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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合理避税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0-000-02摘要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税收筹划在市场经济和组织的经营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法的方式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合理利用税收筹划工具有利于企业减少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文章将从关键词企业合理避税税收筹划一、研究背景及意义与偷税、逃税相异,合理避税并不是违背和践踏法律,而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发现税法制度中的不足,合理的使用税收筹划工具以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随着我国的法律特别是税收法律的日益完善,税务筹划有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纳税筹划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也逐渐增多,特别是以现行税法为标准所展开的纳税筹划的研究愈来愈多。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税收筹划在市场经济和组织的经营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研究合理避税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理论意义:有利于丰富税务筹划的理论,从而进一步丰富财务管理理论。现实意义:合理避税有利于企业实现其经营管理目标;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另外,企业合理避税,从客观上促进了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二、合理避税(一)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不同,首先是概念上不同。税法对偷税的定义是:“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虽然对于企业来说,采取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的结果是一致的,但是从宏观上说偷税、漏税在客观上会减少国家收入,属于违法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有:第一,发生时间不一致:偷税发生于企业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时,而税务筹划发生于企业纳税行为之前;第二,对国家的影响不一致:偷税行为直接违反税法规定,而合理避税在税法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不属于违法行为;第三,采取的手段不一致:偷税往往需要采取一些犯罪手段,比如伪造凭证、做假账等,而合理避税则是一种合法行为。(二)合理避税的特征首先,合法性。税务筹划只能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则属于逃避税收业务的逃税行为。税收的基本关系是征纳关系,而税收法律则是处理纳税双方征纳关系的统一标准。纳税义务人必须依法纳税,而税务机关也应当依法征税,此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现实中,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往往有诸多可选纳税方案,这些方案有不同的税收负,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方案来降低税务负担、提高企业利润。其次,筹划性。所谓筹划性即在纳税之前事先进行规划、设计以及安排。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滞后于税务筹划:在企业发生交易行为,才缴纳流转税;在实现和分配收益后,才开始缴纳所得税;在取得财产后,才开始缴纳财产税,由此在客观上为在纳税前提前做出筹划提供了可能。另外,企业的经营、投资和筹资等活动覆盖多个方面,而税法中的规定是具有针对性的,对于不同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有不同的税收待遇,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和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第三,目的性。合理避税是有一定目的的,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性即要取得“节税”的利益。企业通过合理避税可以实现:降低税负。低税负说明企业付出较低的税收成本,也意味着企业较高的资本回收率。另外,延迟纳税时间。推迟纳税期限,有利于减轻税收负担(比如可以避免高税率),有利于降低资本成本(降低利息支出)。一言以蔽之,合理避税的结果即节约税收负担。纳税筹划不仅促使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且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三、合理避税的方式在实务操作中,对于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第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颁发和实施新税法后,国务院具有减免税的权力,这有利于避免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与此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制定颁布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刚建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以“三废”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在5年内享受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优惠;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的企事业单位,其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可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和研究,以期通过收入调整使企业可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极大限度的避税,壮大企业的实力。第二,利用转移定价。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即转移定价法。转移定价法指的是: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之间为了达到分摊利润或者转移利润的目的,而在交换和买卖产品交换的过程中,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不是市场的公平价格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通过该种定价方法,转让产品的价格可以高于或者低于市场的公平价格,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转移定价一般适用于税率存在差异的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税率高的企业可将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从而最终实现两家企业纳税总额最小化。举个例子来说,甲公司将总部设于沿海经济开发区,所得税税率享受15%的优惠。其产品生产由他设在中国地区的a公司完成,b公司所得税税率25%。甲公司每年从a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对国外销售,每件6.8元,销售价每件8.3元。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2元/件,则这两家公司的利润与应纳税额如下:甲公司的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甲公司的应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a公司的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a公司的应纳所得税=160×25%=40(万元)两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22.5+40=62.5(万元)出于避税的目的,可将税率高的a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甲公司。如果甲公司将从a公司购入产品的单价定为6元,仍以8.3元出售,那么:甲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a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a公司应纳所得税=80×25%=20(万元)两公司应纳所得税共为:34.5+20=54.5(万元)两公司利润转移前,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纳税62.5万元;利润转移后,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纳税54.5万元。由此可见,利润转移前后,两公司总利润相等,而在采用转移定价后,两家公司应缴的所得税减少了62.5—54.5=8万元。企业如果能寻找到两个具有更大税率差的地区,则两家企业通过贸易合作,贸易额度越大,所节省的税收则越多。第三,利用分摊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成本。分摊费用即企业在保证必要费用支出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使费用尽可能多的摊入成本,从而实现避税之目的。常用的分摊费用的方法有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以及不规则摊销。第四,利用资产评估提高折旧。在企业的会计实践中,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电子设备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亦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进行折旧。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加速折旧法可以实现合理避税的目的。第五,利用资产租赁。租赁指得是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合同或者契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有利于企业避免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同时有利于企业规避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因为租金可以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可以通过冲减利润的方法达到避税。第六,通过存货计价合理避税。税法允许存货的发出计价按照实际成本或者按照计划成本进行。实际成本计价法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以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形成不同的会计利润和对存货不同的估价在物价波动时,一般可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从而避免企业在各期应纳税额的上下波动。第七,利用筹资技术。在该原则下,通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小化。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来源于三个渠道:首先,企业内部积累;其次,从金融机构借贷或者发行债券;再者,发行股票。内部积累是企业的税后利润,通过发行股票而应该支付的股利亦是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这两种方法均无法抵减当期的应交所得税,也就无法实现避税的目的。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可通过财务杠杆进行避税。参考文献:[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2]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本文标题:企业合理避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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