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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06监理细则-混凝土结构
JNJL/QR/QB-4.0/D17/1.0No:D17—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专业:混凝土结构工程(土建)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二、工程监理目标三、监理控制依据四、监理控制工作内容五、监理组织六、施工前准备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八、混凝土子分部验收九、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程序图一、工程概况主要阐述本工程专业特点(包括地基与基础结构类型、主体结构类型等),设计要求(包括安全等级、混凝土结构裂缝控制等级等),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难点等。二、工程监理目标2.1进度目标:项目总工期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专业施工工期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2.2质量目标:本工程《监理规划》列出的专业质量控制要求。2.3投资目标: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所列的专业投资目标,静态投资控制在万元。三、监理控制依据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2002年局部修订)GB50003-20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6.《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19.《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2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2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2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23.经审批的该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图纸、说明及地质勘探等有关资料;24.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25.本地区现行的有关预算、结算定额及文件;26.经审批的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7.经审批的《监理规划》。四、监理控制工作内容1.审查该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检查混凝土工程的轴线与标高;3.检查模板、钢筋制作安装质量,参加隐蔽工程验收;4.检查商品混凝土及其浇捣质量;5.检查现浇结构工程施工质量;6.参加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五、监理组织六、施工前准备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一项工程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同样要做好监督管理。6.1技术准备对混凝土结构工程,在开工前监理人员要掌握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资料的准备、熟悉工作。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及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资料管理员1.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院图纸交底;2.现场的测量基准点资料;3.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范、技术资料等;4.核查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经审查批准。5.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按程序审批,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6.测量放线准备工作:本工程建筑体形比较复杂,建筑平面标高变化较多,应对施工单位的引测进行复核,同时检查用于测量放线的仪器是否年检有效。测量工作的技术准备措施:轴网定位的坐标化工作,本工程轴网较复杂,我们对该轴网进行数字化即坐标化,以便用全站仪进行测量复核的统一性。6.2技术管理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要求:首先应该安全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有可靠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体现出施工企业现场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的目标应明确,保证的措施应有效。本工程中要求编制的施工方案主要有:土方开挖方案、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基坑围护方案、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施工方案等)。6.3材料准备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同时要对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取样做好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试验报告未给出试验结果前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6.3.1模板模板及其支架,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选择的模板应进行检查。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本工程混凝土结构大部分为清水混凝土结构,施工单位采用的木模板、钢模板,监理人员应根据下列要求对模板材料进行检查控制以满足设计要求的效果。1.木模板的材料要求木模板所用的材质不宜低于III等材。木材上如有节疤、缺口等疵病,在拼模时应截去疵病部分,对不贯通截面的疵病部分可放在模板的反面,废烂木枋不可用作龙骨,使用九夹板时,出厂含水率应控制在8%~16%,单个试件的胶合板强度≥0.70MP。2.组合钢模板的材料要求钢模板一般应采用Q235钢板制作,厚度为2mm、2.5mm、2.8mm,宽度模数为50mm,长度模数为150mm。钢模板应能纵向、横向连接。钢模板在使用中不应随意开孔,如需开孔用后应及时修补,钢模板板面应保持平整不翘曲,尤其是边框应保持平直不弯曲,使用中有变形的应及时整修。配件连接件有U形卡、L形插销、紧固螺栓、对拉螺栓、扣件等。除U形卡用30号圆钢外,其他均用Q235圆钢和钢板。规格除对拉螺栓和扣件按设计要求选用外,其他均采用φ12。配件支架有木支架和钢支架。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架应能承受芯浇注混凝土的重量、模板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菏载。3.其他本工程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严禁使用废机油作隔离剂。泵送混凝土对模板的要求与常规作业不同,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混凝土侧压力计算,采取增强模板支撑,对销螺栓必须加密、截面加大,应适当减小围檩间距或增大围檩截面等措施,防止模板变形。6.3.2钢筋1.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钢筋进场时,监理人员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作为质量的证明材料,所列钢筋的品种、规格、型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2.检查进场复试报告:进场复试报告是有资质的试验室对监理见证人员见证取样的钢筋检验的结果,此结果是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使用的依据。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钢筋,方可用于本工程。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有规定的,应按标准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3.进场的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按炉罐号、批次及直径分批验收,分别堆放整齐,严防混料,并应对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4.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应全数检查其外观质量。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5.检查现场复试报告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6.在钢筋分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按其检验结果进行技术处理。7.钢筋的种类、强度等级、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当需钢筋代换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有关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2)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钢筋需代换时,应符合第1)条规定,不宜以强度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对重要受力结构,不宜用I级钢筋代换变形钢筋。3)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时应重新进行验算;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6.3.3混凝土本工程混凝土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在商品混凝土供应前,监理人员应协同业主代表、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生产和供应能力,试验室的资质等进行检查,并对生产用原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各项内容均符合要求后方同意其生产供应混凝土于本工程。在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时,应查看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若设计有要求时根据设计要求,设计没要求时应通过试验试配确定。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配合比,由试验室根据工程特点、组成材料的质量、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泵送混凝土还应考虑泵送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弯头设置、泵送设备的技术条件等因素,必须符合GB50204的规定。1.水泥:配制商品混凝土的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才准使用。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严禁使用不合格水泥拌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2.粗、细骨料: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的卵石、碎石,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
本文标题:06监理细则-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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