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质量保证书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防护门)施工质量保证书由(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施工安装的工程(项目名称)人防地下室安装施工工程,对施工安装质量做以下保证:一、我公司保证是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的具备人防防护设备专项资质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图集而生产,所提供的产品须是本单位制作,出厂前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在产品显著位置固定标有厂名、产品型号等内容的铭牌。产品合格证和铭牌应按国家人防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制作,出厂编号采用钢码打印并与设备唯一对应。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等相关规范和标准。三、我单位所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已经所在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图纸中所设计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符合标准图集要求,并按审查图纸及相关变更提供所有人防防护设备。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和安装不得二次转让,由于某种原因,确因不能执行合同,应报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后,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确保人防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方可终止合同。五、按国家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的安装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合同约定的工作,并修补施工及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六、指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及质量控制。七、接受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八、防护设备产品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后1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我公司无偿履行维护保养责任。质保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有偿维护保养九、项目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人防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实体验收的施工质量签字确认。。(盖章)年月日承诺人(签名或盖章)企业名称联系电话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本文标题: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质量保证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370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