价可参考相似项目单价作相应调整或投标单位重新报价后经招标单位审核后确定,但价格应按让利幅度下调。C、竣工结算时,在招标、中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执行中标价格,无特殊原因不做调整。第十五条投标货币本招标工程的投标货币一律采用人民币,支付货币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2、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十七条投标保证金1、按本须知第十七条,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话,则其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相应延长。2、投标人应提供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形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招标人。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将其投标文件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而予以拒绝。94、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将在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后5天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5、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5.2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5.3投标单位中途退出投标活动;5.4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原则性规定。第十八条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十三条的规定,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如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被授权的全体投标文件签字人草签。此项要求只有当原件(正本)被草签并且副本据此完成时,才被认为是符合要求的。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被授权的全体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第十九条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2、在信封上都应标明:2.1写明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2.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a.投标工程名称:10b.年月日时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信封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能被原封退回。如果信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1)投标书未按规
本文标题:活动隔断招标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3602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