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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整规综合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08〕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整规综合办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八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市整规综合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我市建设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发挥龙岩在海西纵深推进中的前锋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全省整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抓住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坚持科学发展和着力民生民心的要求,针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农资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安全生产、打击走私、房地产市场、矿产开发、价格秩序、环境污染、串通投标、二手车流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一)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打假保春耕、打假促安居、打假保名优、节能与民生计量”五个“金质亮剑”系列行动,同时开展规范使用名牌和免检产品标志、地理标志、能效标识、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健全“两级督查、三级监管、辖区负责、过失追究”的分级监管责任制;强化“黑名单网上公开,限期抽查复检,整改不力吊证”的重点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巡查制度和溯源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监管。整顿规范涉及民生的计量和标准,确保医疗卫生、贸易结算、能源消耗、环境监测等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二)突出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疫苗、检验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器具、植入、介入材料等医疗器械,以及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监管;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和电疗、磁疗、光疗物理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按照“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对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五)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认真贯彻《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加大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支持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牵头单位: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专项整治。总牵头协调单位:市政府安办。(七)打击走私。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对走私的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渠道、重点主体实施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对重点环节的整治和管理;加大对走私大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检查和监督。牵头单位:市打私办。(八)矿产开发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关闭“禁采区”内采矿活动以及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严肃查处破坏矿产资源案件。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九)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组织开展房地产中介经纪市场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规范交易结算资金管理,保障交易安全。严格实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查处未经备案的经纪机构和未注册的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从事中介经纪业务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合同“霸王条款”检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减少合同纠纷。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十)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开展惠农、教育、医药、通信、资源环境、技术监督、海洋渔业等行业的价费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十一)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一是重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问题,严厉查处环境污染与破坏水源行为;二是集中执法检查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加工、造纸、电力、钢铁行业,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三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的环境案件进行环保后督察,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十二)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会同市纪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纪律的手段,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串通投标违法犯罪案件的同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形成打击和防范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机制,有效遏制工程建设、土地、矿业、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中的串通投标行为,加强投标市场的规范化、法律化管理。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公安局。(十三)开展二手车流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无照经营二手车行为。加大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占用人行道、公共场所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入驻交易市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销售、服务发票的管理和税收征管。加大对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特别是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市经贸委。二、着力治本,建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一)注重预防和制度创新。认真总结推广七年来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和经验,注重和加强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对已经整治多年的领域要以规范工作为重心,巩固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特别是要注重和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方法进行探索,在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群防群治上下功夫,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强政府监管结合起来,把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运用行政手段结合起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的源头治理,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格局.(二)加强法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街接。加强有关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执法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联动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避免出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及以罚代刑的执法现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三)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理顺职能,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督执法体制。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从商品生产制造、储存、运输、批发、零售到使用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源头执法监管。实施分类型监管,建立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分类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强低信用等级对象的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有效性。实施群众性监督,执法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健全行政执法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四)规范中介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把规范、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作为今年整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强化对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坚决清理不合规范和违法的中介机构,抓好中介机构信用建设,扶持和培育一批品牌中介机构,带动和促进整个中介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调动行业协会力量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把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作为发动社会力量抓整规的重要工作抓手。通过中介机构的有效运作,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行为,延伸和强化部门对企业的监管。(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加强对监管对象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信用的记录和奖惩,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推进行政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实现联合监管;推进信用法规建设,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整规工作舆论环境围绕整规工作重点,加大整规工作宣传力度。各级整规办、宣传部门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整规宣传工作的指导,突出宣传的社会性、群众性,增强宣传实效。要重点组织开展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大型宣传活动,反映全市整规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展示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整规工作,在全市范围营造舆论声势,大力宣传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并配合有关主管部门适时曝光大案要案,发挥舆论的威慑力量,始终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整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整规工作的舆论氛围,为整顿和规范巾场经济秩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四、加强领导,确保整规工作责任的落实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规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始终把整规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继续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基本思路,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不懈地做好整规工作,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二要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整规工作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领导,把整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围绕整规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平台,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牵头意识,承担牵头责任;相关参与单位应主动融入工作平台,依照部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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